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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6日,中国保监会副主席陈文辉在北京会见香港保险监理处专员梁志仁,双方签署了《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保险业监督关于开展偿付能力监管制度等效评估工作的框架协议》(以下称《框架协议》),标志着双方正式启动偿付能力监管等效评估工作,以实现监管制度等效互认,增进两地保险监管互信。
根据《框架协议》安排,双方签署协议即视为香港方面向保监会提出等效评估正式申请,接受保监会对其进行偿二代等效评估;同时进入《框架协议》过渡期,双方承诺给予对方过渡性优待,即承认对方的偿付能力监管效能与己方等同或相近。下一步,中国保监会将尽快启动对香港偿付能力监管体系的等效评估工作,并出台在监管等效基础上对香港保险业的优待政策。
香港保险业优待政策在路上,在分析人士看来,纳入偿二代体系下,应该也是香港所期待的。
据统计,目前在香港获得授权的保险公司总数已经达到160家,是个深度的再保险市场,许多保险公司在资本实力、全球化网络、项目风险控制、技术装备和理赔方面经验很足,而国内险企在“走出去”方面经验还比较欠缺。截至2016年底,我国共有12家中资保险公司在境外设立了38家保险类营业机构,海外机构数量的不足限制了保险海外业务的开展。
今年3月份,香港金融服务发展局发布了一份报告,对香港保险业未来发展方向提出了几点建议:
其一,香港应该发展好再保险市场。在中国偿二代体系下,香港应该寻求优惠待遇,发挥好离岸再保险市场的优势,将税收优惠政策从财产险领域延伸至人寿再保险领域,并让保险公司直接开展再保险业务。
其二,让香港变成领先的航运保险市场。报告建议,如果将香港的保险公司纳入偿二代体系下,香港可以通过协商优惠待遇,给保险公司在发展海上保险方面创造税收优惠条件,并将香港作为航运保险的销售中心。
对此,对外经贸大学保险学院教授王国军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中国偿二代体系(C-ROSS)在国际上都是一个具有重要影响力的监管模式,香港对偿二代体系的认同对内地而言也有很多好处,至少对监管层而言这是一大进步。香港在发展再保险方面的确有明显优势,如果保监会真的对香港保险业给予优惠政策,鼓励其再保险市场的发展,那么此前赴港买保险受外汇管制的约束可能会通过再保险市场的发展而松绑。
香港最想要的优惠政策是什么?
根据香港金融服务发展局此前的报告建议,偿二代体系下,香港被归类为“离岸”市场,这意味着要对中国的保险公司征收较高的资本费用,这样就降低了香港再保险市场的诱惑力。香港金融服务发展局建议,为了刺激香港再保险市场的业务,应该申请将香港重新归类为“在岸”市场,这样一来,香港就可以借助地理位置优势,成为中国、日本、韩国等再保险公司的“自然平台”。
另外,香港金融服务发展局还提议给予税收优惠政策支持,最好还能在保险连接证券投资方面发挥优势。保险证券化是指当事人采取证券化方法将保险市场与资本市场进行连接,通过资本市场规范的证券化程序,将保险风险转移给资本市场承担的做法。这是保险承保能力的一种金融创新,很多保险公司通过向资本市场发售保险连接证券,为其承保的巨灾风险提供补充保障。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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