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9日,在美读书的中国留学生章莹颖外出租房时,上了一辆黑色轿车后从此失踪。
经过一段时间的调查取证,美国联邦调查局(FBI)宣布,已经逮捕一名涉嫌绑架章莹颖的27岁男子,并表示相信章莹颖已经遇害。
我们回顾一下案件的经过:
6月8日
章莹颖向一家房屋中介结构提交租房申请。
6月9日
章莹颖失踪当天,她与中介机构约定下午签约,并在当天下午从学校出发,前往签约地点,期间章莹颖搭乘了一辆黑色轿车,从此失去联系。
6月10日
美国警方宣布,章莹颖失踪案正式立案。
6月11日
美国警方前往现场调查取证。
6月12日
中国驻芝加哥领事馆介入,前往章莹颖就读学校,了解章莹颖失踪情况,并促请警方、校方加大搜寻力度。
当天,案件正式移交美国联邦调查局(FBI)
6月14日
美国联邦调查局将案件定性为绑架案,并与当地警方联手调查。
6月17日
章莹颖家人抵达芝加哥,章父表示“我一定要找到女儿才回家,越快越好!”。
6月18日
美国联邦调查局宣布,悬赏1万美金寻找章莹颖。
6月19日
章莹颖父母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调查结果,收到募捐网站GoFundMe的6万美金捐款,用作在美寻女的生活费。
6月22日
章莹颖父亲接受媒体采访,喊话嫌犯“还我女儿,我们不想追究什么,我们只想找回自己的女儿!”
6月27日
美国联邦调查局声称,已经锁定涉事黑色轿车,案件已经有进一步的发展。
6月30日
美国联邦调查局宣布,已经逮捕一名涉嫌绑架章莹颖的男子,并表示,相信章莹颖已经死亡。
7月3日
章莹颖案件,犯罪嫌疑人勃兰特·克里斯滕森将首次出庭受审。
以上为目前案件的全部经过。
根据法庭文件显示,美国联邦调查局目前公布的信息:
1、6月12日,警方发现疑似涉事轿车车主克里斯滕森,并对他进行了质询。克里斯滕森起先回答对于6月9日的行踪没有记忆,后来又说他整天都在家睡觉或玩游戏;
2、6月15日,联邦调查局人员再次对克里斯滕森进行质询,这一次他否认了12日的口供内容。
他说,6月9日当天确实在伊利诺伊大学香槟分校驾车,并遇见一位需要赶路赴约的亚裔女性(章莹颖),于是提供搭车帮助。但因途中拐错弯,章莹颖开始恐慌,自己便停车让章莹颖下车;
3、联邦调查局对克里斯滕森的手机和住所进行搜查后发现,他在今年的4月份,曾在网络上搜索关于实施绑架和诱拐的内容,并浏览和加入“计划绑架”社交群体;
4、调查人员发现克里斯滕森的车辆副驾驶一侧,车门明显经过强力清洗,怀疑他可能意图隐藏或者销毁证据;
5、联邦调查局对克里斯滕森实施监控,最终取得重要证据,克里斯滕森描述自己如何将章莹颖带回公寓并强制关押的一段话被监听设备录下;
根据以上证据,警方已经向法院提出起诉状,对犯罪嫌疑人克里斯滕森,实施逮捕,并以绑架罪名起诉!
澳特慢也发现了两大疑点:
1、犯罪嫌疑人是同校博士,而且还是助教,在很多人眼中就是学霸,而且和章莹颖不相识,为什么会痛下狠手?
2、美国警察6月12日就已经找到了犯罪嫌疑人的车辆,而且还询问了犯罪嫌疑人,却为何时隔将近二十天才对其进行逮捕?FBI只有在电影里面才这么厉害吗?
章莹颖案件,引起了中外华人的强烈关注,根据联邦调查局宣布的信息“相信章莹颖已经死亡”,众多民众都希望能将美国法院能将犯罪嫌疑人处以死刑!
章莹颖案的犯罪嫌疑人不会被判死刑?
目前美国警方是以绑架罪名起诉的,因为联邦调查局也没有表示找到尸体,无法百分百确认章莹颖已经死亡。在美国绑架罪不会判处死刑,除非绑架过程中,致使被害人死亡,则可判处死刑。
有网友说,就算章莹颖已经被杀害,犯罪嫌疑人也不会被判处死刑,因为美国没有死刑。
确实,美国有部分洲废除了死刑,或者不使用死刑,但并非整个美国都废除了死刑。
章莹颖案件所在的伊利诺伊州,确实已经废除了死刑。但根据此次义务为章莹颖家人提供法律咨询的律师称,章莹颖案的起诉方是联邦,而不是伊利诺伊州,以联邦和联邦法院的名义起诉,便可以以绑架致死的罪名,判处罪犯死刑!
希望7月3日法庭审讯中,能使案件有进一步的发展,可以公布章莹颖的确切情况,澳特慢真切希望,章莹颖还活着,而歹徒等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
对于这件事你们有什么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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