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澳大利亚法律下,除了婚姻关系外,还承认De facto Relationship,即同居关系。
与澳洲永久居民或公民同居一年以上也是可以申请澳洲永久居留签证(绿卡),而不需要结婚。因此如何证明同居关系就显得非常关键,下面是为您整理的关键几招:
一、基本同居关系要求:
①双方至少18周岁
②同居关系至少12个月
③可以是同性的
④同居关系适用于,配偶签证,陪读签证,其他签证时作为副申请人等
二、如果不满足12个月怎么办?
有值得同情的理由,比如:
①怀孕了
②有共同的小孩(领养的等)
三、签证官会从下面四个方面审核同居关系:
经济方面的联系,比如:
- 联名账户,开户时间,账户是否活跃
- 联名的房产,汽车,家电等
- 联名的贷款 共同支出(比如水电煤,网,电话等的费用)
家庭性质,比如:
- 联名的房产
- 联名的租房合同
- 联名的房租收据 公共支出账单(比如水电煤,网,电话等的费用)
- 每一方的信件(寄往同一地址的)
社会联系,比如:
- 在当地州政府关系注册证明
- 组织或者团体的联合会员
- 一起的旅游 未来的共同计划
共同的承诺,比如:
- 双方的共同声明阐述双方从结识到决定在一起以及未来的计划。
- 朋友的声明,需要澳洲PR或者公民citizen的朋友来写,也可用移民局的Form888表代替。
四、一些特殊问题
短暂的分离不影响12个月同居关系
比如,A和B为情侣关系,在一起同居了8个月,但是由于签证到期,B需要离开澳大利亚,那么4个月后,只要他们关系仍然存在,充分的证据加上合理的解释,签证官还是会认可为满足条件的12-month Relationsh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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