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雇主所在地区必须是除布里斯本、黄金海岸、纽卡素、悉尼、卧龙岗、墨尔本以外的城市。
2- 雇主提供一份至少2年的全职的雇佣合同。
3- 雇主提供给申请人的年薪不低于53900澳币最低标准,但如果一个职业的行业标准工资大大低于53900澳币,而雇主给出了53900澳币的合同,那么移民局是可以拒绝这个提名申请的。总之年薪要合理,即不能低于最低标准,也不能太高于最低标准。
4- 如果雇主有其他澳籍公民或者PR也做提名职业一样的工作,那么雇主提供给申请人的雇佣条件不能低于他们。
5- 可审计的资产负债表 (要最近财政年度的) ,有与上一个财政年相比较的数字。
6- 损益表(要最近财政年度的) ,有与上一个财政年相比较的数字。 或者:
(1)最近的财政年度的公司退税和相关的税收评定通知( tax assessment notice)。
(2)如果递交申请前,结账期距离提交的财政报表或者退税的时间超过3个月,需要提供每一个完整季度的公司活动报表business activity statements (BAS) ,从结账期结束到递交提名前这一期间的。
7- 如果是新成立的企业(少于12个月), 必须提供:
(1)每一个完整季度的公司活动报表business activity statements (BAS),从开业到递交提名前这一期间的。
(2)公司银行账户报表,从开业到递交提名前这一期间的。
8- 雇主要满足培训要求
(1)在457担保期的每一年,都至少花费了员工总工资的2%作为行业培训基金(同一行业当中),或者
(2)在457担保期的每一年,都至少花费了员工总工资的1%培训员工(被培训员工需要是citizen或PR)
9- 对申请人过去2年的457提名职位的工作表现作出陈述
(1)包括雇佣期,带薪休假记录,不带薪休假记录,任何海外培训或者工作的旅行记录。
(2)整个雇佣期间的PAYG支付表
(3)工资单
(4)请假记录单
注:对于临居转永居的类别,186和187的培训要求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