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各大媒体争相传播:
“澳大利亚向中国公民开放十年多次往返签”
内容更加说是自由贸易协定的签订,所以推出此项措施。
问题来了,AEMS小编把《中国-澳大利亚自由贸易协定》 从头到脚认真阅读,特别对 第十章 自然人移动 认真阅读数遍以后。写出了针对457工作签证的影响。但是压根没有找到说澳大利亚向中国公民开发十年多次往返的相关条例。
难道是各大媒体共同出现的一个大笑话?本着AEMS对移民政策反复细读和钻研的精神。先找出这个消息的出处。
原来这个消息出现在澳洲旅游局的一个新闻里面。但是,批签证不是旅游局,是移民局!移民局啊!亲。
再认真找找
压根找不到,找不到啊!亲。
回头来看看旅游局的新闻。
里面写Australia’s Minister for Trade and Investment, the Hon. Andrew Robb AO MP said。
那是澳大利亚贸易和投资部长啊亲。
再回顾历史上,从宣布出消息,到变成真正的移民法,出条例的时间。
不用查了!越查约心痛啊,没有半年都有一年啊!亲!
真是提前太多开始开心了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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