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 新洲新物业法11月30日生效! 公寓业主改造权限增多!业主乐开花!

2016年12月09日 澳洲乐邦移民



11月30日起,新的物业法将生效,根据对相关条款的鲜为人知的修订,业主们联合起来与开发商合作,对所在公寓楼进行改造会容易很多,也可以允许开发商对他们的公寓楼进行彻底的改造。


目前而言,如果想要对房屋进行翻新或者重建,业主需要获得100%的业主同意。也就是说,翻新一次房屋需要公寓内每个人的批准意!而这几乎是不太现实的。(总有那么几个人会有反对意见的)。


而新的立法规定,只要获得公寓楼中75%的业主同意,就可以对建筑物进行彻底的再建设!这使得公寓楼更新建设有了更多的可能性!75%总比100%容易得多吧。


Lannock执行长莫顿(Paul Morton)表示,有的公寓业主找他们咨询参与开发的事宜,比如为公寓加盖阳台、拆掉老楼盖新楼等。

以前的公寓业主和开发商可能因为一两个业主而无法改造,现在,在75%的规定下,他们可以组织起来为改造而申请贷款。

将加盖的公寓出售可以覆盖翻修原建筑的成本,也使得业主可以加盖阳台,改造浴室和室内布局,安装更智能的照明装置,甚至升级公共区域的固定装置等。


很多建于1950年代和1960年代的三层、无电梯老楼特别需要进行改造,要么加盖,要么扩建,要么拆掉重建。



转自澳洲Mirr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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