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倒闭的餐饮业公司从 2016 年就节节上升,就连像 Jamie Oliver 这种国际知名的和Criniti’s 这种澳洲几十年的老连锁店都不能躲过灭顶之灾,华人餐馆也是无法幸免。
本来大环境就不好,想着在圣诞节期间可以赚一笔,缓缓劲,没想到澳洲森林火灾和洪水让海外想来旅游的人望而却步,现在闻风丧胆的新冠病毒又让澳洲政府禁止了所有的中国旅行团和非澳洲华人的入境,到华人区走一圈,澳洲中餐馆目前不得不以关门应对,高额的房租省不了,最起码暂时关门可以省下人工的钱,但是这接连的天灾人祸,澳洲中餐馆还能撑多久?
餐饮业成为如此高风险的行业也是由餐饮业自身独特的特征造成的:
初创业的资金投入高, 都花在装修上,关门也带不走
餐饮业入行对技术要求门槛低, 造成竞争激烈
很多餐厅老板和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和经营不足
竞争大, 大家打价格战, 整个行业利润薄
一般餐馆会有多个股东,股东纠纷常见
员工多,工资低,容易引起 Fair Work 的注意
客户付现金消费的大幅减少
ATO 加强对收现金的生意的监管
Single Touch Payroll 的实施
加盟商多方面剥削,有生意却没利润
去餐馆是奢求性消费, 澳洲经济不好, 全民消费收缩
很多餐馆早年是盈利的,由于以上列举的一个或者多个原因,开始亏损,大部分的情况下,餐厅的业主都视自己的生意为珍宝,不愿舍弃,董事股东一直自己在掏腰包维持经营,都是在收到下面的通知才被迫意识到,这个餐馆是实在无法支撑下去了:
ATO 出示的审计通知
ATO 债权扣押通知 Garnishee Notice
ATO 与公司签署分期付款协议
ATO 董事罚款通知 Director Penalty Notice
债主律师出的上庭通知 Statement of Claim
债主律师出的法定求偿书 Statutory Demand
债主上庭申请公司清算 Winding Up Application 员工告到 FairWork 的上庭通知 Tribunal
房东最后发出的关门通知
收到以上的通知,视之不理,债务是不会自动消失的,拖延等到的只有最坏的后果:
(1)个人被债主任命的清算师常年紧追不放,官司连连;
(2)个人破产,保护董事自己不受破产交易(Insolvent Trading)责任的牵连,与其浪费生命和财力物力在一个没有潜力的生意上,根据不同的情况,董事可以选择不同的方法及时有效止损,保存实力。
情景一: 餐馆连年亏损,债务累累,没有潜力盈利,董事无意继续在目前的场所经营
一个餐馆的地理位置是改变不了的,只有通过有效的营销可以让更多的人知道这家餐馆,等大家第一次惠顾后,喜欢这个餐馆的口味并对它的服务和价位满意,才会越做越好,如果餐馆由于客观原因,没有赚钱的潜力,欠了税局ATO,房东,供应商,员工等等一屁股的债,董事需要及时的意识到餐馆已资不抵债,扭转乾坤的机率渺茫,迅速做出公司清算(债务人自愿清算 Creditors Voluntary Liquidation)的决定,是最省时省力省钱的结束这个不盈利的生意的明智决定。这样公司所有的债务就一笔购销,董事也不会受到太大的影响。
案例一:
齐先生在悉尼 Burwood 经营了一家海鲜中餐厅 6 年了,近 3 年不同类型的餐厅是层出不 穷,强烈的价格竞争导致餐厅有生意却无利润可赚,每个月都损失超过 3 万澳币, ATO, 房 东,供货商天天催债,工资都快发不出来了,又由于新冠病毒的突发,餐馆一整天都没 有一个客人,齐先生不想再继续自己掏腰包支撑下去了, 他让公司做了债务人自愿清算Creditors Voluntary Liquidation。从公司清算那天起,再也没有债主可以问他追债,齐先生打算等这个风头过后再找别的店面重新开新公司开新的餐馆。
情景二: 董事对餐馆的地理位置满意,主观原因造成了餐馆至此无法盈利,虽欠债但与房东关系很好,想结束旧公司,合法摆脱现有债务,建立新公司继续经营餐馆。
餐饮业的最大的一个特征就是初始投资大部分都花在餐厅的装修上面,值钱的设备也大都是装在餐厅的墙上。所以对餐馆来说,即使欠 ATO 税,还可能通过很多方式来拖延时间甚至起死回生,但没有房东支持,99% 以上的餐厅是经营不下去的,要不自己关门走人,要不房东强制关门,公司最快速有效的解决债务的方法就是做公司清算(Creditors Voluntary Liquidation)。
但是如果在满足以下条件的情况下,这个生意还是可以以最小的花销,合法的起死回生的:
董事跟房东的关系很好,有房东的支持;
董事认为这个店面的地理位置很好,以前不盈利是因为初投资时犯得人为的错误,现在已经学到了教训,知道如何改进。
在满足上面的情况下, 董事可以将旧公司做公司清算,再开一个新公司,从旧公司的清算师那里买过来旧公司的资产,新公司和房东签署新的租约,合法的继续经营这个生意。
案例二:
刘女士在墨尔本开了家 Take Away 的快餐店 5 年了,ATO 突然提出对公司财务进行审计, 公司有 2 年没报税了,ATO审计后要求公司补交 15 万澳币的税款加罚金。
在专家建议下, 她启动了公司清算,清算师对快餐厅里的设备做了专业评估,餐馆这个行业特殊,设备大部分都拿不走,能拿走的二手器具也不值钱,根据专业评估报告,刘女士用2 万澳币合法买了店里所有的器具,前房东对刘女士很同情,在旧公司清算后,与她的新公司签约,刘女士的新公司在清算后 2 周就合法的开张了。
情景三: 餐厅由于开张时存留了一些债务,现在生意已有起色,但是也无法马上还清存留的所有债务,债主已动用法律手段强迫公司立即还债,餐厅可以用债务重组的方法,清除历史残留的债务,从而开始无债的经营。
餐馆开业初时由于不同的原因欠下债务,可能跟买卖生意有关,或是投资人纠纷,或者是累计的税款,公司虽然目前经营盈利,但是赚的钱也还不上这些初期存留下来的债务,债主们追债,已经出示了下面的通知:
ATO 董事罚款通知 Director Penalty Notice
债主律师出的上庭通知 Statement of Claim
债主律师出的法定求偿书 Statutory Demand
债主上庭申请公司清算 Winding Up Application
房东最后发出的关门通知
这种情况下,餐厅可以先让公司进入自动托管 (Voluntary Administration),通过托管人(Administrator)提交给所有的债主们债务重组的提议,在开债主第二次大会的时候,如果来出席会议的大部分的债主同意这个提议,那董事和公司就可以通过履行这个提议来实现让公司回到零负债状态的目标。
案例三:
李先生和 3 个朋友每人借给了公司 50 万澳币在 Brisbane 开了家餐厅,由于员工多,一年 多就欠了 ATO 近 20 万的税,申请了分期付款,ATO 不批准,给公司发了 StatutoryDemand,已经花了这么多钱在餐厅上,才刚有了气色,难道就这样功亏一篑?李先生和股东们不知如何是好,在专家指导下,公司先启动了自动托管 (Voluntary Administration),稳住了 ATO,股东们后来出了 5 万澳币做了债务重组,合法的清除了欠 ATO 的 20 万税款,餐厅又可以从零债务重新开始经营啦。
情景四: 餐厅股东多,不盈利,债务累累,股东不愿再投钱,纠纷不断。
由于餐厅的初始投资比较大,一般餐厅的股东都不只一个,餐厅不挣钱的时候,很容易产生纠纷,像对初始投资决定的不满,互相埋怨管理决定做的不对,责任和分红不均这类的。纠纷归纠纷,债主是不会因为公司内部纠纷就不收债的。
在股东不愿或者不能再出钱还清债务的情况下,公司清算破产可以快速有效的解决公司的债务问题,公司清算破产后,董事失去对公司的控制权,清算师会接管公司所有的大小事宜,清算程序完成后公司会被注销,从而有纠纷的股东从公司清算破产那天起就不需要再有交集,所以公司清算破产从一定意义上也解决了股东之间的纠纷,因为股东之间再没有了产生纠纷的原因了。
公司自动发起的清算程序有 2 种:
公司清算( Creditors Voluntary Liquidation) - 需要超过半数的董事和超过 75%以上的股东签字才可以进行;
自动托管 (Voluntary Administration)- 只需要超过半数的董事签字,不需要股东的参与。
如果餐馆的股份架构复杂又有纠纷,可能会出现下面的情况:
• 董事们或 95%以上的股东之间虽有纠纷,但却都想从目前不挣钱的生意里退出来,不再受到债主的骚扰,都同意让公司进入清算破产程序,这种情况下,公司可以在 24 小时内就进入清算来清除公司所有债务。
• 如果大部分的董事同意清算,同意清算的股东只有 75% 到 95% 之间,公司是可以自发进入清算的,就是从董事召开董事会议到最后召开让公司进入清算的股东大会之间的最短时间是 21 天。
• 如果没有 75% 以上的股东同意公司清算,但是由于公司破产交易的责任都是由董事来背负,超过半数的董事也可以让公司先进入自动托管 (VoluntaryAdministration),然后再进入公司清算(Creditors Voluntary Liquidation)来清除所有公司债务, 就是这个程序比较复杂,收费比较高。超过半数的董事可以在24小时内,让公司进入自动托管的状态,一般从自动托管到进入公司清算是 25 个工作日。
• 如果即没有大多数的董事同意,又没有 75% 以上的股东同意公司清算,股东之间的纠纷让这个生意无法再继续经营下去,就必须找律师来解决了,一旦涉及上庭,那双方的金钱和精力的花费就可想而知了,所以还是劝股东们撇开恩怨,理智的解决纠纷,用最少的钱,最短的时间来最迅速有效的解决问题:
如果公司已资不抵债,为了避免公司董事的破产交易 (Insolvent Trading) 的责任,董事可以上庭去申请公司被放入清算破产程序。
如果公司没有资不抵债,只是股东之间的不合理的待遇,可以上庭申请做“股东自愿清算”(Members Voluntary Liquidation),让有独立立场的清算师来兑现公司的财产,公平的分配给债主和股东们。
案例四:
周小姐和朋友 2015 年在阿德雷德投资开了个火锅店,2017 年后,店里的收入就无法承担 支出了,每个月倒贴$20,000多来支撑店里的费用,亏损久了,周小姐和朋友之间也渐生 抱怨和猜忌, 最后朋友自动撤了他的董事职务,回国了,剩下周小姐自己面对这些难缠 的债主们。
在了解到即使在股东不齐心的情况下,董事也可以先让公司先做自动托管,然后再进入清算,来清除公司所有的债务,同时也避免董事破产交易的责任,她马上实施了 这个方案,合法迅速的摆脱了这个噩梦。
情景五: 餐厅是以个人(Sole Trader) 或者合作 (Partnership)的形式来经营的,债务累累,无力偿还,个人破产可以清掉债务。
很多人在经营餐馆之前,没有咨询专业人士,或者咨询了,因为维持一个公司的费用太高,就选择了用 Sole Trader 或者几个朋友用 Partnership 的形式来经营这家餐馆。这样的生意只有 Australian Business Number(ABN) 没有 AustralianCompany Number(ACN),租约是用个人的名义来签署的,雇的员工是和个人签的合同, 报税的时候餐馆的盈亏是报在个人名下的等等特征。
以个人的形式经营餐馆,老板没有公司作为挡箭牌,在这种情况下,经营餐馆所欠的债务全部都会追溯的个人头上,老板必须要掏腰包来还清所有债务,如果还不起,就只有个人破产来清除所有债务。个人破产对个人的影响比公司清算大很多,个人破产后在破产期间:
所有不是生活必需品类的都会被变卖,包括房产,股票,珠宝,古董之类的
出入境必须在托管人同意后才可出境
不能做公司的董事
收入超过政府规定的底线,50%需要上缴
信用程度最少会有 5 年有不良记录所以建议做生意最好以公司的形式来开,经营不妙的时候可以最大限度保护个人。
END
2020 鼠年没有给澳洲餐饮业带来一个好的开始,希望大家能够过五关斩六将,尽快到达光明的彼岸,如果实在债务太多,经营困难,澳洲是一个保护小生意主,鼓励人民创业的国家,尽早咨询专业人士,争取主动,做好对最坏的状况的准备,根据自己的情况,找到最佳的有效解决方案。
作者简介
李彦(Leanne Li)
CrossRoads INSOLVENCY 嘉彦明道创始人
在 2001 年来到了澳洲,2003 年毕业于悉尼大学取得会计学位,2006 年就开始从事清算工作,是 CPA 和 ARITA 的长年会员。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关于清算破产方面的知识,请联系我0410 555 999,网站: https://crossroadsinsolvency.com.a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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