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狱2个月,《素媛》变态强奸犯月薪高达120万!人间迷惑...

2021年02月10日 澳洲之有问有答


 01


近日,#素媛案罪犯每月有120万韩元补助#上了热搜,刺激了网友的神经。



据韩国媒体报道,赵斗顺在出狱后申请的“基础年金”、“生活补助”以及“住房津贴”已经获得政府的批准。


也就是说,从今年1月开始,赵斗顺夫妇每月会获得高达120万韩元的补助金。


而120万韩元,折合成人民币大概为7000元。



更有报道称,赵斗顺除了这些补贴之外,水、电、煤气和看病都有优惠,当地公务员还经常家访,送些生活用品,据说连卫生纸都不用买!


事情曝光后,国内网友纷纷表示:为什么犯罪还有“福利”?


消息一出,6万多名韩国网友也在青瓦台网站请愿以阻止此事。
“不让他牢底坐穿,反而给他钱花?”
“以后再也不纳税了!” 
“他躺在家里拿的钱,比我辛苦打工挣得都多。”

此刻的国内外人民,都在表诉着对韩国法律的不理解。


而韩国保健福祉部方面则表示,有犯罪经历并不会影响领取贫困补助,有前科者陷入贫困,反而会引发其他罪行。

也就是说,政府给赵斗顺贫困补助制度的目的,还是保护大家?


事情发展到这里,真让人觉得很无语。

我们总期盼受到伤害的人都能得到修复,不够完善的法律能得到改善和填补。

可惜在“素媛”身上,我们并没有看到应有的公正。

 02

2008年夏,赵斗顺掳走了女童素媛,对她实施了性侵和殴打,事后还把素媛丢在了一条河边。

素媛被发现时重度昏迷,大小肠流出体外,血肉模糊...


诊断后更是发现,素媛下体器官80%坏死,严重骨折,落下终身残疾,余生都要依靠人造肛门和排便袋。

而赵斗顺呢?被抓到后竟以酒后失忆为由,拒不承认也拒不赔偿。
“我什么都不记得了,我真的非常冤枉,我平时酒后行动就会过激,并且常常断片。”


当时法院一审因其酒醉减轻处罚,只判决赵斗淳12年有期徒刑。


“素媛案”发生后,韩国虽然修订了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律。
2010年7月起,支持化学阉割; 
2011年10月8日起,延长诉讼追诉期,至受害人成年起计;
2019年4月起,以专员24小时一对一监视性罪犯。 
公众也可以在指定网站查阅性犯罪者的姓名、住址、照片等信息……

但讽刺的是,赵斗顺本人却得以逃避掉这些新的法律手段。

 

2020年12月12日,赵斗顺刑满出狱,引起了全球热议。因为他是被心理专家认定为“还会作案的极端危险分子”。


狱友还表示赵斗淳在狱中经常自X,被发现后找借口说是“监控和电视发出的电波声”刺激了他,因此时常感到性欲旺盛。


让人细思极恐是,在服刑期间,赵斗顺一直都在坚持锻炼身体。

有健身教练表示,赵斗淳的体力、肌肉和耐力可以说不亚于专业选手。


更可怕的是,对于自己的所作所为,赵斗顺丝毫没有任何悔罪的态度。


当时有80万韩国人联名请愿不让他出狱,但失败了。


出狱当天,韩国警方派出大批警察保护他,以防不测,愤怒的民众将其车辆团团围住,有的冲上车顶使劲踩踏,但赵斗顺始终没有受到伤害。


如今,出狱后的赵斗顺不仅生活在素媛家附近,还拿到了120万韩元的养老金,可真是令人讽刺。

在这个事情上了热搜后,有很多中国网友在网上喊,像赵斗顺这样恐怖凶残的人渣,应该枪毙,不应该放出来。


确实,如果一味地保护那些丧心病狂的罪犯的人权,那普通人的人权谁来保护呢?那些受害者的在天之灵又怎么能安息呢?

这一刻,我无比庆幸中国有死刑这个及其严厉的刑罚。

 03

在“素媛案罪犯每月有120万韩元补助”涌上热搜的同一天,百香果女孩被害案凶手杨光毅被执行死刑!

从一审死刑、二审死缓到再审死刑和执行,一共用了两年4个月。


2018年,广西灵山发生了一件惨无人道的奸杀案!

10岁女童晓燕卖百香果回家途中,被同村男子杨光毅强奸后死亡。


2天后,杨光毅的父亲带着他去了派出所,最终交代了全部的犯罪事实。


杨光毅称看到晓燕一个人走在路上,见色起意,将她拦下并抱上附近的瘦沙岭中。为了让晓燕不再挣扎不再叫,他狠狠的掐住了她的脖子,导致晓燕昏迷。

为了引人耳目,杨光毅又将晓燕装进蛇皮袋中,拖到更隐蔽的地方。晓燕醒来之后,杨光毅害怕晓燕看到他的样子,就掏出刀子,刺进了她的双眼里。

之后,又害怕晓燕会叫喊,杨光毅又拔出刀子刺向她的喉咙...

最后,他脱下了晓燕的裤子,对她实施了强奸...


事成之后,他再次将晓燕装进了蛇皮袋,滚下山坡,抛尸灭迹,还拿走了晓燕卖百香果的32元钱。

经过审判,法院判处杨光毅死刑立即执行。

没想到在二审的时候,又改判杨光毅犯强奸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对杨光毅限制减刑。

最终,晓燕母亲上诉,法院撤销了二审判决,改判杨光毅死刑。

2021年2月2日,杨光毅被执行死刑。


相比很多同类的案件,尤其是韩国“素媛案”来说,这样的结果更加大快人心。

也许有人会说,法律和监狱存在的意义就是为了教育、改造那些犯罪分子,让他们反思自己的罪过,出狱以后不再作恶。

但是有很多恶魔,还是会利用这扇窗户爬出去继续作恶。

 04

2019年7月4日,四川宜宾高县15岁初二女孩肖某失联。2天后,她的遗体被找到,嫌疑人是男子陈某奎。


而更令网友惊讶并愤怒的是,陈某奎曾2次因强奸入狱并致1人死亡,在狱中获四次减刑,半年前才出狱。

据村民们回忆,那是大约30年前,陈某奎第一次作案,其时他才十四五岁。受害人小曾跟陈六年龄相仿。陈某奎将小曾奸杀后,把尸体扛到了对面山头的小树林中。


因当时陈某奎未满18周岁,所以虽涉强奸、杀人两项重罪,但是未被判处极刑。比较一致的说法是,陈某奎第一次犯罪后在监狱蹲了约十六七年。

第一次出狱后,他在别人的介绍下,结婚并有了家庭。但死性不改,2007年暑假,他又对一女孩孩子实施了犯罪,并蒙住受害人的嘴绑在陈家老宅外的竹林中。

好在女孩命大,逃出来后,指认了陈某奎。

相关法律文书显示,四川省珙县人民法院于2007年12月21日作出判决,以被告人陈某奎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


在狱中,执行机关认为罪犯陈某奎有悔改表现,多次减刑后出狱。

结果出狱后没多久,又再次强奸杀人...

而如今,赵斗顺却领起了低保,网友们除了愤怒,最想问的还是:以德报怨何以报德?

会不会到那时候,赵斗顺再次恩将仇报?继续犯罪?

只想说,法律应该是弱者的保护伞,而不是罪犯的避风港。对于那些杀人不眨眼、泯灭人性的凶徒,就应该严惩,付出应有的代价。

如果对罪行一味地容忍、妥协,最终受害的只能是广大人民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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