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朋友圈里转发的国际权威报告,没准是赞助商“编”的?

原创 2019年10月12日 澳洲财经见闻


共3408字|预计阅读时长5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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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前言

  • “永远不能被发表的研究报告”

  • 是谁动了研究结论?

  • “不完整的真相”:研究问题只关注产品的效益最大化和危害最小化

  • 捍卫学术界说真话的权利

  • 结语



前言


澳大利亚农业部部长马歇尔(Adam Marshall)于10月11日宣布,一项耗资1000万澳元的医用大麻新研究,将在新南威尔士州的一个绝密研究机构进行。

澳大利亚农业部部长Adam Marshall


该研究的资金来源,除了来自澳洲联邦政府通过其合作研究中心方案投资的300万澳元,以及新州政府捐助的300余万澳元之外,还有包括其他合作伙伴在内的近400万澳元。


而在这近400万澳元的出资中,还有一个神秘低调的金主,就是总部位于墨尔本的澳洲医用大麻行业巨头——Cann集团。


实际上,这项研究本就由Cann集团发起,而该公司也是澳大利亚政府颁发大麻研究许可证的第一家公司。


联想到中国的一句老话“拿人手短,吃人嘴软”,这不禁令人“遐想”与“深思”:


对于一项像这样已经得到盈利性大麻公司赞助、其产品对人类健康存在未知和潜在负面影响的研究来说,怎样才能保证研究的纯粹与透明性?

1

“永远不能被发表的研究报告”



事实上,在过去的二十年里,虽然全球范围内医疗研究收到来自政府和非营利组织的资金有所减少,但来自行业的资金却在大幅增加。


截至2011年,与公共来源相比,行业资金占全球医疗研究资金的三分之二


除此之外,来自其他行业的研究资金也在增加,包括食品和饮料、化学、采矿、计算机和汽车类公司。


虽然“钱多好办事”,但与此同时,这也造成了如今的学术研究届“有些话能说、有些话不能说”的局面。


悉尼大学的讲席教授Lisa Bero(贝洛)表示,她经常为此接受过许多研究学者的咨询。


其中一位初级学者正在进行一项受行业资助的研究,但根据由她的导师所签署的资助合同,她将无法公布这项研究的临床试验结果;


另一位博士生则为自己在论文提交上遇到的问题,向她请求援助。这位学生的论文属于她的导师与一家公司的研究资助协议的范围,而这项协议可禁止出版任何被业界资助者定义为“商业秘密”的作品——因此,她不能提交这篇论文。


事实上,这些被“封锁”的文章,往往在其研究结果中以对赞助厂商不利的形式呈现了该公司的产品,而当初签署的研究合同中又常常包括这一条款:


赞助商对于该研究能否发表,具有最终决定权。


对于那些事业刚起步的研究人员来说,期刊发表无疑是“重中之重”。然而,如果经手的是受公司资助的研究时,那么决定他们命运的大权,就基本被掌握在了控制着研究小组与行业关系的导师的手里;


但就算是高级研究人员,也并不代表其研究不会受到来自行业的压制。


上世纪80年代,一家制药公司资助一名研究人员,将其品牌的甲状腺药物与其他仿制药进行了比较。最后,该研究人员发现:

仿制药和该品牌的产品一样好。


这个结果,显然不在这家制药公司的意料之中。


于是,这家公司不遗余力地阻止该研究人员发表调查结果,包括对她本人以及她所在的大学采取法律措施。


实际上,学术机构对此的监管层面几乎完全处于空白状态:


在2018年的一项研究中发现,在美国的127个学术机构中,仅有三分之一要求其机构成员提交研究咨询协议供机构审查


其中,35%的学术机构认为没有必要对此类协议进行审查。而在审查咨询协议的机构中,只有23%关注了出版权。只有19%指出了协议中不恰当的保密条款,例如禁止就资助工作的任何方面进行交流。


除了这些被赞助商围追堵截的研究报告之外,而那些有幸能在光天化日之下刊发的文章中,又有多少人的双手是干净的呢?


2

是谁动了研究结论?


1981年,一项来自日本的研究揭示了“二手烟”与肺癌之间存在的联系。


该研究结果表明,对于重度吸烟者的妻子来说,患肺癌的风险是不吸烟者的妻子的两倍,而且这种风险与剂量相关。


一石激起千层浪。


这项研究带来的冲击波,也立马引起了烟草行业的重视。


于是,在这项研究发表后,各大烟草公司随即资助了一些研究人员,并着手进行了一项旨在反驳上述发现的研究。虽然这些公司在研究进行的数十年间一直小心地隐藏着自己的参与痕迹,但实际上却参与了这项研究工作的每一步:


从研究问题的勾勒,到研究设计,以及数据的收集与分析,甚至包括最终的出版物撰写。


而该出版物,也在后来毫无疑问地被当做烟草烟雾无害的“证据”。这项研究得出的结论是:


“没有直接证据表明,吸二手烟会增加患肺癌的风险。”


随后,烟草行业在政府和监管文件中频频引用这项研究,以反驳此前关于被动吸烟危害的独立研究数据。


这起关于烟草的案例并不是唯一。


事实上,根据加利福尼亚大学查证法庭文件显示,许多在起草或进行中的研究都收到了行业赞助者的干预,以及只能公布有利于赞助者的研究结论的部分研究报告。


3

“不完整的真相”:研究问题只关注产品的效益最大化和危害最小化




除了操纵研究结论之外,行业赞助商对于学术自由最大的威胁,可能是从研究的一开始就如“附骨之疽”了:


这也意味着,行业赞助商对研究问题的决策,拥有着前所未有的控制权。


贝洛教授在整理相关研究报道中发现:


行业赞助往往促使着研究人员们,去研究那些旨在关注产品“效益最大化”和“危害最小化”的问题,从而转移政府与社会对那些不利于产品的研究的注意力,减少对产品的监管,并支持其法律和政策立场。


这就好比你如果本来有头疼,但去找医生,医生却说一旦你想着牙也特别疼,可能头就就没有那么疼了。


但别忘了,“不完整的真相,往往比谎言更致命。


比如在另一个与烟草有关的例子中,三家烟草公司创建并资助了室内空气研究中心,并进行了一些利用证据分散对于“二手烟危害”注意力的研究。


事实上,在整个20世纪90年代,该中心一共资助了数十个研究项目,而这些项目几乎大同小异地表明:


室内空气的一些成分,比如地毯上的气体或肮脏的空气过滤器,比烟草危害更大。


情形类似的是,糖业也一直在不遗余力地,企图将大众的注意力从揭示糖类与心脏病有关联的证据中转移开。


2016年发表的一篇题为《糖业与冠心病研究:内部产业文献的历史分析》一文中指出,在20世纪60年代,糖业曾向哈佛大学的科学家支付费用,以尽量弱化糖与心脏病之间的联系,并将导致心脏病的责任从糖转移到脂肪。


除此之外,可口可乐和玛氏公司还曾资助大学关于体育活动的研究,以转移人们对其产品与肥胖之间联系的注意力。


这可真有意思。


或许是互联网时代的人们,对于新生事物的记忆也早就变成了一般只存活在朋友圈的三天里吧。


4

捍卫学术界说真话的权利


事实上,在学术界和行业之间关系日渐加深、行业对研究的赞助资金继续增加的情况下,学术界必须警惕行业赞助商对于学术自由造成的威胁。


学术自由的定义,可以归纳为调查、研究、表达和出版(或传播)的自由,也就是说,研究人员或机构在收取行业资金时必须不附带任何附加条件。


研究人员必须扪心自问的是,接受来自行业的资助是否真的有助于实现其开拓全新知识领域的使命,还是仅仅有利于旨在增加“金主”们的利润;


而政府或由包括政府和行业成员等多个资助者构成的团体,必须确保支持符合公众需要的研究,资助方不应干预研究小组的研究设计、进程或出版,协议签订与监管政策也需要更加透明化;


最重要的是,研究人员和机构永远不应在签署资助协议时,同时赋予行业赞助商能够决定文章最后是否发表的“生杀予夺”大权。


END


来源:《让子弹飞》剧照


电影《让子弹飞》里,葛优和姜文之间有一段颇有深意的经典对白:


“那你想站着,还是想挣钱呢?”


“我是站着,还把钱挣了。”


“挣不成。”


这个譬喻,其实恰好可以形容当前西方学术界一边揣着赞助商的钱,一边却想“站着说真话”的艰难处境。

希望有一天,研究学者可以不必“为了五斗米折腰”,而慷慨解囊的赞助商们也能像伏尔泰一样大气磅礴地说出:


“我不同意你的观点,但是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

参考来源:
When big companies fund academic research, the truth often comes last.
Sugar Industry and Coronary Heart Disease Research: A Historical Analysis of Internal Industry Documents.
The cycle of bias in health research: a framework and toolbox for critical appraisal training.
How the tobacco industry responded to an influential study of the health effects of secondhand smo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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