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嘉CEO徐总的创业自传《创业魔法师手记》第三十六章:行为态度测试衡量选人标准

原创 2017年10月19日 移民教参



在2014年11月间,AA公司有意在澳洲墨尔本成立一家移民服务公司,希望在那里协同开展一些具体工作,公司面向的客户群体主要是毕业后申请移民需求的当地留学生。


若想成立一家这样的公司,至少需要一处可以用来办公和联络的场地,还需要相关的办公设备等,而最主要的是,要有热爱这份工作,同时拥有一定能力的合伙人来具体负责这项工作。


众所周知,无论在国内还是国外,租用一处办公场地和购置办公用品,并不是一件困难的事,而招聘到一些能够尽职尽责,能够共同去承担风险,甚至可以甘于付出,敢于担当,能够化解矛盾的人员,才是当务之急,这也是公司迟迟下定不了决心成立澳洲墨尔本分公司的一个重要因素。当郑礼赶赴澳洲之后,这一酝酿已久的想法,最终被提上议事日程。


于是,郑礼开始选址,同时物色合适的人选。在经过几次接触和面谈之后,郑礼就有了人选。这个人选是吉女士(化名),而吉女士能最终进入郑礼的招聘视野,是由于当时这个吉女士也正在积极寻找工作,而且在这个行业,还有过经验。经过一番沟通协商后,彼此明确了这种合作。


这种合作只是公司与吉女士之间的提成关系,而不是雇佣关系。因为在许多类似的合作中,这种合伙人制度,能促使对方真心真意地对待这次合作,更因为对方有了资金上的投入,而更加舍得付出和担当。接下来的时间,应该是吉进入到实质性的工作中,担负起公司交付的所有任务,可是,随着时间的推移,郑礼发觉吉女士并没有像公司所要求的那样,勤勤恳恳地去完成他交给的任务。通过一段时间的观察发现,吉女士所担负的工作非但没有一点进展,业绩更是糟糕。究其原因,是她根本就没把这项工作当一回事,没有一点责任感,完全是一副无所谓的心态。她工作不是迟到,就是早退,更多的时候,是连续多日看不见人影,她可以随便地旷工而不请假,更谈不上配合公司完成工作任务。而她这样做的结果对公司来讲更没有任何业绩而言,公司还要付出一笔房租。这样的结果最后导致:墨尔本AA公司第一次选人失败了。


林先生(化名)在没加入到工厂之初,与我有过三次面谈。对于一位想寻找工作的人来说,这是很关键的一步,林先生也认识到这一点。他每一次面见我,态度都十分诚恳,甚至有些信誓旦旦。林先生在谈到自己以前的工作经历时,显得十分懊悔,甚至流露出重新做人,从零开始的决心和勇气。而对于以后如何在工厂工作,林先生表现得信心十足,对于在工厂的未来,他表示了充分的认可和接受。


这样,林先生就被公司录用。工作之初,他表现得还不错,在他工作两周之后,在与我的交谈中,依然对工作环境以及具体的工作状况都十分满意。也正是基于与他有过几次交谈,基于他那些信誓旦旦的表白和勤勉诚恳的态度,便对他有了一定的评判,错误地认为他一定能够踏踏实实地工作,并把那些工作做好。而这一次,还不到一个月的时间,林先生就原形毕露了,他非但不能保证每天要求的8小时工作时间,迟到、早退现象也是越来越频繁,他所负责的工作,也就严重滞后,直到影响了公司整体工作的推进和发展。后来通过了解,终于得知,林先生是因为感觉公司的工资待遇较低,他自己在晚上下班后,又找了一份工作。他在这两份工作中来回奔忙,就显得力不从心,也就有了后来的迟到、早退甚至旷工现象的出现。


2014年11月中旬,AA公司欲为墨尔本工厂招聘一位员工,负责办公室管理,同时兼负市场开发工作。后来就招聘到一位很有资历的人士蒙先生(化名)来具体担负这项工作。蒙先生曾经是国内一家企业的高管,有过公司经营的履历,在同行业中口碑不错,参考蒙先生以上条件,郑礼自然就把他招聘到公司里。因为很认可蒙先生的能力,考虑到他的身份和资历,郑礼感觉蒙先生一定会很好地完成他自己的工作。因此,在工作之初,甚至在以后一段时间内的工作中,都未对蒙先生提出具体的工作要求、考核业绩的方案以及注意事项等有关要求,而这就为日后工作的开展埋下了隐患。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不能加以约束和管理,员工怎么可能按照公司的要求,完成那些具有挑战性的任务。自此以后,虽然蒙先生已经步入到工作岗位之中,并答应负责市场开发业务。可是,一段时间下来,蒙先生只是在公司的办公室里坐班,虽然每天都来工作,但他没有具体的工作目标,没有任何实质性的进展和起色,可以说,当初许多计划好的工作计划进展得都十分缓慢。直到两个月后,被我发现问题的症结,才及时进行了重新的安排部署,才使这项工作一点点走上正轨。


樊先生(化名)是在澳洲工作的一位员工,主要从事墨尔本地区铁艺围栏厂的铁艺加工。在2014年12月份,公司要开发一项业务,要求樊先生能以一位员工的身份,转发一条信息,以增加公司这项业务的可信度和影响力,而在此之前,郑礼和他介绍了这项业务的梗概,就是要推出一项免费办理移民的业务。因为樊先生认为这件事的可信度不大,甚至没把它当做一项工作,所以,他根本就没有转发这条信息。最后,郑礼没有督促,也没有查问,这一工作就这样不了了之了。


创业点评


郑礼这次对人员的选用上,虽然他也考虑到,与吉女士之间的合作方式是提成方式,而不是被雇佣的关系。而仅就这一点,是不能充分激发一个合伙人的积极性的,况且,在具体的现实经历中,选人应该是首要目标,其次是用人。在选人这个环节上,郑礼被吉女士诚恳的言辞所蒙蔽,为吉女士努力找工作赚钱的欲望所迷惑,为吉女士承诺的种种不切实际的想法所信服,这些都是不可取的。因为这些都是表面上的,这些只能说明,世人都想赚钱,这与AA公司想寻找的合伙人没有多少逻辑关系。AA公司是想找一个能与公司一起努力做事业,并在做事业的过程中赚钱的人,而不是找一个只想赚钱而已的人,这两者之间,不仅有着最终付出和承担的迥异,更有着本质上的区别。吉女士就是想法和行动与AA公司有着巨大出入,并不可能很好合作的人选。所以,如果郑礼可以做到,在办公室没有租下之前,就能与合作伙伴有个行为态度的测试,便可省下几个月房租,可谓“一箭双雕”。如同老百姓所说的那样,选人做事主要是看疗效而不是看广告。行为态度测试的方式有很多,诸如只要把在办公室租下来的一周后,需要吉女士所做的那些工作,提前到一周以前安排吉女士去做,就可以十分清晰地洞察吉女士的心态,以及她对这份工作的态度了。

对于林先生而言,主要是因为我过于相信他的“肺腑之言”,导致片面地相信他那些信誓旦旦的表白和慷慨陈词了,致使在他的工作中,出现了“身在曹营心在汉”的问题。另外,他对于工资收入的不满,也只是深藏于心、含而不露,而公司也没能及时和他沟通,最终造成了无法挽回的局面。


所以,如果创业者在选用合伙人或员工的过程中,能有针对性地做些行为态度测试,可以直接从对方做事的蛛丝马迹上,推断出对方的心态以及他对公司的态度,这是很有必要的。一句话,就是要看他做了些什么,千万不要听他说了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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