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知道在房产开发中售出的房产或者地皮的买卖等相关商业活动,需要为营业收入支付消费税(GST)。一般来说这部分消费税(GST)是房产收储价格的11分之1。然而利用差额方案(Margin Scheme)的确是节省GST的非常有效的一种方案,什么情况下我们可以利用差额方案(Margin Scheme),本期沙龙活动税务大咖FCS会计师事务所的首席会计师Fernando Shen给大家聊聊【房产的消费税和差额方案运用】以及一位神秘嘉宾到场,谈谈关于【中澳资金渠道】。
活动指南:
活动时间:2017年3月16日 6:00 - 8:00
(Catering and Registration 从5:45开始)
费用:$50/PP 学员价:$20/PP
着装:Smart Casual
餐饮: Catering and Drinks
报名方式:请将姓名, 公司, 职务及转账信息发送到 [email protected]
账户信息:
Account name:
National Business College Australia
BSB: 062 016
Account Number: 1151 0350
Bank: Commonwealth Bank
请备注微信名或人名拼音,
转账后发截屏,谢谢
咨询电话:
0433 123 588 (Kelly)
0468 817 633 (Irene)
让我们一起了解一下常见的差额方案(Margin Scheme):
如果房产是在2000年7月1日前购入的就可以使用差额方案了
如果房产是在2000年7月1日之后购入的,那么只有卖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才可以使用差额方案:
卖家没有注册GST或者不需要注册GST
卖家卖出的房产是现有住宅房产(existing residential premise)
是“持续经营的生意(GST-free going concern)”的一部分
卖给您的时候就是使用差额方案来计算GST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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