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结果
东京时间12月20日下午3点,中国女留学生江歌被杀一案,在日本东京地方裁判所当庭宣判一审结果,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和恐吓罪判处被告人陈世峰有期徒刑20年。
被告人陈世峰在法官宣判确认杀人罪后没多久,突然倒在证人席桌上。倒头大约半分钟后被警察扶起来,被警察围住直到宣判结束。江歌母亲在宣判过程中全程神色平静,判决后向法官深深鞠躬,开始索赔手续。
根据澎湃新闻日本传回的消息,法官所陈述的判决内容有两个核心:一是,凶器水果刀的来源;二是,陈是否有计划杀人。
关于水果刀的来源,法院认为,行凶的水果刀是由陈世峰事先准备好,自行携带的,因为刀柄、刀鞘以及刀刃是分离的,并且案发后在现场没有看到刀刃,在江歌刘鑫住处没有发现刀柄和刀鞘,因此法院认为凶器水果刀并非江歌刘鑫持有,而是陈世峰事先准备的。
而对于陈是否有计划杀人,法院认为,杀害江歌和刘鑫的意图事先就有,杀意强烈,并非是像被告律师所说,因为高额治疗费,不想增加经济压力才产生的。
为什么陈世峰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
法官给出解释:
1. 陈世峰带有强烈杀意,从江歌身上的伤口可以看出来
2. 陈世峰杀人动机:原本想杀害刘鑫,杀刘鑫未果后,杀了无辜的江歌;
3. 江歌倒下后,陈世峰可以呼救,却没有;
4. 法庭上被告律师试图把杀人经过转嫁给刘鑫、江歌,毫无反省之意。
判决结果与检方求刑是一致的,这在日本非常罕见。由于检方的要求已经被满足,因此检方方面无法继续上诉,陈方是否上诉目前还未知。
东京时间下午 6点,江歌母亲召开记者发布会,表示回国后将与刘鑫对簿公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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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阅读
1. 日本窗:今天,日本处决两名死刑犯,一人还是未成年犯罪!(←链接)
12月19日上午11时,日本法务大臣上川阳子宣布:当日处决了2名死刑犯,其中一人犯案时尚未成年。
两人的犯案时间距今都已超过20年,且以残忍手段杀害多人。
一般而言,日本仅会对犯下多重命案的罪犯判处死刑。
而且,从公诉到一审判决,再加上常见的上诉,审判过程会非常长,导致由犯罪至最高法院判刑往往需时5年以上。
两人分别在1999年和2000年就已被判处死刑,但由于他们都不断提起上诉,导致拖延了将近20年才伏法。
被判死刑后,最后需要法务大臣签署同意才能执行死刑。
但由于多数法务大臣因政治主张或其它个人理由不愿当刽子手,也导致不少死囚迟迟不被行刑。
2. Vista看天下:在日本,判个死刑为什么这么难?(←链接)
1983年,日本最高法院公布过一个对于死刑量刑考虑的标准,因为这个标准是在审理“永山则夫连续杀人案”时出台的,所以现在一般都称作“永山标准”,具体是以下9条:
1.犯罪的性质;
2.犯罪的动机;
3.犯罪的形态,尤其是杀人方法的执拗性和残虐性;
4.结果的重大性,尤其是被害者的数目;
5.被害者家族的感情;
6.社会的影响;
7.犯人的年龄;
8.有无前科;
9.犯罪后的表现。
杀害3人及以上,判处死刑的可能性非常大;
杀害2人,可以判死刑,也可以判无期徒刑,还可以判有期徒刑;
杀害1人,判无期或者有期的可能性非常大。
资料整理自澎湃新闻、凤凰网、Vista看天下、日本窗
文字、制图 | Ki、Becky
本文责编 | Beck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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