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解答】491偏远地区签证QA——常见问题一览!

原创 2019年11月26日 信为plus


随着11月16日新的偏远地区签证上线

截至目前,

全澳已有维州、塔州、西澳、昆州开放

偏远地区491提名申请

南澳、北领地将于12月初开放,

ACT首都领地今日公布了新政,明年1月1日起开放申请

新州预计很快也将宣布


咨询中,同学们对491还有很多疑问。

信为整理了10个典型问题,为大家做出解答。

  

偏远地区技术移民新政常见问题


1) 是否拿到491之后两年内搬去其他偏远地区?


可以,拿到491之后可以立即搬去其他指定偏远地区。移民法对于491申请人只要求待在偏远地区工作学习和生活,但没有限定必须是担保你的偏远地区,不会影响191的申请。


这部分在之前的讲座中提到过:无论后续申请887或191签证,在相关法条文里都没有任何相关规定必须居住在当时提名你的州,而只是说是a specified regional area。


这里的specified regional area并不是指当时提名你的那个area,而是移民部长签署的legislative instrument里面的那些’specified regional area’,所以所有的regional area都是specified regional area。简单的说,你可以搬走,但必须也是搬去偏远地区。


2) 达到塔州491申请条件了,先不申请,回国工作半年再回来申请行的通嘛?


这是不建议的,因为名额和担保条件瞬息万变,永远是赶早不赶晚。拿到491签证之后依然可以回国的,因为491的签证条款对于回国没有限制(这里敲黑板划重点)。5年里其中3年的收入达到标准就可以了,所以在等待491期间或持有491期间回国半年会比较明智,而不是等半年再申请。


3) 想知道Senate什么时候审CSP的那个bill啊


目前还不好说,详情可以关注政府网站

https://www.aph.gov.au/Parliamentary_Business/Bills_Legislation/Bills_Search_Results/Result?bId=r6384


买房、公司退税等PR福利,目前都没有出来结果,都需要等bill通过后再解答。唯一可以确定的是可以享受Medicare


4) Bridging visa 期间念书毕业符合条件可不可以申请,申请签证时候需要写哪些方面的解释信呢?


塔州政府的要求如下:

Applicants currently holding a BRIDGING VISA due to Australian Appeals Tribunal (AAT) or Judicial Review are asked to include within their application details of their current review status and a written explanation detailing their plans for visa lodgement in the event that they are supported for visa state nomination.


一般来说,针对拒签提供了合理解释以及准备离境递交签证的安排就够了。在所有的review结束之前,拒签并不是定论,所以州政府一般不会因此来拒绝提名。


5) 491转191的年收入要求中,投资性收入的来源地是否有限制?塔州、全偏远地区、全澳洲、全世界?


没有任何来源地限制,只要是在澳洲税法里被认定为taxable income即可,关于收入类型详情及澳洲税务居民的要求可以咨询会计师。


补充讲座关于最低工资要求的知识:


3年的应纳税收入不低于移民部长指定的数字($53,900)。即申请人提供了3年的税单(Notice of Assessment), 并且每年的应纳税所得额(Taxable income)必须高于移民部长指定的数字(目前为$53,900)。


法律中有个关键词值得注意的是:“Relevant income tax years”。这个定义包含了在持有491签证的完整的以及不完整的财年,只要属于relevant income tax year的年份都可以用来满足这3年的收入要求,所以并不需要连续3年。不需要连续3年。不需要连续3年。(重要的话说三次)


这里有个好处就是:如果中间有一年的收入不够,那么可以继续用下一年来凑。但491签证过期之后的新财年就不能算在内了。


另外:应纳税所得额不要求一定是工资收入,只要符合税法规定的收入都可以,比如投资收入,做生意的收入,房租收入等,都可以混合起来。交税的收入都可以算在内。


6) 有partner 491转191,53900只需要其中一人达到?还是主申请?还是两边都需要达到?


主申请人或附申请人达到都可以,因为附申请人可以做191的主申请,但不可以累加也就是说191的主申请人必须达到所有条件,不能由两人加起来共同达到。


7) 491签证持有者的孩子读书会不会免费?


目前New Skilled Regional Visas (Consequential Amendments) Bill 2019还没通过,具体细节可能会再修改,所以要等通过后再解读。


8) 491 持有期间怀孕,未婚妈妈对年收入规定也是53900澳币,还是另有要求?


一样,也需要达到$53900,但移民局的要求是5年里有3年达到即可,所以产假结束后可以再开始积累,并且如果产假期间通过生意或投资行为获益的收入也算在内的。


9) 塔州现在真实现状是怎么样?工作机会如何?engineering


这位同学不知道具体指的是哪种现实状况。从生活层面上来说,因为tas的政策宽松的确很多中餐厅等为华人开设的业务逐步跟上,方便了华人在塔州的生活。但同时,工作的竞争也逐步加大。相关专业的工作情况,很建议大家去seek、indeed等大型招聘网站上,每个行业每年会有相应的一份report,可以作为参考。


10-1) 了拿单身的10分,火线离婚,这样的单身,州政府是否认同。

10-2) 带着小孩的单身,是否算单身?是否能有单身的10分?


法律认可的情况下,只要是单身,无论是否有孩子,都可以加分即,离婚是可以获得10分加分的。如果你之前在办理其他签证时提交过同居或结婚证明,在单身政策出台时离婚或分手,核心问题这样的离婚/分手是真还是假,如果是为了移民分数的离婚,且现在或未来某个阶段被查出这样的离婚是假离婚,那么及时拿到了PR也会有被取消的风险。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PR虽然是永居,但也是一个visa,如果移民局在任意阶段,注意,这是没有追诉期的!就是说如果在任何时候,即使过了10年,移民局发现你有任何假信息,都是有权cancel你的PR。但如果已经入籍,是没问题的(无法cancel国籍)。


所以是假离婚/假分手,一是要注意,你提供的材料很可能会被移民局重点调查,为什么在这个阶段分手或离婚,需要大家做好足够的材料说明。第二就是如果一旦被发现,一定会被取消P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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