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lease把这个folder给rearrange,这样就improve了你的efficiency”…一句话里蹦出N个英文单词,或许已经成了越来越多的留学党的通病。而在现实中,讲话中英夹杂更多地被人归结为不好好说话的代表,甚至会引人反感。于是,中英夹杂的广大用户犯难了:这还叫人怎么说话啊?人在江湖,谁还没个蹦英文字儿的时候?发誓不是为了装逼!今天红领巾跟大家好好聊聊这个问题。
From 别处Worl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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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阵子在后台收到一则读者意见。对方非常礼貌地建议道,「希望以后能更多尝试把文章中出现的英文词汇尽可能翻译成中文,实在找不到的话自创一个也行。潜意识里总觉得,动不动甩个外文单词短语出来,是中文不好的表现,然而又觉得你不该是中文表达差呀,那一定是因为懒。」
这条意见让我一下子有种「恍如隔世」的感觉。我想起两年前的自己,本科毕业,毫不犹豫地回了国,理由简单到很多人不信:因为我实在离不开中文,想要回到母语环境中去。但直到两年后的现在,被这位读者委婉地指出我有中英夹杂的习惯,我才意识到,原来,有一部分的我,永永远远地回不来了。
说实在的,我此前从来没有被提醒过「中英夹杂」的问题。随手翻了一下微信上跟亲近的朋友以及编辑部同事的对话框,发现我们大多都一样,五句里三句都裹着单词短语,要么直接蹦一整句英文出来。
为什么会不知不觉养成这样的习惯?又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
对我来说,语言首先是一种用来表达自我的工具。作为工具,它就如同螺丝刀又或是女性生理用品一样,都是帮助人类来完成某种需求的。
不同品类的工具会带来不同的使用体验,当我们有选择的时候,我们肯定会下意识地用最趁手的那一个——你感受过十字螺丝刀的精准受力后,就再也不需要用一字螺丝刀来拧十字螺丝钉了;你尝试过卫生棉条的轻便干爽后,就再也不想依赖卫生巾来度过姨妈期了。
而有些场合、有些瞬间,英文之于我,就如同十字螺丝刀和卫生棉条一般,比起中文,后来居上。用更少的音节对应更丰富的意思,在单位时间内输出更多的信息。
有许多英文里的形容词吻合这种标准。比如在我们编辑部的聊天记录中有个尤其高频的单音节词:lame. 它的原意是「瘸的」,一般可以用来表达一种「不够强势/有点可悲/没说服力/一副败相」的混合语义,根据不同的上下文还会衍生出更多的意涵,我们往往用它来快速否决一些选题方向——皮特朱莉爆出离婚大新闻时,我们说「明天发会 lame」,其实是在说:等到明天再发就没有时效性了哦。
希拉里输掉竞选时,我们说「谈性别议题会 lame」,其实是在说:谈性别议题会显得人云亦云没有新意啦。 反正编辑部的大家都能瞬间秒懂,我们用「中英夹杂」来偷点小懒也无可厚非嘛。它就是种约定俗成的编码而已,就好比北京人都知道「装垫儿台」是什么意思一样,不影响交流。
这类「更趁手」的词里我尤其喜欢的还包括:workload「工作量」,workflow「工作流程」,solution「解决方案」,checklist「备忘清单」(尤其指那种一项检查完就可以打一个勾的类型),fixed「修复完毕」(是用 fix 一词的过去分词形态表示动作已完成),case by case「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这些英文表述都至少比它们对应的中文少一个音节。
但英文有时甚至不只是「更趁手的工具」,更是「唯一的工具」。 在英文环境里生活过的人应该知道一种早餐食品叫做 granola。它一般是由烘烤过的燕麦、坚果和水果干混合而成,一般伴着牛奶或者酸奶吃。
但是,以上这些只能算「解释」,并非「翻译」。我查了下谷歌翻译作何处置,竟然发现它中文写作「格兰诺拉麦片」……真是的,与其音译,不如不译。
这类「英语国家独有」的词还有很多,我最头疼的一个是 campaign。它是个名词,其中一个语义是「战役」,但日常生活中接触得更多的是另外一个意思,约莫可以总结为带有各种各样特定目标的动员活动。
小到商业广告,大到总统竞选,都会用到这个词。它整合了「宣传推广/使人信服/组织调动」等等信息,同时也继承了一些从「战役」中而来的「为了胜利的目标,努力攻克」的意涵。我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发现哪个中文名词能一次性说清楚这些种种。
此外,以英文形式学习过新知识的人,一般也都会不知道如何处置各种专业性较强的词汇。 我本科念新闻,这个行业有个重要的高频名词叫做 storytelling,要强行转换成中文的话,它意味着「『讲故事』这一动作存在着的状态」。我们经常会评论某篇经典的特稿「拥有着 great storytelling」,用中文来说差不多接近「这稿子讲故事讲得很棒」。
然而这表述不合中文的语法规则,「稿子」不能作为动作的发出者,至少也要调整成「作者讲故事讲得很棒」——但这和英文原句的意思就不太一样了。 新知识领域内一些的专有名词无法汉化,归根到底,因为语言这件事并不是「一个词对应一个词」这么简单粗暴,不同语言之间,语法、逻辑、知识结构、思维模式都会不一样。
德国哲学家、文化评论家本雅明在《译者的使命》里有过一个颇具巧思的表述,他说译作需要承受「母语分娩时的阵痛」——你对两门语言各自的了解越深,就能越敏锐、越清晰地感受到这种阵痛——有阵痛,大概也会有难产。
对于「能不能翻译」的回答,其实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你有多愿意将就。这就像把一个容器里的水倒进另一个容器,总是难免要丢些什么少些什么。有些语句所表述的意思太精细太微妙,经不起这样折腾,你非要倒出来,它会全蒸发掉的。
1972 年时,有一位研究「第二语言习得」的语言学家 Alexander Guiora 提出了这么一个概念:language ego. 在这里姑且将它译作「语言自我」。Guiora 认为,当我们意识到语言的界限和边界的时候,「语言自我」便会诞生。我们在学习一门新语言的时候,往往会同时发展出新的一套身份认同(identity)。
简单来说,我的中文人格相对比较委婉,而英文人格胆子大些、更 aggressive。 你看,当我用中文写作时,aggressive 这个词我就说不出口。它翻译过来是「强有力的/有侵略性的/积极进取的」,在中文文化里,显得有些爱出风头、咄咄逼人,算不上是个褒义词。
但是在英文文化里,这种性格却更像是种好事儿。所以,用英文表达这个意思时,从来不必觉得难为情。 由于双语性格差异,它们刚好可以帮我处理不同的场合。
比如在团队合作的时候发现队友的思路有不合理的地方,中文性格会犹豫「有些话不知当讲不当讲」,但是英文性格就会想「sorry but I have to point it out」(抱歉,但是我一定要指出来)。
英文性格好像更适合公事公办,而不会受人情世故、面子文化的局限。 中文性格在顾忌「以和为贵」的时候,英文性格则完全不怕 challenge(挑战)、argue(争执/辩论/说服)和 defense(辩护)。
虽说两种文化各有可取之处,但不得不说英文性格的介入会让我更勇于争取,而不是轻易妥协。 此外,中文性格的我容易回避任何形式的「直白示好」。我能用中文写八千字情话不带重样儿,但是偏偏没有办法跟谁双目对望说一句「我爱你」。
换成英文这些问题就迎刃而解了,我何止能说「I love you」,再附加一句含情脉脉的「I care about your fulfillment and happiness」(我关心你的幸福)都不会觉得脸红。
还有件特别搞笑的事情,中文性格的我认为自己这辈子都没有办法跟狗玩儿。但是如果这种场景换成英文,我完全能想象自己让狗去叼飞盘,然后等它屁颠屁颠跑回来领赏的时候一边揉它的头一边说「that's my good boy/girl」(这才是我的好乖乖……天哪翻译过来真恐怖)。
有些人觉得「中英夹杂」的使用是一种「装逼」的表现,或者是故意让人难堪的行为,但反正在我这里不是这样。 我曾经将不同的语言形容为脑子里不同的快递小哥,负责将意象取回来送到唇边,以供表达。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中文小哥」都是跑得最快的那个(现在仍然是)。
但是这几年来,「英文小哥」跑得越来越快了,甚至在一些领域已经追上「中文小哥」了。不仅如此,随着我见过的世界变得越来越广阔,也出现了一些超出「中文小哥」配送范围的地方。
所以我的「中英夹杂」更多情况下是无意识的,哪个到嘴边了就先说哪个,这对我来说是最自然无拘束的状态,而不是故意为了「恶心」谁、「羞辱」谁。因此,一般只有比较亲近的人或者同类才会感受到我(乱七八糟)的中英夹杂。在生人面前讲话则比较讲究,会稍微慢一步,汉化好了再说,又或者是在英文部分之后补上对应的中文翻译(比如这篇)。
又或许有的人会说,中英夹杂显得很不正式、很不规矩,损害了语言的纯净性。 但说实话,如果你也习得至少两门语言,你一定会发现:我们逐渐丰满起来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折射出的,是这些语言所对应的文化的集合;但是,每一种语言都不可能凭借一己之力说尽道明这一整个集合。这就像是我们长高了长大了、衣服不合身了、被撑出了破洞和裂缝。那怎么办呢?可不就得补丁叠补丁吗?
新的时代也会带来新的命题,「生活里中英交织」对我们这代人来说已经是很普遍的现象。就算一直在国内,也总有各种途径看到来自英语国家的影视剧和综艺节目,流行音乐则更是普遍(我小学的时候已经在跟着唱布兰妮、麦当娜和 M2M),我们并不是在单一闭锁的语言环境里长大。 所以,比起一条「纯净」的出路,我更愿意忠实于这场混乱,以及丰富。
我尊重作为母语的中文,也尊重作为外语的英文,我愿意穷尽一生去了解她们更多。
没有一个语言是静止不动的,因为文化总在不停交融——伴随着语言能指和所指的复杂变化。既然说到「中英夹杂」,我们也来给大家列举另一些常见的语言现象。
· 洋泾浜 ·
「中英夹杂」属于词语的借用,从语言学上看,只是语言融合和发展的第一步。更往下走,就会出现洋泾浜语(Pidgin)。
洋泾浜语,又译作皮钦语,也就是混杂语。类似于「来是康姆去是狗」,「Give you some color see see」等。
洋泾浜语往往不合文法,但倘若经过「进化」发展出文法,即可成为一种克里奥语(Creole)。到这个阶段,就能被算作是一门独立的语言了。举个近些的例子,新加坡英语(Singlish),就是从英语、汉语方言和马来语衍生而来的一门克里奥语。
· 日英夹杂 ·
日语吸收外来词汇的效率极高,由于有专门的片假名系统,许多英语、德语、法语等词,直接用和制外来语的方式表现出来。
スタッフ(staff),デザイン(design),プロダクト(product)……只是随便打开了一个日文网页,第一段里就发现了这些。这算不算是「日英夹杂」呢?
· 德英夹杂 ·
德语中的英语词也多到不行。对于同样使用拉丁拼写系统的语言而言,很多东西已经到了「不必翻译」的地步。即使德语词汇量很差,也依然能说一口流利的 Deuglish,完全不影响表达。
其实,往前往上追究,没有哪一门语言是「纯净」的,作为日耳曼语支的英语,拉丁词多到什么地步?许多概念都有两套表达,例如 hand- 和 man-(手的拉丁词根,比如manual)。
· 中文的外来语 ·
事实上,汉语中来自英语的词汇比我们想象中的多多了。从日常饮食的吐司(toast)、咖啡(coffee),到打招呼用的哈喽(hello)、拜拜(bye-bye),这都不算什么。数学中的逻辑(logic),机械里的泵(pump),生物里的基因(gene),医学里的淋巴(lymph)和休克(shock)……这些你们应该没想到吧?
现代汉语中还存在大量的日语借词,许多都是在白话化的时候接纳的:历史、艺术、民主、科学……这些双音节的日常词汇其实是日本汉语的汉化。甚至,连许多人认为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也是从日语里来的。
一直到现在,「中日夹杂」的情况也在不断出现,越靠近日语流行文化圈就越明显。例如人气(人気),番外,便当(弁当)等等。
所以,如果要「保持纯净」、把所有外来元素去掉,你还是用文言文吧……喔对了,不要忘记把中文里面的满语也去掉哈,马虎、别扭、咯吱窝,都别再说咯。
◆ ◆ ◆
你也是不自觉「中英夹杂」的人吗?今天这篇文章有没有让你感到一丝丝的共鸣呢?
关于在中英两种语言间切换,关于那些无法被一对一翻译的情绪,关于语言的丰富与博大——有任何你想分享给我们的感受,都欢迎在评论区留言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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