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了二签是怎么回事儿、在哪儿集,并且找到了二签工作之后。
下个阶段的问题浮现出来:怎样的工时长度才能算一个工作日?
(原文写于2017年9月 转自微博@intheflow)
最近忽然对自己集二签的工时和天数算法深深忧虑,越仔细了解,听到越多不同WHVer对政策的理解和实例,越没底儿。直接联系移民局、FAIR WORK,得到一些解释,至于是否settle了我的疑问,说不好。
从5月底到现在的housekeeping工作,周工时一直在十几到二十出点头的超低水平。因为很多周的周工作日都低于5,所以就不考虑一周算7天这样省时的二签88天算法。只希望单个儿一天天数够88天。然而日工时4或4.5是常态,不知道这样的工作日是否能被算作one working day。
▌1. 先问移民局。
听了1个半小时灵魂出窍的音乐,接通了。这是第二次致电移民局问“集二签工时怎么算”。
上次是4月,得到回答是“具体多少小时算1天,每个industry都有各自的规定。此事为FAIR WORK规定,请去它们网站查询。” 我在网站上并没找到完全匹配的信息。
这次再问移民局,想着过了几个月,他们受理了更多二签申请后,对审核条件也许有了更明确的界定。
▌2. 这次移民局的答复和上次完全一致:但语言中多了一个关键词“full-time”.
“你需要问FAIR WORK,你这个行业一天工作多少小时算一个 full-time working day.” 我问,移民局官网上二签页面没写“一个工作日必须是fulltime工作日”阿。对方仍然重复他的2句话。整个通话过程中,不管我问什么,他的回答都是同样。
他说:“到时审核你的二签申请的是移民局的officer,但关于你的工作时数算多少天,officer会征询FAIR WORK. 即:FAIR WORK不负责审核你的申请,但工时规定是他们规定的。”
▌3. 再问FAIR WORK。电话又要排队,于是网上填问卷。
根据我填的雇主和雇佣类型信息等,当天早上提交后,下午就收到回复。效率不错。
对方回复附上了包含解答信息的相关文件。
“根据你的雇主、雇佣类型(part time),他(你的雇主)的enterprise agreement中承诺:part-time employee must be rostered for a minimum of 3 consecutive hours on an shift (parttime员工至少应被保证一个shift有连续3个小时). 然而FAIR WORK ombudsman 不能告诉你这个‘最低时数’是否 = 可以获得二签的【一天】。 这是由移民局定义,建议你向他们咨询你这种工时的工作日可否被算作【一天】。”
▌4. 其实FAIR WORK说的这个 Enterprise Agreement 文件我读过,签合同的时候雇主发过。
但这个“最低时数”出发点是保护员工工作权益,防止员工被剥削(被安排过低的工时)。最终也没有明确得知,是否3小时以上即可被算作1天。
总之,有点踢皮球。关于「你这个工时可否被算作一个工作日」双方都把定义权交给对方。
既然FAIR WORK指向了enterprise agreement这份文件,我似乎放心了一丢丢。至少我的日工时高于3小时,且不说这个「3小时门槛」是否就是「可算1工作日的门槛」……
▌5. 后记
后来在WHV二签群里问到此事,正好一位当天刚下签的小伙伴和我情况类似。也是housekeeping,普遍日工时在4小时左右。
▌6. 后后记
我也下签了。Housekeeping 绝大多数日工时在4~5小时,一天天数,超过88天。
不过我还有另一份工作的一些零散天数,加在这个housekeeping已经可以数够88个(独立)工作日的基础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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