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华永道-澳大利亚移民法律系列“马上”呈现

2014年01月31日 普华永道澳大利亚



一、前言

《普华永道-澳大利亚移民法律系列》是由普华永道澳大利亚事务所从事移民法律业务的澳大利亚律师、注册移民代理撰写的兼顾文章通俗易懂性同时提供详尽的专业分析的澳大利亚移民法律知识介绍系列。

本系列将从澳大利亚移民法的起源谈起,具体介绍澳大利亚的移民法律框架、提供相关签证种类分析,最后将对移民法律领域的复议程序和法庭上诉程序做出具体分析。

我们希望通过这一系列向广大读者提供迄今为止最详细的澳大利亚移民法律介绍。同时我们也需要指出,有意申请澳大利亚签证的读者应当针对其个人情况,取得法律建议。我们对澳大利亚移民法律知识的综合介绍不能够取代针对申请人个人情况提出的具体法律意见。

 

二、综述

澳大利亚是仅有二百年历史的年轻的国家。澳大利亚从建国以来一直需要借助海外移民来满足其人口增才的需求。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前,澳洲的海外移民绝大部分来自欧洲国家。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澳洲工党和自由党政府先后几次修订澳大利亚移民法,放宽移民政策,鼓励多元文化,对欧洲移民和亚洲移民一视同仁。

今天,在澳大利亚的二千二百万居民中,25%为海外移民或父母一方为海外移民。与日本,英国和其他欧盟成员国不同的是,澳大利亚有成熟且包容的移民法律政策。澳大利亚欢迎商业移民、技术移民前往澳大利亚投资、经商和创业和工作。

澳大利亚长久以来被称为“幸运的国家”(Lucky Country)。澳大利亚将近三分之一的国土位于热带,其余位于温带。澳大利亚的海岸线总长36,735公里,为世界之最,沿线有迷人的岛屿、美丽的海滩和绚丽的岸礁。澳大利亚中部有广阔的沙漠和红色中部(Red Centre)。澳大利亚拥有世界上最独特且最多样化的自然环境,独特的野生动植物和壮观的地貌,还有众多国家公园和世界遗产保护区。

2010年国际生活水平测试中,澳大利亚超越瑞士,仅次于法国,成为全球最二位最适合居住国家。澳大利亚拥有稳定的政治、经济环境,高质量的教育体系。2008年的金融危机以来,澳大利亚是所有发达国家中经济没有倒退,反而取得增长的国家。

 

澳大利亚的移民政策经过了三个重要个阶段:

1)从澳大利亚建国起的白色澳大利亚阶段;

2)二战后的鼓励吸引东南欧移民阶段;

3)从上世纪70年代开始的多元文化阶段。

 

今天,澳大利亚和加拿大是世界上唯一拥有成熟完整的多元文化、法律政策的两个国家。

由于历史、种族和地理的原因,一直以来澳大利亚的主要移民来源国家为新西兰和英国。2013财政年度(澳大利亚的财政年度从每年的7月1日起,到次年的6月30日为止)中国首次超过英国,成为澳大利亚第二大移民来源国。

 

三、法律和行政框架

澳大利亚的移民法经过150多年的发展,有一套成熟、合理并且完整的法律体系。

作为一个联邦国家,澳大利亚宪法的规定,联邦政府对移民法律事务有完全的立法权。所以澳大利亚的移民法律在全国范围内一致。

澳大利亚的重要移民法律行政规定框架包括:

·法案

·法规

·政府的公报

·判例

澳大利亚是一个普通法系的国家,所以实行比较完全的三权分立的制度。

这一制度在移民法律领域的体现在于众议院提出相关移民法案的草案,草案提交参议院讨论投票。在澳大利亚执政党控制众议院,但是执政党一般不能够控制参议院。法案在制定过程中,通过两院的博弈到达对权利的制约。法案制定后,对其具体应该如何执行还需要通过制定法规来解决。澳洲的法律制度允许政府行政部门被赋予委托立法权,负责制定具体的法规。允许行政部门享有委托立法权同时也提高了立法的效率。除了法案,法规外,对于一些需要经常变动的情况,澳大利亚通过政府的公报来规定。澳大利亚政府在移民法律方面的政府公报对保证移民法律的灵活性,应变性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除此之外,判例法也是移民法框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对实现法律的明确性、可预测性方面起重大的作用。

澳大利亚的移民和边境保护部作为政府行政机构,负责对法律的执行工作,即对数十万计的移民申请,根据相关法律框架的法案、法规、政府公告和判例做出处理,批准签证申请、颁发签证或者拒绝颁发签证。

此外,根据“政府责任制”的原则,移民和边境保护部还在其内部设立了两个重要的行政复议机构以保证政府的行政行为能够得到监控和质询。这两个行政复议机构包括:

·移民复议庭

·难民复议庭

澳大利亚的一系列联邦法庭对于澳大利亚的移民法起到解释和执法作用。在这里需要着重指出的是,澳大利亚的法律规定移民法律案件只有在存在法律问题的情况下才可以提交法庭判决;如果案件不存在法律问题,而只是存在行政机关对具体情况对所采取的行为是不是最佳行为存在争议,案件需要通过行政复议的方式解决。了解这一规定在现实中具有重大意义。例如,签证申请人签证被拒签,申请人认为移民和边境保护部忽略了申请中的一些重要信息,根据这个原因,将案件提交到联邦法院处理。联邦法院在开始处理案件后注意到案件不存在法律争议,以法院没有管辖权的原因,将案件退回。这时申请人可能已经错过了法律规定的提起行政复议的时间限制。所以对不成功的申请人来讲,在第一时间了解哪个机构拥有管辖权是至关紧要的。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普华永道对信息的准确性不负任何责任。另澳洲移民法时时更新变化,以上观点仅考虑目前的澳洲移民法。

 

撰稿人:王可珂

普华永道澳大利亚移民高级顾问

 

普华永道澳大利亚

PwC_Austral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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