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买后付”平台隐性价格侵权消费者 监管或将趋紧

原创 2019年03月05日 澳华财经在线



P2P借贷公司RateSetter澳大利亚分分部首席执行官Daniel Foggo称,由于无息金融行业的某些领域收费并不透明,一些消费者在使用“先买后付”的平台...



ACB News《澳华财经在线》3月5日讯  P2P借贷公司RateSetter澳大利亚分分部首席执行官Daniel Foggo称,由于无息金融行业的某些领域收费并不透明,一些消费者在使用“先买后付”的平台时实际支出更多,而由于平台隐性价格对消费者权利造成的侵害,应该加大对该领域的监管力度。


RateSetter估计,“先买后付”平台的隐性价格上涨每年会造成消费者1亿澳元的损失。


RateSetter在给参议院委员的两份报告中指出,经过对20家太阳能电池板和电池销售商的价格进行评估之后,发现相比于使用现金支付,如果消费者选择“先买后付”平台,则会支出更多。报告指出,由于卖家希望收回使用“先买后付”平台的成本,标出交易价格较现金价格高出10%至51%,平均价格高出26%。


Foggo表示:“这种欺骗性行为应该得到遏制。”他呼吁政府和澳大利亚证券与投资委员会(ASIC)“结束价格通胀”。


“先买后付”行业近年来扩张迅速,已经引起监管机构的注意。ASIC去年11月的一份报告称,自2015年至2016年以来,“先买后付”平台的总用户数量激增了5倍,达到200多万。


McLean Roche Consulting的Grant Halverson表示,“先买后付”平台同时向消费者和供应商收取费用,但是受到的监管力度远不及信用卡行业,容易出现不合规行为。


对此,澳洲工党建议加强监管,包括将“先买后付”行业纳入ASIC的产品干预权力监管之下;平台在放贷时需考虑消费者的财务状况;以及致力于制定行业实践规范等。


而ASIC并不主张对该行业进行全面监管。该监管机构表示,对于价格较低的产品,消费者并没有支付更高的价格,但大宗产品和高端产品的价格有时确实会被抬高。

 

此前,参议院委员会宣布不会把“先买后付”的商业模式纳入传统信贷监管,但从现实形势及监管趋势来看,“先买后付”平台的监管力度或将继续加大。详见《“先买后付”监管趋紧 Afterpay许诺加强数据管理》


资料来源:The Australi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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