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澳洲房产行业曝光了一则丑闻:部分无良开发商拖延工期,进而触发日落条款解除与公寓楼花买家签下的合同,再利用房价突飞猛涨的市场以更高的价格出售。这之后,新州政府对楼花买家进行了新的消费者保护。
此前,一些开发商可以随意启动日落条款,不再卖楼盘给订购了楼花者。这样做的目的是, 在房产市场形势较好时,开发商可以收回房子,重新推出市场出售,并大赚一笔。有些重新推出市场的公寓甚至比楼花的价格贵了50%。
而在新州,不少购买了楼花的业主们就是被开发商利用了这种手段,无缘无故取消他们的购房合同。根据目前新州的规定,虽然开发商这样做是合法的,但是搞到天怒人怨。Wolli Creek多个项目、Lidcombe John St 40-44号的项目,甚至中央海岸的The Entrance项目的楼花合同也有问题。莫妮卡买房的九层公寓楼有40套房,合同都被解除了,她正联合其他业主一起起诉开发商,也在申请禁止开发商加价重售的命令。
2016年 依然有人 被无良开发商坑了
不管是国内的买家还是本地的买家,有不知西北的别墅被无故取消合同,还有小开发商利用日落条款的延期,取消合同后勒索买家多加10现金来重新进入合同, 无助的买家找到我们,可是不是我们操作的无能为力。
有人爆料而Burwood 中介跟开发商勾结,忽悠买家买已经不能贷款的房子,吃掉买家的10%定金来谋取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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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来看看新的法律,如果出现这种“有前提的”恶意取消合同情况,现在开发商不一定会赢。
新州“日落条款”修正后
新条例中具体规定:
开发商只允许在非常特殊的原因和非常充足的理由下,才能根据日落条款,取消原来的购房合同;而且开发商必须给签订了楼花合同人士出具具体的通知书,详细说明为啥要启动日落条款;如果买方不同意解除合同,开发商必须取得法院裁决,才能取消楼花合同,而打官司的钱,开发商必须自己出,不得强加给买房者。
这个条例的颁布对购买楼花者无疑是一个天大的好消息。仅在新州,就有众多的购买楼花者深受其害,不过据悉,此次颁布的条例没有追溯权力,也就是说不适用于以前购买了楼花并被开发商使用日落条款的。目前,该法案还得新州上下议会通过才能成为正式的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