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会计师公会中国华北区委员会委员吴嘉源先生近日在接受《中国经营报》采访时指出,全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有助于平抑因月度所得差异带来的税负变化,提升税收的公平性。
今年6月29日,中国人大网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全文,向社会征求意见,并已于2018年7月28日截止。
历时7年后,个人所得税终于迎来新一轮的修法。与前几次修法更多聚焦在提高起征点上不同的是,这次修法更体现了税收公平原则,特别是个税实施按年抵扣原则以及增加教育、房租、大病医疗等专项抵扣内容,直接延长了个税计税周期,同时平抑了月度应纳税所得额的波动,为个人税负低税率征管提供了可能。
近日,澳洲会计师公会中国华北区委员会委员吴嘉源先生在接受《中国经营报》采访时指出,适当延展计税期间至按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有助于平抑因月度所得差异带来的税负变化,提升税收的公平性。
不仅如此,级距调整带来的减税也比较明显。
吴嘉源先生解释,
较低档税率级距的扩大将使纳税人的总体税负在不同程度上有所降低,中等以下收入群体的税负将有明显的下降。
假设仅考虑级距变动,不考虑其他因素,以一个月应纳税所得额为4500元个人为例,原来该人每月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345元,而级距变动后,其个人所得税降为135元,每月应交个人所得税比原来下降了210元。
吴嘉源先生认为,
此次个人所得税修正案中对子女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专项扣除的设立正是直击目前个人必要支出的痛点,有针对性的将这部分支出从个人所得税的税基中剔除,合理减负,提高个人的税收“幸福感”。
以上内容节选自《中国经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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