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课程概览
二.课程信息
课程简介
2018年12月20日,国务院发布了《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及《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当晚,国家税务总局先后发布四份公告,对包括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在内的具体事项进行明确和规定。12月27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终于将此前热议良久的年终奖和外籍个人津贴补贴等问题进行了明确。然而,当我们了解并学习了政策,开始着手处理具体问题时,却发现实际情形各异,看似明确的政策条文似乎又显得模棱两可,本次课程,IPA将联手税务实战专家,结合陆续出台的个税新政,在红利着陆期为大家解答实际工作中遇到的种种问题。
讲师介绍
王越老师
前税务官员
总局稽查局人才库成员,王老师是总局稽查局人才库成员、总局稽查局优秀通讯员、江苏省局稽查专家,先后供职于江苏涟水地税、海南洋浦国税、辽宁大连地税与江苏南通地税,历经征管、税政、法规、稽查等税收业务部门,近二十年税收业务工作实践,对税收理论有较透彻的理解,对税收实操有娴熟的技巧。王老师多年来专注于税收政策解读、税收与会计差异处理、税务稽查理论与方法、涉税风险管理等领域研究。王老师讲课幽默风趣,善于将案例融入理论,使学员在轻松的氛围中学会专业技能和知识,解决实务问题。王老师是高级经济师、中国注册税务师,经济学硕士。
CPD学分
2学分
IPA会员免费
推荐参会者
财务经理及以上级别
三. 课程安排
15:00 直播开始
环节设置:
近期出台个人所得税政策梳理
互动问答
热点问题:
如果2月份发年终奖,是不是就按照正常申报,第二年再申报退税吗?
中国籍但持有外国绿卡,常年生活在国外,当年在国内的时间不满183天的人员,是否需要申报其全球收入?
员工生育期休假4个月,专项附加扣除是否可以补回休假期间的,整年定额扣除是否还是按6万元?
16:00 课程结束
听课流程
凡报名参加该课程学习的会员,请于课程开始前30分钟:
1. 前往IPA会员专属CPD课程页面
(链接:http://www.linked-f.com/products/9015),点击右上角登录铂略账号;
2. 将页面滚动至最底部,点击“学习更多课程”展开课程完整界面;
【往期直播课程,可在本界面随时观看回放】;
3. 课程开始前记得点击“立即预约”,预约这节课程;
4. 选择并点击课程“2019新个税答疑会 I”;
5. 进入观看即可;
6. 听课期间如有问题,请致电 400 999 0390(IPA中国办公室)或 021 6111 9290(铂略咨询)沟通解决。
四. 报名方式
请您于2019年1月8日14:00前通过以下任一方式报名:
中国网站:直接点击此邀请函顶端“在线报名”;
致电至:400 999 0390 或 010 8446 7570报名;
邮件至[email protected]活动日期、主题、参加人姓名、手机号码预报名;
关注IPA中国官方微信公众号(微信名“IPAA”),回复“1月10日在线+姓名+手机号”至微信平台报名,后台老师收到后会及时与您确认报名信息。
往期精选
(温馨提示:回复以下文字即可阅读相关信息)
协会简介 | 澳大利亚公共会计师协会简介
会籍级别 | IPA会籍级别介绍
会员权益 | IPA会员权益介绍
申请材料 | 申请成为IPA会员所需材料清单
WHO ARE WE?
澳大利亚公共会计师协会(IPA)是澳大利亚立法正式认可,并服务于中小企业/中小事务所的全球最大专业会计团体。自1923年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提升自身专业形象,扩大对政府政策制定及立法的影响力。IPA会员已逾40,000名分布于全球80多个国家和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