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15日,备受瞩目的“澳大利亚公民立法修正案2017法案”,也就是澳洲入籍新政,开始在下议院(众议院)接受审议。
Picture by Kym Smith
新法案对现有澳大利亚公民法2007的一系列条款进行修正,包括:所有16岁以上申请人都需要进行效忠宣誓。
整个澳大利亚公民法2007中的“忠诚(loyalty)”被替换为“效忠(allegiance)”。
公民申请资格准则被修订或引入,包括:英语语言水平、澳大利亚价值观、融入澳大利亚社会、一般居住要求、公民申请测试五个方面。
部分人群可以获得豁免,包括:身体或精神上无行为能力、无法证明其对澳大利亚和澳大利亚价值观的充分了解、60岁以上或16岁以下人群、有听力或视力障碍的人。
递交公民申请时,需要一并递交英语语言水平证明文件。
部长将依据法律文书决定具体的英文语言水平。虽然相关文书尚未公布,但据信可能需要通过特定的英文测试。
部分国家护照持有人可以豁免,通过学习英文课程也可以得到豁免。
递交公民申请时,需要签署附有澳大利亚价值观声明文件的申请表格,才能确保申请有效。
尽管该项法律文书尚未公布,但业界猜测,未来,澳大利亚公民申请人需要证明自己充分融入澳大利亚社会,包括:
a. 有工作能力的人正在从业,或者积极寻找工作或受教育的机会
b. 通过积极参与社区及自愿组织的活动,证明正投身于澳大利亚社会
c. 有适当纳税
d. 确保其子女接受教育
申请澳大利亚公民之前,需要持有永久居民身份4年,而且在此期间的累计离境时间不超过365天,并且在这4年之内的任何时候都不曾非法居留。
如果在澳大利亚境外期间仍然是新西兰公民,那么申请人不受新修正案影响。189新西兰类别签证持有人,可以按照原来的规定,在获得永久居民身份12个月之后申请成为澳大利亚公民。
所有18岁至60岁具有行为能力的澳大利亚公民申请人,需要参加公民测试。如果三次没有通过,那么两年之后才有资格再次参加测试。
与此同时,新法案还对“孩子常住10年获公民”的条款进行了修正。
依据现有法律,如果孩子在澳洲出生,并且从出生之日起的10年都是澳洲普通居民(ordinarily resident),那么即使孩子父母的任何一方都不是澳洲公民或永久居民,孩子都可以成为澳洲公民。
新法案增加了一些限制条款,使那些即使在澳洲出生、并且从出生之日起的10年都是澳洲普通居民的孩子,无法获得澳洲公民身份,包括:
a. 如果父母享有外交特权或豁免权,孩子不再被视为澳大利亚普通居民。 除非父母中有一方是澳大利亚公民或永久居民
b. 如果从出生之日起的10年内任何时间,是非法非公民
c. 如果孩子在澳大利亚境外期间没有任何有效签证允许其入境并在澳大利亚停留(该条款不适用于那些离开澳大利亚期间仍然是新西兰公民的人)
d. 父母任何一方在孩子出生时不持有实质性签证,并且父母任何一方入境澳大利亚、在孩子出生之前的任何时间曾是非法非公民
目前,该修正案尚未正式实施,下议院批准后,还将在上议院继续进行审议,之后通过立法程序后,才会最终生效。
专家提醒,由于反对党强烈反对该项改革,所以即使最后获得通过,也会是一个删减或修改的妥协版本,所以大家不要紧张或恐慌,更不要危言耸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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