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鸿:“15个利好”给商会松绑

2014年11月17日 澳大利亚无锡商会



行业协会商会在改革发展当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有目共睹,但也面临着重重困难,在本次论坛上,国家民间组织管理局副局长廖鸿在会上为大家打气加油,指点迷津。他表示:“在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信心更重要。”并指出了对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发展十分重要的15个利好点。
  “旧闻”五条说
  廖鸿将去年“十八大、三中全会、国务院96号文件”等会议中确立的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发展相关的五条规定,逐条讲解。
  他指出,首先十八大确立了社会组织,包括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发展的一个方向,就是要建立现代社会组织体制。
  其次,二中全会提出了改革社会管理制度的重大的任务,就是中央确定对四类组织不再实行双重管理,由民政部门直接登记,不需要业务主管部门的审批,第一类就是行业协会商会,行业协会商会作为国家确定的重点培育、优先发展的类别,是没有争议的,上下是一致的,也是取得共识的。
  再次,三中全会提出了要激发社会组织活力,激发社会组织的活力的价值取向涉及到包括行业协会商会在内的社会组织的外部环境、内部的治理,涉及到软件、硬件,涉及到法律法规,也涉及到运行机制和管理体制。
  然后,就是去年96号文件,国务院下发了政府购买服务的通知,政府购买服务我们业内多少年来孜孜以求、梦寐以求,原来打算是3家,财政部、发改委、民政部,尽管是国务院办公厅下的文件,但是这个总理把它作为本届政府一项根本性的制度安排。所以承接的主体是社会组织,而且中央的96号文件是排除了事业单位,事业单位不在承接的主体之内。
  最后,就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针对行业协会商会在内的专业性的工作人员待遇比较低,保障比较差的问题,下发了一个《鼓励社会组织专职工作人员建立企业年金补充保险的通知》。
  廖鸿表示:“这是去年发的,这五大利好是带有根本性的,但是这还不算什么,毕竟还是‘旧闻’。”
  十大利好“新闻”已来到
  对比发现,“利好”去年有,今年就行业协会商会松绑、简政放权的利好政策特别多。
  第一,今年年初国务院发文——民办38号,就制约行业协会商会自主发展,加强内部治理的很重要的一个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审批取消了。
  第二,5月9日,国务院办公厅发了22号文件,关于做好2014年大学生就业的通知,要求对大学生到省会及省会以下城市就业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协助办理落户手续。它的职称要比照国有企事业单位单位的同等待遇,大学生到社会组织就业给予了正名,过去是临时就业,现在是正规就业。
  第三,6月25日,中组部发了11号文件,规范离退休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的通知。规定了退休领导干部原则上不能到协会商会兼职,需要兼职要经过干部管理权限的党委机关进行审批。比如说中管干部需要经过组织部的审批,审批以后只能在一个协会任职,只能担任两届,最高不能超过70岁。你干也行,不得利用你的影响力,要钱、要物、要办公用房;也不得领取薪酬补贴、津贴等任何报酬;还要每年把他任职的情况要书面报告他的审批机构,包括领薪的情况。
  第四,7月8日,国务院在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若干意见当中,就是国发20号文件当中,明确规定支持以行业协会商会为代表的社会组织,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规范市场行为当中发挥作用。
  第五,7月25日,民政部、财政部宣布取消社会团体会费的备案。大家知道行业协会商会的主要来源之一是会费,原来是要批的,要备案,最近两个部门发了文件,取消备案,不再备案。经过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审查通过以后即可执行。
  第六,4月24日,全国人大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明年1月1日执行。《环保法》在原来的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可以进行公益诉讼,原来只规定中央批的可以公益诉讼,后来又说只有环保联合会、环保总局可以公益诉讼,现在放宽到1000多家可以诉讼。
  第七,中央政府简政放权,现在已经取消600多项,本届政府还要取消,要达到三分之一。据我们了解,取消审批事项以后有的交给了市场,有的交给地方政府,有相当一部分交给社会组织。
  第八,四中全会8个地方提到了社会组织,并写上了加强社会组织立法,引导和规范各类社会组织健康发展。
  第九,总书记认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中国特色,是人类文明的重大贡献,所以三中全会也说了,要构建一个程序合理完整的社会主义协商体系,要拓宽五个方面的协商,中央牵头联合五个部门,民政部是其中之一,起草一个意见,这个意见已经经过9月27日总书记组织的第六次深化改革小组会议,见到光明了,等待中央的审批。我认为把社会组织列入了协商民主的主体之一,对社会地位、政治地位是一个很大的提升,可以说几年以前都不敢想,过去说你是治理主体之一,现在是协商主体之一,又是一个飞跃。

  第十,继去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首次批准举办行业协会商会领军人才高级研究班之后,今年又在宁波举办了第二届。虽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就给了20万元,民政部起码贴了40万元,但是表达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对社会组织人才培养的国际形势,钱虽少,意义非常重大。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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