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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都市报》导读
随着上市开放售卖的地块越来越多,更多市民都会选择买地建房自住。然而,从买地到建成新房之间,有多少隐藏的风险需要注意呢?在签署建筑合同时,记得要注意以下几项——
获取房屋许可
许多业主都以为,建筑工队能帮忙解决一切的许可证问题。通常来讲,一个新房开发的许可证明包括了建筑计划和完工后实体建筑情况两项。不少情况下,建筑工队会提供设计服务。所以在获取许可的过程中,建筑工人所负责的工作有很多。
然而,建筑合同其实并未明确这一点。所以在获取建筑许可的责任和风险就会落在业主头上了。哪怕建筑合同上明确表示建筑工队对建筑许可负有责任,如果有整改情况的话,多出来的开销还是需要业主来承担的。如果建筑合同内有条款要求,业主在真正拿到房产证之前要给工队交齐尾款,那么业主可能最终会陷入一个被动局面——哪怕给了所有的钱,最终依然拿不到房产证。
未来变坏情况
很多情况下,建筑合同上的标价就是搭建新家的全部总价。但实际上,很多建筑合同会在上面标注一些特殊的规定条款(比如现场实际情况变化、现有法律法规修订后的情况等),以应对未来的变化情况。这些额外的费用通常都是由业主承担的,而这也应当是业主需要承担的风险之一。所以在签署建筑合同之前,业主应当充分了解可能会施加的额外费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工期延误
虽然业主都会看着工期,希望自己可以早日搬入新家,但建筑项目有可能会因为恶劣天气或纠纷等原因而延期竣工。如果业主迟迟拿不到房屋许可,或者业主的违约等问题,都会延迟真正乔迁的日子。所以,业主需要注意哪些事情属于能合理延期的范围以内,延期会否抬高合同价格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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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RiotACT
编辑:Yi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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