JobKeeper二期通过立法
Coronavirus Economic Response Package (JobKeeper Payments) Amendment Bill 2020,已于2020年9月1日顺利通过了上下两院的商讨,正式成为法律。该法律除了大家已经知道的JobKeeper二期补贴的具体内容外,还多了一条新政 – 允许Legacy employer(JobKeeper一期遗留雇主)继续执行劳工部针对疫情期间的用工政策。
ML Tax Solution在此为大家先总结一下JobKeeper补贴二期的要点:
时间延长6个月直至2021年3月28日
补贴金额按时间阶段和员工工作时间是否达到每周20个小时来分级下降
28/09/2020-03/01/2021 补贴分别为每两周$1,200和$750
04/01/2021-28/03/2021 补贴分别为每两周$1,000和$650
二期领取补贴需之前几个季度的营业额都比去年同期下降30%
那么这条遗留雇主新政具体内容是什么?要了解情况,您就先了解一下劳工部针对疫情期间用工政策的暂时调整。
劳工部针对疫情的暂时调整
众所周知,澳洲的劳工法相当复杂,对于雇员的工作性质,工作范畴,薪资酬劳等等都要严格的要求。在疫情影响下,劳工部出炉了一些针对疫情期间的暂时用工政策。这些政策原先是在9月27日就要结束的,但是随着这次JobKeeper的延长,劳工部的这些暂时政策也相应延长至了2021年的3月28日。
延长的政策允许符合JobKeeper二期补贴的雇主继续:
可以给出雇员降低工作时间的指示
可以给出雇员改变工作职责或者工作地点的指示
可以给出雇员改变工作日期的指示
不过这些雇主不能行使JobKeeper一期时的可以要求员工休年假(包括领取半薪休年假)的权力。这个权力只适用于在2020年9月28日之前。
雇主要行使这些权力时还需根据劳工部的要求给出书面的通知。
更多信息,请查询:https://coronavirus.fairwork.gov.au/coronavirus-and-australian-workplace-laws/pay-and-leave-during-coronavirus/jobkeeper-wage-subsidy-scheme/extension-of-jobkeeper-provisions-in-the-fair-work-act
JobKeeper一期遗留雇主
谁是遗留雇主?
要继续领取JobKeeper二期的补贴,雇主首先必须是已经领取了JobKeeper一期的企业。除此之外,JobKeeper二期还要求雇主7-9月季度的实际营业额比去年同期下降30%才可以领取9月28日至1月3日的补贴,10-12月季度的实际营业额比去年同期下降30%才可以领取1月4日至3月28的补贴。
如果您的企业营业额没有下降30%,但是下降了10%,那么您就属于Legacy employer(JobKeeper一期遗留雇主)。
遗留雇主有怎样的权利?
作为遗留雇主,您虽然不能领取JobKeeper二期的补贴,但是这次的立法却允许您可以继续行使上面我们提到的劳工部针对疫情时期的用工暂时政策。不过遗留雇主和符合JobKeeper二期的雇主还是有些不同的。遗留雇主降低雇员的工作时间不能低于3月1日时的60%,而符合JobKeeper二期的雇主可以降低至零。另外遗留雇主不能给雇员工作日少于2小时的工作,其他的工作改变需要提前7天给出书面的通知。
如何证明营业额下降了10%?
立法规定您可以找您的注册税务代理,注册BAS代理,或者合格的会计师给您提供一份证明书。该证明必须确认根据提供的信息,该雇主符合某个季度营业额对比某个时期下降了10%。
您不需要专门找一个注册审计师或者税务(金融)师来出具该证明。但是出具该证明的会计师必须是独立的第三方人士,他不能是公司的董事,雇员或者相关联方。
雇员低于15人的小生意可以通过书写法定宣誓(statutory declaration)的方式来自我申明, 这样就可以豁免该证书的申请。
ML Tax Solution友情提醒大家,澳洲劳工法的复杂程度是不容忽视的,如果您对劳工法有疑惑的话,请务必找懂劳工法的律师或者人事部专家来为您答疑解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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