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本人是北京,上海等地的户口,或者干脆对今后回国的户籍没有其他想法,那么户口和档案完全没有必要移动,可以选择直接放在当地的人才市场保存。如果你是外省市在北京上海等城市上学的学生,可以选择将户口存在当地的留学服务中心,这样既可以放心的长期保存,回来后也可以享受一些留学生的户口优惠政策。 小伙伴们可以到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留学人员档案室办理留学存档:登录中国留学网(www.cscse.edu.cn),进入“留学存档”栏目进行在线申请,将填写好的《存档人员登记表》用B5纸打印,携带护照、国外教育机构入学证明和已获取前往国家签证等复印件前往留学人员档案室办理。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关于《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机构为县以上(含县)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其他任何单位不得擅自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严禁个人保管他人人事档案。 留学服务中心给出的说明,下面这些人员不受地域和户口限制,均可委托留学人员档案室代管档案: (1)公派本科生和研究生以及和原单位脱离关系的其他原公派出国留学人员; (2)自费出国留学的高校在校生、研究生和已经毕业但未参加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 (3)自费出国留学的在校高中生、高中毕业生; (4)自费出国留学的单位自动离职人员、辞职人员; (5)自费赴中国香港、澳门地区就读的人员; (6)出国探亲、访友、陪读、移民等改为留学身份的人员; (7)尚未在国内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8)虽已落实工作单位,但因无就业手续和当地户口,或档案需跨地区调动,工作单位或人才交流中心尚不能接收其档案的留学回国人员。 如果你已经出境,仍然可以把档案存放在留学人员档案室,并可委托他人代办存档手续。 (1)本人护照(香港、澳门地区提交港、澳通行证)的原件、复印件; (2)签证(香港、澳门地区提交签注)的原件、复印件; (3)国外教育机构(香港、澳门地区教育机构)的入学证明原件、复印件; (4)档案管理费(20元/月,240元/年,办理存档手续时交纳,如超过存档期限,仍决定继续存放,需办理续费手续)。 留学服务中心说明: 在京院校就读的应届京外生源毕业生(不包括博士后),毕业后直接申办出国留学者、原为本市集体户口的在职人员,因申请出国留学,原单位要求其户口迁出者、在京无合法固定住所,且就业于尚未建立集体户口的单位或自己创办企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凡档案存放在留学人员档案室的,都可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申办户口的存放和落户。 (1)需提供经“中心”学历认证机构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副本; (2)在国外(或港、澳地区)教育机构取得多个学历,但只认证了最高学历的,其他未经过“中心”学历认证机构认证的学历,如要记录到档案中,需提供国外教育机构的毕业证书原件及翻译件原件,成绩单原件和中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 (3)填写《出国留学人员登记表》。 如果你落实了接收单位并办理完留学人员回国工作就业报到证手续,就可以持录用单位人事部门或人才交流中心的商调函及存档凭证办理调档手续。 如果你已经办理了工作派遣手续,但工作单位不能接收人事档案,可以在办理相关手续后,委托留学人员档案室继续管理档案。 看完之后记得转给你身边留学的小伙伴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