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12日,联邦政府颁布了其一揽子综合措施(176亿澳元),以应对由于冠状病毒 (COVID-19) 持续传播而导致澳大利亚经济目前面临的挑战。一揽子综合措施的重点是 “支持企业并保持澳大利亚人的就业” ,随后在2020年3月22日公布了第二套方案,将使政府各部门的总救济金额达到1890亿澳元。救助计划的重点是支持企业和雇主尽可能长时间地保持最佳经营状态,以便在危机过去后处于最有利的地位,帮助澳大利亚人能够继续就业。从税务角度来看,包括即日起对资本投资做出的重大激励措施,其形式包括增加可折旧资产的所得税抵扣,以及对中小企业和非营利性企业的现金流资助。
各州政府和领地也宣布了各自的刺激计划以支持企业,大多数州在工资税方面提供了某种形式的减免。
在本税务资讯(TaxTalk) 中,我们总结了联邦和州政府对于企业可获得的税务优惠政策,其中包括澳大利亚税局(ATO)宣布的行政救济举措。
联邦政策刺激计划
澳大利亚总理和财政部长截至目前宣布的经济刺激计划包括六个部分:
通过提高税收优惠来支持企业资本投资;
为中小企业与非盈利机构(即“NFP”)提供现金流援助,帮助其能够继续经营并且保证员工岗位;
受影响最严重的部门、地区和社区提供有针对性的支持;
支持信贷流动的措施,例如提供50%的政府担保,以支持向中小型企业提供新的短期无担保贷款;
针对财务困难企业的临时救助,除其他措施外,包括免除董事在破产期间的任何个人交易责任;以及
通过刺激支付和收入支持等形式为个人和家庭提供支持,采取临时措施以允许尽早领取养老金并降低退休金最低提取率。
我们希望该项立法将会在2020年3月23日这周生效并实施相关措施。下表概述了企业相关措施,并提供了进一步的详情。
*注释:或存在其它补贴政策适用条件。欲了解更多详情,请参阅下文。
政府公布下列几项与可折旧资产投资相关的税惠措施,这些措施针对所有年综合营业额不高于5亿元的企业,自2020年3月12日起生效:
通过扩大现有可折旧资产抵扣政策适用范围,上提企业即时资产抵扣额,以便为企业购置的新资产或二手资产提供税务优惠,这些可折旧资产成本价必须低于15万澳元(较此前上限为3万澳元)。本项税惠措施临时有效,符合税惠要求的企业可折旧资产须满足以下条件:资产必须于2020年3月12日至2020年6月30日之间首次使用或首次安装完成待用。在此期间后,若政府不再进一步颁布税务优惠政策,则资产成本价上限规定将退回1000澳元,即时资产抵扣税惠政策将只适用于年综合营业额少于1000万澳元的小型企业。
针对企业新购入的可折旧资产(不包括购入的二手资产),采用加速折旧抵税的方法,支持商业投资活动。本项税惠措施规定,符合条件的资产成本的50%在安装时即可作为税前抵扣,现有折旧规则将应用于资产的余额。本项措施有效期约15个月,将适用于2020年3月12日之后首次购买并在2021年6月30日之前首次安装或使用的资产。本项优惠政策对资产购入成本价不存在任何约束,并且企业在2020年3月12日至2020年6月30日之间购入、且成本价不低于15万澳元的资产也可获得即时资产抵扣额。
这些措施的适用范围或将涵盖99%的澳大利亚企业。但由于现行税法5亿澳元年营业额的限制同样将关联企业的收入计算在内(关联企业包括澳大利亚企业和外国企业,不论是否在澳大利亚纳税),因而跨国企业是否符合税惠措施要求须经过仔细斟酌。对厂房、车辆和设备等可折旧资产可更加快速地实施税务抵扣,以降低所得税收入和需缴纳税负,此类税惠措施将通过现行所得税申报系统和缴付系统实现。
鉴于全球供应链恐将发生中断,所有希望利用税惠政策(特别是即时资产抵扣措施)的企业在具体实施时都将面临一项挑战:如何购入符合要求的可折旧资产,并在截止日期之前完成首次安装或使用。
在联邦政府2020年3月22日颁布的最新税务措施中,中小企业和非盈利机构将通过下一次申报经营活动报表时自动结算纳税额或取得免税额,获得暂时性的现金流”补贴“ - 即“雇主企业临时现金流补贴措施”,其中节税额最低2万澳元,最高10万澳元,适用于拥有雇员且年营业额低于5000万澳元的企业。自2020年3月12日政府颁布初始刺激措施以来,这项针对中小企业制定的现金流补贴金额数目已经有所上涨。
本项免税现金流”补贴“举措实施方法为,在企业下一次申报经营活动报表时,通过报税系统授予企业免税额。即2020年3月的经营活动报表。
按月与按季度缴税的企业补贴计算方式有所不同:
针对按季度缴税的企业,将按照2020年第一季度(即1、2、3月)和第二季度(即4、5、6月)工资预扣税额的100%计算补贴,受补贴最高限额的限制。
针对按月纳税的企业,将按照2020年3月工资预扣税额的300%计算补贴,在接下来直至2020年6月的数月中按照每月工资预扣税额的100%计算补贴,受补贴最高限额限制。
政府从现在起至2020年6月期间,向企业发放的补贴累计上限为5万澳元(即初始最高上限)。所有向员工支付工资、符合补贴政策要求的企业即使按现法无需从从员工工资中预扣税款,也能获得最低1万澳元的补贴。本项补贴政策只针对在2020年3月12日之前注册成立的企业。然而,针对在澳大利亚慈善与非盈利机构委员会注册成立的慈善机构,不论它们何时注册成立,都可以领取本项补贴金。
政府将在2020年7月底之后为那些符合补贴领取要求并还在经营中的企业发放第二轮补贴金。符合要求的企业将收到额外补贴金,金额等同于此前按照“雇主现金流补贴措施”领取的补贴金。对于按季度和按月报税的企业,额外补贴金领取方式也有所不同:
针对按季度缴税的企业,2020年第二季度(即4、5、6月)和第三季度(即7、8、9月)将各领取一笔额外补贴。每笔额外补贴金将等于第一轮“雇主现金流补贴措施” 领取补贴金的一半(累计低于补贴金上限5万澳元)。
针对按月缴税的企业,2020年6、7、8、9四个月将各领一笔额外补贴。每笔额外补贴金将等于第一轮“雇主现金流补贴措施” 领取补贴金的四分之一(累计低于补贴金上限5万澳元)。
根据这项举措(结合首期付款和追加付款),符合条件的企业将获得2万澳元至10万澳元不等的补贴金。
针对雇有学徒工且全职员工人数少于20人的小型企业,政府还将进一步实施现金流“补贴”措施,2020年3月1日起生效。具体而言,自2020年1月至2020年9月30日,政府将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企业的学徒工提供等于其工资50%的津贴补助。每位符合要求的学徒工最高将获得2.1万澳元的津贴补助(合每季度7000澳元)。
澳大利亚税务局宣布了一系列行政举措,以协助因COVID-19蔓延而遭受经济困难的企业。
受到疫情影响的企业或可选择享有下述救济措施:
允许企业通过经营业务报表(BAS)申报的税款延期缴付至多4个月,其中包括随赚随缴(PAYG)分期付款、所得税评估额、员工福利税以及消费税。
允许按季度申报GST的企业改为每月申报GST,以便在税局批准退税时,更加快捷地获得GST净退税额。
允许企业将2020年第二季度所得税随赚随缴分期付款归零;将所得税随赚随缴分期付款(PAYG) 归零的企业还可以要求退还2019年第3、4季度全部所得税随赚随缴分期付款。
免除企业在2020年1月23日及之后因拖欠税额产生的罚款与罚息。
与受到疫情影响的企业合作,通过允许他们实施低息还款方案,帮助他们缴清现有以及随时产生的税费。
除了可以所得税随赚随缴分期付款归零,以及可以要求2019年第3、4季度全部所得税随赚随缴分期付款退还外,ATO还确认,如果企业仍估计在年底上缴相同金额的所得税,但需要立即获取现金流资助,纳税企业可以要求ATO撤回所得税分期付款的通知并且免受罚款。在该情况下,相关年度收入的所得税税负在财年结束到期后仍需要全额支付,尽管有可能可以申请税款延期支付。
对于可能受到当前状况影响的纳税个人,政府也有也可以提供类似的援助。作为向陷入财务困难的企业提供救助的一揽子更广泛措施的一部分,ATO还将与正在努力履行税务义务的企业和企业董事合作,根据其情况量身定制解决方案,包括不执行董事处罚通知与破产清算等执法行动。
至少到目前为止,税务局仍在逐个审核救济申请。税务局同样鼓励纳税人寻求税务顾问的帮助/或直接与税务局联系。
税务局还在官网上“常见问题”一节针对税务事项提供实时指导。
为帮助受到新冠疫情影响的广大企业主度过难关,澳政府出台了一系列雇佣税新政。我们将政府目前已经公布的雇佣税举措列示如下。
部分措施的具体实施方式,还有待有关部门确认,相关立法还有待制定。我们预期不久将会获得有关如何实施这些措施的更多详情。
下表总结了澳大利亚各州和领地公布的工资税减免措施。
澳大利亚各州政府 | 符合补贴政策要求的企业 | 具体细节 |
QLD 昆士兰州政府 | 所有受疫情影响的企业 | 昆州政府宣布在未来6个月内,所有受影响的企业,不论其规模大小,均可推迟缴纳工资税。雇主企业必须先向昆士兰州税局递交延期纳税申请,之后才会自动生效。本财年剩余月份的税款须在2020年8月3日前缴清。 |
NSW 新南威尔士州政府 |
支付工资总额低于1000万澳元的企业 | 新南威尔士州政府颁布工资税豁免措施,针对在澳合并工资不超过1千万澳元的合并纳税集团,部分豁免这些企业2020年4月至6月的工资税。请注意,1千万澳元的起征点是针对整个纳税集团而言,而非集团某家成员雇主企业。
雇主企业必须在年度报税对账单中披露全年应税薪酬。政府将自动豁免25%的年度应缴工资税 |
全部雇主企业 | 从2020年7月1日开始的新财年,工资税起征点将从90万澳元上提至100万澳元。 | |
WA 西澳大利亚州政府 | 在澳支付年度工资总额在100万至400万之间的企业 | 将向支付工资总金额在100万至400万澳元之间的企业提供金额为17,500澳元的一次性补助。
将工资税起征点上提至100万澳元,2020年7月1日开始实施,比原计划提前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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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澳支付工资总额不超过750万澳元的企业 | 受COVID-19影响的企业可以申请将其2019-20财年工资税的缴纳日期推迟到2020年7月21日。 | |
全部雇主企业 | 此外,将工资税起征点上提至100万澳元,于2020年7月1日开始实施,比原计划提前6个月。 | |
TAS 塔斯马尼亚州政府 | 酒店服务行业、旅游行业、海鲜业和出口行业 | 免征酒店、旅游、海鲜和出口行业2020年3月至6月的工资税。 |
在澳支付工资总金额低于500万澳元的企业 | 其它企业若属于受到疫情影响的行业,且在澳支付的年薪总和不超过500万澳元,可免缴2020年4、5、6三个月的工资税。 | |
雇佣青年员工- 包括学徒工和实习生的企业 | 自2020年4月1日起,政府还将推出一项青年员工薪酬退税计划,以便鼓励广大企业主雇佣青年员工。还将向雇佣学徒工或实习生的企业一次性支付5000澳元的补贴。 | |
VIC 维多利亚 州政府 | 在澳支付工资总金额低于300万澳元 | 退还2019-2020财年全部工资税。 将2020/21财年第一季度的工资税递交日期延至2021年1月1日。 |
ACT 澳大利亚 首都领地政府 | 酒店服务行业、创意艺术、娱乐行业企业主 | 从2020年4月至9月,工资税减免6个月。 |
在澳支付薪资年度总额不超过1000万的企业
| 将2020-21年的工资税免息延期至2022年7月1日。 |
随着COVID-19继续在全球范围内蔓延,疫情对本地和海外经济的影响才刚刚开始显现。正如澳大利亚总理和财政部长于2020年3月12日发布的最初声明中所强调的那样,去年财政预算恢复平衡,澳大利亚已经准备好应对其将要面临的经济挑战。国际货币基金组织 (IMF)和经合组织 (OECD)均表示,在不危及债务可持续性的前提下,澳大利亚是发达经济体中最有能力提供财政支持的国家之一。联邦政府和州政府颁布的税收优惠政策和现金流补贴措施将受到广大中小企业的欢迎,尽管具体实施起来依然存在挑战。
这些税务优惠措施或将为广大企业带来诸多直接和间接利益。除此之外,企业在面临COVID-19带来的挑战时,还应该考虑一系列其他问题。欲了解更多信息,请访问:www.pwc.com.au/important-problems/covid-1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