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惊全国!】刷爆朋友圈!情与法之间“辱母杀人案”到底应该怎么判?!保护妈妈却被判无期徒刑?!我们该如何面对这个残酷的世界?!

2017年03月27日 悉尼ing


小编语:人情or法律?!司法的本质就是为了保护自己最爱的人,但是如果失去了这个意思的话,那司法还有什么意义?


背景


这两天,全国上下都在关注一个案件。


“辱母杀人案”


苏银霞母子被催债者催款上门,


威逼要债。


一名22岁的山东男子于欢,因不堪忍受母亲苏银霞与自己被追债这未必讨债,


且自己母亲被讨债当中威胁,报警后警方无所作为的情况下,回到砍死了其中一名讨债者。

2017年2月17日。


法院以“故意伤害罪”一审判处于欢无期徒刑。

这个案件一经媒体曝光之后,


立刻在网络上引起了舆论爆炸。


很多网友都非常同情于欢,


认为他不应该有这种下场。


案件回顾


由苏银霞创办的源大工贸位于山东,主要生产汽车刹车片。

在2014年7月和2014年11月期间,因公司资金周转困难,

苏银霞两次向吴学占(因涉黑已被抓获)借高利贷100万元和35万元,约定月利息10%。


苏银霞提供的数据显示,


截止到2016年4月,她共还款184万元,并将一套140平米价值70万的房子抵债。

“还剩最后17万欠款,公司实在还不起了。”


2016年4月14日,催债人在工厂前支起烧烤摊,判若无人的喝酒烧烤,并且在下午4点时,催债人将苏银霞母子带到公司接待室进行“侮辱催债”。


言行包括:裸露阴茎在苏银霞面前对其羞辱、用鞋子捂住苏银霞嘴、打于欢耳光、将烟灰弹在苏银霞胸口、播放黄色录像、脏话辱骂等


案件分析


按照我国现有的法律,法院在判决中认为于欢的行为不能算作是“正当防卫”或者“防卫过当”


因为最终以“故意伤害罪”定罪。


法院称“不存在防卫的紧迫性”


一场法理与情理的博弈


一石激起千层浪。


经过报道,


网络上不同的言论铺天盖地而来,


当法理和情理产生的冲突,我们到底应该站在哪一边?


如果得不到尊严,守不住人伦。


那,还有什么的资格说我们是一个人呢?

国外案例


2013年美国德克萨斯州杀人案


在2013年的时候,一名23岁的年轻父亲像往常一样吩咐5岁的女儿去鸡棚喂鸡。


但是就当父亲在屋子里面做自己的事情时候,


自己的孩子“妹妹被一名陌生男子强行掳走了!”


他当即冲出去,寻着女儿的惨叫声,



一路跑到了一座隐秘的小屋前。


他打开门就看见一个男子坐在女儿身上,


失去理智的他立刻冲向了歹徒,徒手把歹徒揍到昏厥。


虽然说他随后拨打了救护车,


但是歹徒已经死亡。


案件结果:男子无罪。



2013年俄克拉荷马州杀人案


2012年除夕时,一位18岁的年轻母亲和三岁女儿单独在家,


有一天晚上她突然听到有两名歹徒在自家门外试图撬门,


于是她立刻抱起孩子,抓起枪,躲到了卧室里拨打911报警电话。


电话接通后,她询问接线员说:“我现在和孩子独自在家,门外有两个歹徒试图闯入我家,我手里有枪,我想知道当他们闯进来后我可以开枪击毙他们吗?”


接线员是这样回答的:“女士,我不能告诉你可以这么做,但我认为在这种情况下你要做你应该做的事,保护你的孩子!”


由于路途遥远,警方没法立刻赶到她家。


当门外的两名歹徒终于撬开了她家大门之后,这位母亲毫不犹豫举起枪,打死了其中一名歹徒,另一名歹徒见状夺路而逃。


案件结果:女子无罪,没有进行任何起诉。



2012年土耳其杀人案


Yildirim只是一个普通的土耳其农妇,在农场里,农场负责人Gider利用工作之便蓄意接近Yildirim想与她发生关系。


在多次遭到拒绝之后,Gider趁某一天Yildirim的丈夫不在家的时候,闯入她家中,用枪指着她并发生了关系。


而然,这才是噩梦的开端,


在此几年之后,Gider经常会来找Yildirim。


直到有一天,Yildirim发现自己怀孕了,


但是根绝当地法律,没有父亲的同意无法实施流产手术,


而然,害怕的Yildirim根本不敢告诉自己的丈夫,她陷入了绝望之中。


后来,当Gider再次来到她家的时候,忍无可忍的Yildirim拿起挂在墙上的猎枪,朝Gider连开数枪将他打死。愤慨之中Yildirim砍下了Gider的头,把他抛在了田地里。


案件结果:女子终身监禁,并且成为了人们口中的“想堕胎的女杀人犯”。



2013年阿拉斯加少年杀人案


16岁William的父亲在年轻时有过暴力性侵的前科,他婚后和妻子的生活也不美满,夫妻俩经常吵闹打架。


有一天晚上,William又对着妻子大发雷霆,双方都威胁要杀死对方,就在此时他们的儿子William因为争吵声醒了过来,父亲回来之后还在大喊大叫,他察觉到父亲今晚的怒气不同寻常,于是他拿了一把手枪,叫母亲待在卧室不要出来。


当他走到客厅,看到父亲站了起来试图走向卧室,他上前两步朝自己的父亲连射6发子弹。


案件结果:男子被保释,但需佩戴电子脚铐以便警方监视他的行动。


法理和情理,


这样看来似乎没有一个正确的答案的问题,


就像我们看到的这些案例中,


有的是按照情理办事,


也有的是按照法律的程序走。


很少有case能够做到情理和法理完美的平衡。


那么,刺死辱母者,该当何罪?


情与法之间,你会选择谁?


素材采写:幺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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