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B News《澳华财经在线》6月18日讯 中国资本市场对外开放步伐提速。日前,中国商务部就《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详见《中国商务部:拟大幅降低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门槛》)
征求意见稿提出,将大幅降低投资门槛。降低对非控股股东的外国投资者或其全资投资者的资产总额要求,从拥有1亿美元资产或管理5亿美元资产的要求,分别降至5000万美元和3亿美元。将外国投资者的持股锁定期由3年调整为12个月。
取消外国投资者通过上市公司定向发行新股方式实施战略投资的持股比例要求;将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实施战略投资的持股比例要求从10%降低至5%;
明确以要约收购方式实施战略投资的,预定收购的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不得低于已发行股份的5%。
其中颇为引人注目的是增加投资方式方面的变化。据悉, 一是将要约收购方式纳入适用范围。二是放宽跨境换股条件,以上市公司定向发行新股或要约收购方式实施战略投资的,外国投资者可以其持有或者增发的境外非上市公司股份作为支付手段。三是明确外国投资者对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实施战略投资可参照适用。
长期关注澳中跨境投资的《澳华财经在线》总编辑牛建明认为,中国商务部就《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本身意味着中国资本市场开放的大门进一步打开,外资投资门槛的降低,将有望使得中国资本市场的吸引力大幅提升。
牛建明认为,外国投资者可以其持有或者增发的境外公司股份作为支付手段,参与A股上市公司定向增发或作为邀约收购对价,将极大提升资本的使用效率,有望引发A股市场和海外资本的新一轮互动,未来一段时间,围绕A股上市公司和海外资本之间的跨境合作将有望风生水起,上市公司跨境交叉持股、合作共赢的的政策大门已经打开。
不排除未来大量A股上市公司和海外上市公司间进行深度的双赢合作,资本市场甚至出现跨境合作概念板块。同时对券商、专业的会计事务所、法律和并购专业业务提供机构而言,新的一轮商业机遇也扑面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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