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国家的移民部门能够严苛到什么程度,我们看看我们大土澳的移民部分就能一斑窥豹了!
据澳媒报道,根据《2017年移民法修正案》(Migration Legislation Amendment Regulations 2017),即《2017年第4号议案》(2017 Measures No. 4),
从2017年11月18日起,对移民法规作出部分调整,如果申请人递交的申请签证的资料存在错误或误导性信息,10年内将被禁止申请!
就此可见提供虚假材料的后果有多严重了!
然而,一名因谎报身份而将要被遣返的华裔女移民,竟然以雾霾为理由,保住了身份…
她是如何做到的?!让我们一起来看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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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名华人女子名叫李娜(Na Li 音译),在2009年10月以与本地居民李鑫(Xin Li 音译)事实婚姻为理由,成为加拿大永久居民。
2010年,李娜找到了一份旅行社导游的工作。
在12月时,她借工作便利条件,前往日本度假,与一位“老朋友”相见——中国男子吴振(Zhen Wu 音译)。
原来他们早在2008年就已经相识,这次见面后,两个人的感情得到了升华,于2011年11月两人登记结婚。
随后,在2012年的2月份,她通过家庭团聚移民的方式想要担保吴振移民加国。
然而,在填写资料时,不知出于什么样的心理,她隐瞒了自己曾在加拿大与李鑫同居的事实。
她在自己所提供的文件中,写自己与吴振是从2008年就开始通过网络、电话进行远距离恋爱的。
吴振对于妻子的过去也是一无所知。
2012年10月,移民官审核吴振的移民资料时询问了他与李娜的关系。
他说自己和妻子从2008年就开始谈恋爱,知道李娜曾经和一名叫李鑫的男子同住过,
但是他认为单纯只是作为室友,这在国外很正常,“他们只是朋友。”
而且他还说,他的妻子告诉他,李鑫是个同性恋。
他,也相信了……
但是移民部官员检查以前的资料,发现2009年李娜申报的时候,是以李鑫的“伴侣”身份成为永久居民的。
因此,移民官员认定李娜谎报资料,隐瞒了事实。
2013年3月,移民官员再次约谈李娜时,她承认了与李鑫的恋爱关系。
她说当时她经常和李鑫吵架,感情非常不好,于是在2010年5月选择了分手。
但是分手并不彻底,分分合合几次,同时还与吴振保持着高频率的亲密联系。
这就是传说中的脚踩两只船的节奏啊!
基于面谈得到的资料,2014年4月9日,移民官员做出李娜‘“隐瞒事实”,驱逐出境’的裁决。
七天后,李娜以“人道和同情”的理由提出上诉,希望撤回自己被驱逐出境的决定。
她给出的理由是这样的:
在2013年和移民官面谈时,已经解释过“不想让现任丈夫知道自己过往的感情史,所以才没有将实情写在移民材料中”
移民上诉委员会认同了李娜的说法——
“歪曲事实不能给她带来好处,吴振没有得到永久居民身份。她提供错误信息,也没有违反加拿大永久居民的义务”。
李娜还提出自己有一个出生在加拿大年仅4岁的女儿。
而她带着孩子回中国探亲时,严重的雾霾让孩子得了哮喘病,回加拿大治疗才逐渐控制住了病情。
于是,本来严苛到,一点信息都不能错报、瞒报的移民局,在面对‘中国有损害身体健康的重度雾霾’的理由下,做出了让步…
移民上诉委员会,最终裁决李娜所说的情况属实,考虑到保护孩子的基本健康权,批准保留李娜的永久居民身份。
如今,时值11月,中国大陆的北京及华北大部分地区再次进入了‘雾霾季’。
这次移民局的裁决让一批一直为移民而焦虑的小伙伴们看到了希望。
这样的理由不用,更待何时?!
小伙伴们,对此有什么看法,可以给我们留言~
编辑整理:领航悉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