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管理办法》发布一周年 市场焦点转向合规 | 独家洞察

2018年09月06日 澳洲会计师公会



澳洲会计师公会大中华区分会理事及大中华区税务委员会副主席刘明扬先生近日接受《中国经营报》专访时指出,CRS下的一系列尽职调查规则对纳税人或者账户持有人个人并没有直接影响。


今年7月,《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管理办法》发布一周年。过去一年,市场曾因有关统一报告标准(Common Reporting Standard,简称“CRS”)的出台,引起了私人财富市场的恐慌情绪。


然而短短一年时间,高净值人群对CRS的态度已经从“恐慌”转向理性评估其涉税风险,这也为9月的首次对外交换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提供了基础。


近日,澳洲会计师公会大中华区分会理事及大中华区税务委员会副主席刘明扬先生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CRS下的一系列尽职调查规则对纳税人或者账户持有人个人并没有直接影响,主要是对管理纳税人账户的金融机构设定了新的客户身份识别的合规要求。


随着政策的推进,高净值人群也开始更多关注涉税问题的合规性要求。


澳洲会计师公会
大中华区分会理事及大中华区税务委员会副主席
刘明扬先生 


刘明扬先生表示,

自2017年CRS准则在中国正式落地后,在中国将逐步与其他CRS参与国家或管辖区建立资讯交换平台的背景下,许多高净值人群都在了解中国版CRS的适用范围,包括如何把国内外资产、财务账户、私人公司的资讯定期实现自动交换。


刘明扬先生认为,

中国CRS的实施提供了一个良机,促进高净值人群能够去重新检视自身的税收居民身份,详细梳理,评估国内外金融帐户及相关资产的涉税风险,并及时调整和修改,以确保在万分复杂,变化多端的全球税务环境下,一切资产管理安排能够符合相关税务管辖区的税务合规要求。


香港和澳门作为国际金融中心,一直致力提高税务透明度和打击跨境逃税活动。在5月加入《多边税收征管互助公约》(以下简称《公约》)后, 9月1日《公约》将在香港和澳门生效。


事实上,在加入公约以前,香港一直以双边模式落实国际税务资料交换的标准。但随着国际社会间交换税务资料的范围及网络不断扩大,加上国际间陆续实施新标准打击侵蚀税基及转移利润(BEPS)活动,以双边模式商讨和修订协定,已经不再是最有效率和最具成效的方法之一。


刘明扬先生认为,

加入“多边公约”不但可加快扩阔交换税务资料的网络,而且有助香港促进税务透明化达到国际标准以及建立良好的国际形象。


以上内容节选自《中国经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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