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ECD: “劫富济贫”,富人应为中低收入群体个税减免“买单”!

原创 2019年04月16日 澳洲财经见闻



共981字|预计阅读时长1分钟


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简称:经合组织)发布的最新报告显示,提高富人税率有助于减少中低收入家庭的税负。

 

报告呼吁有针对性地进行个税减免,以提高中产阶级的可支配收入,并建议降低房产税减免。

 


这份题为《压力之下:遭挤压的中产阶级》的报告称,“经济重心开始从中产阶级发生倾斜。”

 

由于住房、教育和医疗成本变得愈来愈高,中等收入家庭在过去30年的实际收入增长甚微。他们几乎没有储蓄的能力,有些家庭甚至为了维持生活不得不举债。超过五分之一的中等收入家庭入不敷出。

 

报告指出:“如今的中产阶级就像一艘行驶在波涛汹涌的大海中的船” 。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该报告呼吁进行相应的政策改革,包括通过提供更慷慨的带薪产假让更多女性重返工作岗位,并以“生活薪资(living wage)”等形式提高所有工人工资。

 

距离5月18日联邦大选所剩时日不多,澳大利亚两大主要政党都公布了各自的个税减免计划。

 

经合组织指出,为中低收入减税不应以牺牲社会最弱势群体的利益为代价。与之相反,更大的贡献应来自富裕人群。换言之,中低收入群体个税减免将可能需要富人家庭为之“买单”。

 

报告指出:“针对高收入群体提高边际税率,可能有助于为中低收入家庭减轻税负。”


自全球金融危机以来,澳大利亚中位收入增长缓慢。

 

在经合组织国家中,中等收入阶层占人口总量的61%。在澳大利亚,这一比例为58%。

 

在2007年至2016年期间,经合组织成员国的中位收入年均增长率为0.3%。这一增速不仅不及前十年的1/3,同时也低于高收入人群(收入最高的10%的人群)0.8%的年均增长率。


经合组织报告呼吁,各国政治决策人士应致力于进行改革,以确保实现公平工资。

 

在经合组织34个成员国中,有24个国家的个税体制存在以下问题,即在年收入相同的情况下,双职工家庭个税缴纳相比单职工家庭个税缴纳要高。

 

包括澳大利亚在内的少数几个国家已经试图通过废除“受扶养配偶减税优惠(Dependent Spouse Tax Offset)”来收窄这种差距。报告呼吁,通过增加女性的工作时间和收入,可提高中产阶级的收入。

 

但是,经合组织也警告称,提高富裕人群税率的手段存在其自身的局限性。通胀率上升所导致的税阶攀升问题也会增加中等收入家庭的税务。另外,中低收入个税减免势必会对公共财政带来明显的压力。

 

“鉴于中等收入家庭占个税总额的接近2/3,因此,中等收入群体的大幅减税政策几乎肯定会导致公共收入大幅减少,继而反过来影响这部分群体所依赖的社会保障体系和公共服务支出。”


参考来源:

https://www.abc.net.au/news/2019-04-11/tax-the-rich-more-help-the-middle-class-says-oecd/10990644?section=busin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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