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在UNSW就读的25岁中国学生Hongyou Zou,在悉尼被判入狱,监禁期16个月,前8个月不允许保释。
堂堂一个名校高材生,怎么忽然沦为了阶下囚?因为他居然把一只狗残忍地活活饿死了!
这只可怜的狗狗名字叫Milk,是一只牧羊犬,一岁大。
当,皇家防止虐待动物协会(RSPCA)的检查员发现她的时候,它已经死去多时了,尸体就躺在Hongyou位于Zetland的公寓阳台上。
这个阳台又脏又臭,并且阴冷潮湿。上面全是狗毛和粪便,明显是长期无人打理。
而Milk的尸体就躺在一个破破烂烂的纸盒上,瘦骨如柴,甚至已经开始长蛆。
它的食盆就放在阳台的一边,可是空空如也。经过调查发现,它肌肉严重萎缩,指甲很长,肛门和外阴充斥着血和粪便,至少已经三个月没有吃过正经食物了。而估计除了雨水,它也没有好好喝过水。所以严重营养不良加脱水正式终结了它年轻的生命。
而更令人气愤的是,早在去年7月,动物协会的检查员已经接到一些报告,开始尝试与Hongyou取得联系。可是很不幸,他一直拒绝回应也不愿意配合调查。
所以直到有邻居发现他的狗已经死在阳台,才终于把他送上法庭。连法院在接到这个案子的时候都震惊异常,直言他是“邪恶的”、“过分的”。
因为无论是谁,只要看到这么漂亮的一只牧羊犬,居然被活活饿着,在寒冷、孤独和病痛中死去,都不能不动容。
而Hongyou明明有好几个月的时间,可以给它喂食,可以带它去看兽医……但他却选择了无视——任由Milk这样死去。
所以现在不但法律饶不了他,民众的愤怒也已经要把他淹没:
“我不敢相信居然有人会做出这样的事!”
“我希望这事完全摧毁他的人生,他的学业,他的事业,他的名声和他的所有友谊!
这样冷血残酷的人就是纯粹的恶魔!”
“一些人就不应该被准许养宠物!
这个残忍的学生明显就是买一只名种犬用来炫耀!他就是个怪物。
这些学生明显就是缺乏教育!”
……
对于此件事,小编想了下,真的很可能真的和“教育”有关。
有人说,法律就是道德的底线。
这个中国留学生没有良心显而易见,但并不是每个冷酷的人都能够轻易突破底线,因为底线的那边有法律的制裁。
可是很明显,在中国对于动物保护这一块,太模糊,缺乏一个明显的底线。
根据中国的现行法律,法律意义上的狗仅具有财产属性。所以如果是在中国,他这样任自己的“财产”饿死,是不违法的。如果他一直是接受着这样的观念,那似乎可以解释为什么他可以这样似乎忌惮地虐狗,甚至在Milk死后也不做任何掩盖。
因为在他的观念里,这就是他的财产,别人不会因此对他做出任何干涉。
值得让人深思的是,在中国,的确就是有这么一批人是人为不需要“反虐待动物”的。比如说来自于知乎上的某高赞回答:
他们的理由是,法律应该保护的是动物的“价值”而非情怀,所以把动物作为人类的财产来处理已经很妥当的,除非虐待动物的行为会造成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社会秩序,侵犯公民人身财产权利的后果,否则完全没必要设置“虐待动物罪”呢。
显而易见,同情心、爱心、责任心、对生命的态度等等,在一部分人眼里缺乏“价值”,只是“情怀”。所以在这样的背景下,虐狗虐猫等事件似乎就不成问题,就像你总不会为因为砸烂了自家的一个炒锅而被人说虐锅吧。
在这样的背景之下,就自然而然地造成了一种撕裂——因为既然没有一个既定的标准,那么持不同观点的人就各执一词,甚至开始拼命地用一些出格的方式来捍卫自己的立场。
这里就有一个比较值得玩味的对比:
记得两年前国内闹得沸沸扬扬的何女士杀狗事件。当时吴小姐的宠物狗走丢了,结果没想到捡养到该狗的何女士非但不愿归还小狗,甚至还把小狗摔死了。
这下好了,要知道国内其实很多人也是关爱动物支持立法保护动物的。按照现行法律,何女士只算“损坏”了吴女士的一个“物件”,只要赔钱道歉就好了。可是网友却不干了,他们选择开始“网暴”何女士。
当初可以说是铺天盖地的人肉,从身份证到家庭住址,何女士被扒得干干净净。有人会给她送花圈,还有人给她P遗照,总之无所不用其极。
法律做不到的,似乎被网友“以暴制暴”了。
对比起这次的中国留学生虐狗一案,其实都是热爱动物的、有爱心的人们,对于那些漠视宠物生命的人的审判,但结局却大不相同。
一方是全民的暴力审判,操作是否合理、合规以及是否合规根本无法判定。
另一方是法院的正式裁决,犯者入狱,民众亦不至于去侵犯其隐私。
所以回到上面那位网友的评论,他说“Education is not working”。是,Hongyou是缺乏教育,可是若没有相关法律的保障,估计所谓的“教育”也只是空谈罢了。
中国老话说入乡随俗。希望这次入狱能让Hongyou知道,即使你不认同宠物值得被保护和善待这一点,那至少在澳洲也得遵守人家的法律才行吧。
而对于Milk,希望天堂不再有这样的伤痛。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