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公平工作调查专员署(FWO)指控西悉尼一家托儿所借助“积攒工作经验”培训项目,让两名华人员工免费为其工作了一年。
根据公平工作调查专员署发布的声明,这家名为Joys Child Care的托儿所位于悉尼西区Parramatta,为6岁以下的儿童提供日托服务,并提供中英双语教学。负责运营这家托儿所的华人男子商健(Jan Shang,译音)和他拥有的公司Joys Child Care Limited将于6月18日面临联邦巡回法庭的(Federal Circuit Court)的听证会。
公平工作调查专员署称,在2016年2月至2017年2月之间,两名华人女性为这家托儿所免费工作了一年。这两人中,一人已经获得永居权,另一人在工作期间仍持临时签证。
经调查,42岁的女性员工被公平工作调查专员视为全职员工,雇主应向其补偿35,062澳元的应得薪水;另一名25岁的员工被视为兼职员工,有权获得19,690元的薪水补偿。
托儿所的运营方声称,这两名员工免费工作是因为公司为她们支付了幼儿教育证书的培训费用,并且为其提供了实际经验和培训,帮助她们满足了获得证书所需的工作经验要求。
但公平工作调查专员署认为,两名员工最初的几周无薪实习虽然是培训课程的一部分,可被视为合法,但之后的工作已经远远超出培训课程对工作经验的要求。
经过调查,公平工作调查专员署认为,这两名员工在无薪实习结束后所进行的工作只需很少的监督或完全不需要监督,为这家托儿所提供了“有生产性”的工作。因此,无薪实习结束后,两名员工有权获得应得的薪水、假日加班费和带薪休假福利。
因为该托儿所没能保留员工工作记录,公平工作调查专员署依据42岁全职员工自己的记录来统计工作时间,并以此裁定雇主应该支付的薪水数额;对于25岁的兼职员工,公平工作调查专员署依据她往来Parramatta的澳宝卡(Opal card)乘车记录来统计工作时间,并计算她应得的薪水。
缺乏工作记录给公平工作调查专员署统计该托儿所其它员工的工作时间和被短付的薪水带来困难,这其中包括另外5名已经向公平工作调查专员署申请帮助的员工。
去年11月,公平工作调查专员署给商健和他的公司签发了两个合规通知,要求他在14天内给两名女性雇员补偿总额为54,752的薪水。
但公平工作调查专员詹姆斯(Natalie James)表示,雇主拒绝合作,也拒绝执行专员署签发的合规通知,这些员工最基本的合法权利遭到侵犯,因此公平工作调查专员决定诉诸法律。
该托儿所的负责人商健面临着最高6300元的罚款,他的公司面临着最高3.15万元罚款。
詹姆斯说,那些利用无薪实习项目作为免费或廉价劳力的雇主,处在违反职场法的高风险之下。他们应该了解,《2017公平工作(保护弱势雇员)修订法》已经大幅提高了对违法行为的罚款。每项违法行为可使得涉事公司面临最高63万元的罚款;涉及严重剥削员工事件的个人可招致最高12.6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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