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苏联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曾指出,“假若孩子体验到体罚的可怕和震惊,那么在他的心灵里,那种内在的、自身天赋的、作为自我教育的力量就减弱了”。
不过,如果你还沉浸在:“孩子淘气不听话,打两次就好了”这种教育模式下,现在要通知你一声了,以后打孩子可犯法啦!
不跟大家开玩笑,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反家庭暴力法》于2016年3月1日起实施! 《反家庭暴力法》第五条明确提出,未成年人遭受家庭暴力的,应当给予特殊保护。第十二条更进一步规定,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当以文明的方式进行家庭教育,依法履行监护和教育职责,不得实施家庭暴力。也就是说,即使是为了教育孩子,也不应该诉诸暴力的形式。“打你是为了你好”,再也不能成为父母实施家庭暴力的借口。 也许有的父母心存侥幸心理,认为打孩子没严重到犯罪程度,也无关紧要。如今,《反家庭暴力法》明确规定,实施家庭暴力的加害人,公安机关处理以后,如果不构成治安管理处罚,就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同时出具“告诫书”,记录加害人的身份信息、实施家庭暴力的事实陈述以及不得再实施家庭暴力的警告。打孩子真犯法
谩骂孩子都不成
法律界定的家庭暴力包括两个方面:
一是对身体的侵害,包括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等,是程度严重的伤害;
二是对精神的侵害,包括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是持续性的伤害。
尽管绝大多数父母平时打骂孩子没有达到这么严重的程度,但《反家庭暴力法》的立法宗旨是重在预防和制止。父母要认识到家庭暴力对孩子造成伤害的严重后果,减少和避免暴力言行,恪守法律的底线。
孩子到法院申请护身符
《反家庭暴力法》专门规定的“人身安全保护令”也是一大亮点。
“人身安全保护令”是指当事人受到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状况时,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人民法院应该受理。应当说,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是孩子的“护身符”,是对孩子实施家庭暴力者的“紧箍咒”,也是处理家庭暴力案件的一大“法宝”。
《反家庭暴力法》把家庭教育纳入了法律范围,父母再也不可以随便对孩子进行所谓身体上的惩罚,“棍棒底下出孝子”,“三天一顿打,孩子上北大”等等粗放型的教育方式也将随着历史潮流而去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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