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移民签证的种类
父母移民签证(103类)
有贡献类父母移民(143类)
有贡献类父母移民临时签证(173类)
年老父母移民签证(804类)
有贡献类年老父母居住签证(864类)
有贡献类年老父母移民临时签证(884类)
父母移民的基本规定
1.申请人必须是澳洲公民、永居居民或符合资格的新西兰公民的父母;
2.担保人可以是子女、或子女的配偶、或子女的同居伴侣;
3.担保人必须已经定居澳洲(至少住满2年,除非特例);
4.通过“家庭成员均衡比例测试Balance of Family Test”:至少有一半数量的子女长久居住澳洲,或者子女中居住在澳洲的数量比居住在其它国家的数量要多;
5.申请人达到健康标准,良好品格。
父母移民的其他规定
1.如果申请人在澳洲境内递交申请,当前签证上不能有8503条款。
2.父母移民签证不提供网上申请服务,所有申请必须邮寄到Perth的签证处理中心。
3.所有种类的父母移民签证都没有英语要求。
4.对于已获得143和864类别父母捐献金永居签证的申请者,在签证颁发之日起5年后才可以再担保其配偶移民。
父母移民签证(103类)
这是普通类别的父母移民签证,叫做非付费型父母签证也称排队类父母移民签证,申请人支付相对较低的签证申请费,但签证的等待时间相对非常长,适用于经济条件一般、能够长期等待的申请人。
费用:主申请人申请费$3945,附属申请人申请费$1975
签证等待时间:30年左右
有贡献类父母移民签证(143类)
有贡献类父母移民签证即可视为加急型签证,也就说明要给签证申请中心(VAC)付更多的钱。
另外需要有经济担保人做经济担保,就是常说的AOS。经济担保人的作用是向移民局缴纳担保金,来保证新移民在澳洲居住的首个10年内不会依赖任何形式的澳洲政府救济金和养老金。经济担保人需要通过收入测试来确定是否符合提供AOS的资格,经济担保人一般是子女或者子女的配偶,如果不能满足收入要求,也可由其他人或者组织作担保。
Centrelink会根据经济担保人自身家庭情况及担保人数的不同,以及年收入的不同,来确定缴纳保证金的数额(主申请人$10000,副申请人$4000)。保证金需要压十年,每半年支付一次利息,10年以后返还。
费用:主申请人申请费$3770,附属申请人申请费$1270,每个申请人的贡献费$43600。
签证等待时间:3年左右
有贡献类父母移民临时签证(173类)
173类父母移民签证通俗来说,是上述143类父母移民签证的分期付款形式,即可以在两年内分两次支付。但值得注意的是,173类父母移民签证的总费用比143类签证的总费用要高,所以如果资金准备充足,建议一次性缴纳费用,申请要求和143类签证相同。
费用:主申请人申请费$2540,附属申请人申请费$1270,每个申请人的贡献费第一期 $29130,从173转143主申请人申请费$330,附属申请人申请费$170,第二期贡献费$19420 (贡献费总共是$48550)
签证等待时间:3年左右
年老父母移民签证(804类)
类似于父母移民签证(103类),只是对父母年龄要求必须至少65岁半。
有贡献类年老父母居住签证(864类)
类似于有贡献类父母移民签证(143类),只是对父母年龄要求必须至少65岁半。
有贡献类年老父母移民临时签证(884类)
类似于有贡献类父母移民临时签证(173类),只是对父母年龄要求必须至少65岁半。
常见问题回答
问题1:我父母现在还未决定能不能马上来澳洲居住,因此,我想给他们先办一个103排队的父母移民签证申请,占上位子,等以后父母决定马上要来澳洲了,我可以再由103排队转到143付费队伍里边去,这样行吗?
解答:由103排队转143付费,或者143付费转103排队,这些都是法律上允许的。但是,移民局处,只允许每位申请人保留一份父母移民的签证申请。也就是说,如果申请人想由103排队转143付费,或者143付费转103排队,就必须撤消原申请,另外提交一份新申请。而提交一份新申请,意味着必须重新交纳申请费,并且以新申请提交的时间点来收取签证申请费。因此,实际上意义上来说,付费转排队,还是排队转付费,提交的都是新申请,申请人必须重新缴纳新的、全部的申请费。
问题2:我父母原先是排队,现在转去申请付费,原来在队伍中的等侯时间,能否用来抵消现在新申请中的等候时间?
解答:可以的。只要是从103排队转143付费,移民局将会免去申请人原先在排队申请队伍中的等候时间,给予新的付费申请,以优先审理资格。103排队以等待的时间基本上可以完全抵消143的等待时间。举例说明,103排队签证是在2014年12月递交的,在2017年6月转成了143付费,已经等待的2年半时间可以完全递交143付费需等待的时间,也就是说如果143付费现在已经审理到了2014年12月,那么申请人新递交的143付费签证也马上就会审理到。
问题3:我原先是申请143付费父母移民永居签证,结果到分了签证官后,我们家通知我,无法拿出足够的资金支付第二笔贡献费,我父母可以由143付费永居类转到173付费临居类吗?原来在队伍中的等候时间,能否用来抵消现在新申请中的等候时间?
解答:由143付费永居类转到173付费临居类,是可以的,但是从143转到173,移民局是不会免去申请人原先在143申请队伍中的等候时间的,更不会给予新的173申请以优先审理资格。
问题4:我在提交父母排队或付费移民签证时,把父亲当作为主申请人,母亲作为副申请人。如果原来作为主申请的一方撤出,是不是可以由作为副申请人的一方顶上作为主申请人?
解答:根据移民法律的相关规定,在提交父母排队或付费移民签证时,一方作为主申请人,另一方作为副申请人,如果原来作为主申请的一方撤出,完全可以由作为副申请人的一方顶上,作为此申请的主申请人。但是必须要先通知移民局撤出一方,然后再提出书面要求,将原副申请人变为主申请人,同时变为主申请时,因为原来的副申请人仅支付了副申请人费用,现在需要补付有关主申请人申请费差额。另外需要注意撤销签证,申请费不会退回。
问题5:我为父母办了143付费类父母移民,结果分到签证官后,我发现我不具备经济担保能力,也无法找到认识的朋友帮我提供经济担保。因此,如果我愿意付费,在社会上找一个愿意为我父母提供经济担保的人,是不是这样就解决了经济担保问题?
解答:任何人只要通得过担保条件审核,都无所谓。但是,一旦评估机构同意该经济担保人有资格为申请人提供经济担保后,经济担保人便需要以其个人的名义,将$10,000(一位申请人)或$14,000(两位申请人)的担保金,交给联邦银行,完成Bank Guarantee的手续,这样,$10,000或$14,000就存在那位愿意提供经济担保的、陌生人的名下。10年漫长的等候时间,这笔钱到时能不能收回,就有可能变成一个未知数。因此,奉劝需要走此种路线的申请人,一定要做“联合经济担保”,即委托人与担保人联合申请经济担保,这样$10,000或$14,000的担保金,就可以选择放在委托人的名下,$10,000或$14,000的保证资金在未来就不会出现收不回来的大问题!
移民姐总结
澳洲政府表明,在澳洲一个人一生中花费政府医疗费用至少为45万澳币。贡献类父母签证所花费贡献费$43,600澳元(每个申请人),只占上述40万澳币的十分之 一。鉴于一般父母移民签证的申请时间有可能长达30年或更长,我们建议经济条件比较好的子女,应该尽快考虑选择有贡献类父母移民签证申请。
而且有贡献类父母移民签证的申请时间以后也有可能因为申请人过多,而导致签证的申请时间更长,价格也可能上涨。如果经济不许可的话, 可以先递交父母排队移民签证, 然后在经济许可时再交另一次申请费转成有贡献类父母移民签证,这样也可以缩短审批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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