触目惊心,国内大头娃娃再现!无良商家竟将饮料当奶粉卖!

2020年05月14日 澳洲折扣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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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媒体报道永兴县“爱婴坊母婴店以蛋白固体饮料冒充婴幼儿奶粉进行销售欺骗消费者”。永兴县委宣传部通报称,永兴县当晚已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组织专班开展调查。


视频看这里


湖南发现“大头娃娃”


据报道,近日湖南郴州永兴县多名患者家长发现自己孩子身体出现湿疹,体重严重下降,头骨畸形酷似“大头娃娃”,还有不停拍头等异常情况。经媒体调查发现,这些患儿被医院确诊为“佝偻病”,且都食用了一款名为“倍氨敏”的“特医奶粉”。实际上,这款“奶粉”是一种固体饮料,并不具有特医奶粉资质。



视频显示,这些幼儿在体检时被诊断为牛奶过敏,医生因此建议家长购买氨基酸奶粉给孩子食用。家长们随后去郴州爱婴坊母婴店买奶粉,经导购员强烈推销,最终购买了“倍氨敏”这款产品。当有家长对产品包装上的“固体饮料”提出质疑时,导购声称“倍氨敏”是店里最好的奶粉,也是最畅销的,许多过敏宝宝都在吃。


当地开始调查 纪委监委关注


据悉,永兴县爱婴坊母婴店从湖南唯乐可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先后购进“倍氨敏”法国进口深度水解乳清蛋白(蛋白固体饮料)47件,2019年10月前全部售出。目前已有5名家长向永兴县市场监管部门投诉。



据永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人介绍,目前永兴县已成立由永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卫健局等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的工作专班,对爱婴坊母婴店依法依规进行全面调查,调查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公布,并接受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的监督。

同时,该县对购买食用“倍氨敏”蛋白固体饮料的婴幼儿,安排县人民医院进行免费体检,对有症状的婴幼儿进行临床医学诊断治疗,并邀请营养专家指导辅助性治疗。永兴县还启动了为期一个月的食品安全特别是婴幼儿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质量不合格、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全县食品安全秩序。


另据永兴县纪委县监委介绍,永兴县纪检监察机关已密切关注该事件的处置情况。


“假奶粉”事件二现郴州

这已经是郴州市不到一年来,第二次发生“大头娃娃”假奶粉事件。

早在2020年3月30日,就有十几位家长在“问政湖南”上发表《郴州“大头娃娃”父母们联名请求政府处理郴州假奶粉事件》的“联名信”,称2019年郴州发生一起“大头娃娃”奶粉事件,“全因郴州儿童医院医生向患儿推销奶粉所致”。与上述视频不同的是,这次事件的主角是一款名为“舒儿呔”的固体饮料。


“联名信”指出,郴州儿童医院医生长期联合医院院内便民药房(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在网上公开道歉回复中声称为私人药房)和位于该院对面的妈仔谷母婴店,将“舒儿呔固体饮料”作为“特殊医学用途配方粉”销售给前来该院就诊的牛奶过敏体质患儿,并借以医生权威,使患儿长期将此款固体饮料作为唯一续命食物来源。致使患儿营养不良,部分患儿身高、智力、行动能力明显落后普通儿童,严重的还存在不同程度的脏器损伤。


对此,家长们要求组织专家对小孩身体健康进行全面科学检查,对检查的项目、指标、作用等告知家长,提供相关人员依程序签字认可的评估结论;对已明确身体健康受损的小孩,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需作出全额承担后续治疗、康复、复检费用的承诺;对康复不了的小孩,其以后的生活最低保障相关部门要有承诺。


视频截图


针对上述“联名信”中反映的问题,郴州市市场监管局于今年4月16日回复称,经调查核实,“舒儿呔”系列固体饮料郴州总代理商为郴州益信康食品贸易有限公司,该公司印制处方笺和宣传单,明显误导患儿家属,使其认为该产品是专供婴幼儿食用的特殊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或者“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患儿家属带患儿到市第一人民医院儿童医院看病时,该院个别医生使用益信康公司印制的上述处方笺和宣传单,向患儿家属推介到便民药房或者母婴店购买“舒儿呔”系列固体饮料,提供给有过敏等症状患儿食用。


郴州市市场监管局称,政府有关部门已安排孩子到指定三甲综合医院体检。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开展投诉当事人与责任方的损害赔偿调解处置工作。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对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及其相关涉事医生开展调查;针对益信康公司等经销商涉嫌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严厉打击违法者。

视频截图 


市监总局:固体饮料营养含量远低于婴幼儿配方产品


5月12日,永兴县委宣传部通报称,已成立由永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卫健局等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的工作专班,对爱婴坊母婴店进行全面调查。


据市场监管总局5月13日晚通报,近日,有媒体报道湖南省郴州市永兴县爱婴坊母婴店将一款固体饮料冒充特医食品销售给牛奶过敏儿童,虚假宣传特殊功能,涉嫌消费欺诈。


市场监管总局称,固体饮料是普通食品,不是婴幼儿配方乳粉,更不是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其蛋白质和营养素含量远低于婴幼儿配方乳粉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市场监管总局称,根据食品安全法,婴幼儿配方乳粉、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属于特殊食品,在我国实行严格注册管理和出厂批批检验,质量安全有保障。消费者选购婴幼儿食品,要注意查看标签标识,选购合适的产品。市场监管总局高度重视,责成湖南省市场监管部门对涉事商家进行彻查,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及时向社会公布调查结果。


最新

涉事医生被停职市监局:虚假宣传退一赔三


5月13日,湖南郴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卫健委回应称:“关于郴州市儿童医院医生开处方推荐购买‘倍氨敏’事件的处理进展,事件定性为虚假宣传,已对涉事企业下达处罚决定书;企业将联合医院按退一赔三的方式向受害者家属赔偿,已安排患儿进行体检,涉事医生停职一年”。





多位患儿家属表示,患儿体检是家属自费,部分家属和卫健委未就患儿的健康影响达成共识,后续治疗和营养费用未获赔偿。


么问题来了

如何正确选购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看这里!



为帮助家长给有特殊需要的宝宝们正确选购合适宝宝体质的“口粮”,呵护宝宝健康成长,5月13日,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温馨提示。



容易与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混淆的固体饮料示例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需在医生指导下食用


提示中指出,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是指为满足进食受限、消化吸收障碍等人群对营养素的特殊需要,专门加工的配方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必须在医生或临床营养师指导下,单独食用或与其他食品配合食用。


获得注册批准的合法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示例



目前适用于0月龄至12月龄婴儿的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共有7类,包括无乳糖配方或低乳糖配方、乳蛋白部分水解配方、乳蛋白深度水解配方或氨基酸配方、早产/低出生体重婴儿配方、母乳营养补充剂、氨基酸代谢障碍配方等。


据介绍,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必须经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注册批准,产品标签应当标识的内容包括:产品名称、注册号(格式为:国食注字TY +4位年号+4位顺序号)、类别、适用人群、警示说明和注意事项等。


获得注册批准的合法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示例


目前,市场上有不少标识为“深度水解蛋白配方粉”、“氨基酸营养粉”、“无乳糖营养配方粉”等,并标称适用于“过敏宝宝”或“无法食用乳蛋白及多种食物蛋白人群”等的固体饮料,此类产品不属于“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不能满足特殊体质婴幼儿生长发育的营养需求,不适合婴幼儿特别是12个月龄以下的婴儿食用。


不要轻信个别推销人员的宣传


提示中表示,消费者在选购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时要仔细查看产品标签,不要轻信个别推销人员将固体饮料当成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的宣传。

容易与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混淆的固体饮料示例


如消费者对所购买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存疑,或发现假冒或虚假宣传违法行为,请及时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举报,或拨打12345、12315投诉举报电话。据悉,获得注册批准的合法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可在市场监管总局网站特殊食品信息查询平台通过产品名称或注册号查询真伪

(http://tsspxx.gsxt.gov.cn/tyyp/tyindex.xhtml)。


容易与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混淆的固体饮料示例


容易与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混淆的固体饮料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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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支持,我们下次见啦,么么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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