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改革!更严格薪酬条款,澳洲金融高管奖金需等七年

原创 2019年07月24日 澳洲财经见闻



共1313字|预计阅读时长2分钟


众所周知,澳大利亚金融行业是一个高薪行业。这一行业的首席执行官,那薪酬自然是丰厚的。


至于有多丰厚,以澳大利亚四大银行为例,2018财政年度,澳大利亚联邦银行(CBA)首席执行官Matt Comyn、西太银行(Westpac)首席执行官Brian Hartzer、澳新银行(ANZ)首席执行官Shayne Elliott、以及澳大利亚国民银行(NAB)前首席执行官Andrew Thorburn分别获得了280万、490万、380万和430万澳币的薪水。



当然,这还只是薪水,并不包括丰厚的期权和奖金奖励。


然而,根据澳大利亚审慎监管局(APRA)的最新改革举措,银行、保险、养老基金等金融行业的高管想要拿到所有的奖金,可能需要等上七年。


CEO薪酬改革


据悉,APRA本次举动是对澳大利亚金融服务皇家委员会一项重要建议的回应。


APRA认为,澳大利亚金融行业高管的薪酬结构“未能激励公司采取正确的行为”。而改革的目的是确保高管“配得上”他们的高薪。


除了长达7年的时间才能获得全部奖励外,APRA在最新的提案中还表示,对于表现不佳或行为不端的高管,公司董事会有权在发放奖金后的四年内进行追索。


这一改革范围将适用于所有受APRA监管的实体。其中就包括在皇家委员会调查中“问题重重”的四大银行和AMP。


APRA副主席John Lonsdale表示,正是澳大利亚皇家委员会的调查结果促成了APRA进行上述改革的决心。


在接受媒体采访时,John Lonsdale说道:“我们已经对36个实体进行了一些自评估。结果显示,目前的薪酬系统无法满足社区、客户的期望,以及确保受监管实体长期财务的稳健性。”


“在金融领域,我们发现过度强调实现短期财务业绩、高管推卸责任的情况比比皆是。由此造成了一系列破坏性事件严重损害了金融业的公信力。”


“更为重要的是,从APRA监管的角度而言,这些事件不仅损害了相关机构的名声,同时也损害了后者的财务状况。”


另外在金融机构对薪酬给付方式进行改革的过程中,APRA建议财务成果在高管绩效考核标准中所占的比例不应超过50%。并且,公司董事会必须对政策进行有效监督,确保实施明确的“集体和个体责任。”


Lonsdale表示,对于金融企业而言,延长奖金给付时期至7年,并增加奖金追溯时间至4年也是好事。


他说:“引入浮动薪酬如奖金的最短期限可确保高管注重提高金融机构的长期效益,并且有助于董事会在发现问题时调低这些高管的薪酬。”


金融行业CEO离职潮


事实上,就在APRA提出上述改革建议之前,澳大利亚金融服务业正在经历前所未有的CEO离职潮。数据显示,


自去年4月以来,至少有15位金融服务企业首席执行官离职。


如此大的人员流动背后是一系列因素的影响。其中既有想要“解甲归田”的CEO,也有绩效不佳而“被辞职”CEO,同时也不乏因企业“人设崩塌”而引咎辞职的CEO。


过去一年, CEO宣布离职的小盘银行股中包括贷款经纪机构Mortgage Choice、本迪戈和阿德莱德银行、以及昆士兰银行等。


同期,受皇家委员会介入调查曝出多起丑闻影响,澳大利亚四大银行中,联邦银行(CBA)和国民银行(NBA)首席执行官的离职则闹得“沸沸扬扬”,属于晚节不保。


参考来源:

https://www.abc.net.au/news/2019-07-23/apra-proposes-seven-year-deferral-on-executive-pay/11337516?section=busin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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