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邦解答】澳大利亚移民签证家庭成员的定义

2015年03月20日 澳洲乐邦移民




基本上,在移民法中对家庭成员的定义-如果此人为主申请人的:

(a) 配偶或事实婚姻配偶;或

(b) 主申请人或配偶或事实婚姻配偶的受养子女;或

(c) 主申请人或配偶或事实婚姻配偶的受养子女的受养子女;或

(e) 主申请人或配偶或事实婚姻配偶的的亲属,并且该亲属为:

(i) 没有配偶或事实婚姻配偶;并且

(ii) 通常居住在主申请人的住所;并且

(iii) 依附于主申请人。

学生签证申请人

学生签证申请人的家庭成员为:

(a) 学生签证申请人的配偶或事实婚姻配偶;或

(b) 学生签证申请人或其配偶或事实婚姻配偶的受养子女,而且该受养子女未超过18岁和未结婚。

173类别捐助型父母签证

在签证申请173类别捐助型父母签证,一个人可认为是申请人的家庭成员,如果:

(a) 在做出捐助型父母签证申请时可认可为申请人的家庭成员;而且

(b) 该成员是:

(i) 受养子女;和

(ii) 依附于主申请人;或

(c) 自捐助型父母签证申请时停止成为:

(i) 受养子女;或

(ii) 依附于主申请人。

捐助型884类别年长父母签证

在签证申请884类别捐助型年长父母签证,一个人可认为是申请人的家庭成员,如果:

(a) 在申请捐助型年长父母签证时是申请人的家庭成员;并且

(b) 该人为:

(i) 受养子女;而且

(ii) 是依附于主申请人。

(c) 自捐助型年长父母签证申请时该人已停止成为:

(i) 受养子女;或

(ii) 依附于主申请人

商业技术签证

在申请商业技术签证时,一个人可认可为申请人的家庭成员:

(a) 签证持有人

(i) 该签证是商业技术临时签证类别;和

(ii) 基于作为商业技术临时签证持有者的家庭成员而授予的签证;和

(b) 该人是包括在商业技术签证申请中的成员。

在申请时作为商业技术永居签证是申请人的家庭成员,其为:

(a) 所持的商业技术临时签证是基于其作为商业技术临时签证持有者的家庭成员获得;并且

(b) 包含在商业技术永居签证的申请中。

雇主提名永居签证

在申请时作为雇主提名永居签证时,一个人可认可为申请人的家庭成员,如果其为:

(a) 所持的457签证是基于其作为457签证持有者的家庭成员时获得;并且

(b) 包含在雇主提名永居签证的申请中。


父母移民签证最新信息(2015年3月9日)

父母移民

“百善孝为先”。 孝敬父母和长辈是我们中华民族千百年来格守的传统美德。孝顺父母就是能在他们的晚年尽量陪他们。 有一首“母亲‘的歌说”不管你多富有,无论你官多大,到什么时侯也不能忘咱的妈“。父母养育我们是那么无怨无悔。奉养父母是做儿女的天职。如果我们能以给孩子无私的爱的一半,来奉献给父母,那天下父母都能很快乐的安享晚年。世上最可悲的就是当你有能力奉养父母时,他们已经不在人世了。”子欲养而亲不在,树欲静而风不止“。 如果经济许可的话,赶快申请父母来澳洲与你们团聚,以免后悔终生。

父母移民签证排队

103和804类别父母签证申请目前正在按照递交日期顺序被审理。如果您满足了主要要求,您的申请将会被排序来等待申请的终结。

请注意排队日期不是递交日期。递交日期是您的父母签证申请有效收到的日期。排队日期是签证官将父母签证申请录入等候名单的日期。当排队日期被确定,申请不能被给予优先。申请将按照其排队日期审理。

按照目前的审理计划的时间,如果您申请了非捐助型父母签证,您将预计等到在获得排队日期之后13年内。再加上移民局开始审理排队的6年,总共要等待19年之久。日期如此长时间的等待是由于每个移民计划年的有效名额都非常有限。

如果您已申请父母签证但不想等待,您可以考虑换成捐助型父母签证因为对此类签证有更多的名额。

注意:有消息说103和804类别父母签证可能在不久的将来又面临取消。因此,我们建议有资格的父母应尽早安排递交申请。

父母移民排队的人数取决于:

* 每年的签证配额的变更

* 由于签证授予、拒签或撤销的变动。

* 变更基于获取优先的重审成功申请。

目前捐助型父母移民签证第二期的费用

签证主申请人需缴超过18岁的附加申请人需缴 18岁以下的附加申请人需缴

父母移民签证健康检查

如果您在澳大利亚境外申请此签证,您必须安排澳洲政府批准的注册医生来进行体检。如果你人当时在澳洲境内,你可以BUPA安排进行体检。

父母移民签证-联邦法庭诠释父母的新定义

在最近联邦法庭在2101年9月15日裁定新的父母的定义之前,移民局只认定亲身有血缘的父母才可申请父母移民。联邦法庭在2101年9月15日把旧的父母定义推翻。 只要在孩子在出生时,该申请人已是孩子的法定父母,不管申请人是否孩子的血缘父母,他们都可算是父母。孩子也可为他们申请父母移民签证。这新的父母定义是联邦法庭根据澳洲公民法推理出来的。

对担保父母签证的澳籍子女的要求

担保父母签证的澳籍子女无需是澳洲常住居民。根据移民条例1.05,对于绝大多数父母签证和捐助性父母签证的主申请人必须满足‘家庭成员测试’,移民父母在澳洲的符合资格的子女须多于或等于不符合资格的海外子女,才能满足该测试要求。

有趣的一点是澳大利亚永居子女需常住在澳大利亚,但对澳籍子女并无此要求。换句话说,在递交父母签证前,有资格大利亚永居子女需在澳大利亚生活并工作至少两年。而已入籍澳洲的子女则无须是常住在澳大利亚。

下列是移民程序建议守则中的摘录:

条例1.05(2)(a)定义有资格的子女需是:

·澳大利亚公民;或

·常住澳大利亚的永久居民;或

·常住澳大利亚的有资格的新西兰公民

对于澳籍公民是没有在澳洲居住的要求。


父母移民签证的种类

现有的父母移民签证只有2种,称为“捐献款父母移民143签证” (CONTRIBUTORY PARENT VISA)。还有的是排队父母移民103签证(境外申请)和804签证(境内申请)。目前非捐助型父母签证需等待25年。我就不再详述。

“捐献款父母移民签证”申请人需要付澳洲政府相当的款项用于父母未来的健康医疗费用。“捐献款父母移民签证” 又可以分成2类,一类是“捐献款父母永居143,864签证”,一类是“捐献款父母临时173签证”和“884签证”。“捐献款父母永居签证”需要一次性支付所有捐献款项,但是“捐献款父母173临时签证”和“884签证”可以分2期支付所有捐献款项。“捐献款父母临时签证”可以在2年内支付剩余的捐献款额时,转成永居签证。现在每位“捐献款父母移民签证”申请人需要支付的款项为$43,600澳元。“捐献款父母移民173签证”可分二期付款方式。 捐献款每年都涨。虽然今年的7月1日起,捐献款没涨价。不过,所有申请费都可能已在9月1日后大涨价,新的申请费都按人头计算。

从2014年3月1日起,804境内父移民签证的主申请人的申请费是$3,520,副申请人的申请费是

$1,760. 未满18岁的孩子每位$880.境外143签证的主申请人的申请费是$3,520,副申请人的申请费是$1,185. 未满18岁的孩子每位$595.

移民局已更正了先前对于父母捐助签证捐助费的错误,导致之前签证捐助费增长不能成立。通过此次修改,143签证捐助费大幅涨幅已成定局。因此建议申请人尽快递交父母143签证来避免支付更高的捐助费用。捐助费已立马涨到$43,600澳币。 143和804签证捐献款可能以后会再涨。


父母移民签证基本条件

此签证要求由您在澳大利亚的子女或其他符合条件的担保人来担保。此类签证适用于如果您的子女或收养子女在签证申请递交时其作为澳大利亚公民、永久居民或有效的新西兰公民定居。这意味着您的子女必须在澳大利亚合法的居住一段时间,通常是2年,然而如果有说服力和值得同情的情形发生,较短的期限也可被考虑。

1.剩遗家庭成员测试“标准

所有父母移民签证的申请都需要符合”剩遗家庭成员测试“标准。要符合此项标准,主申请人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i)申请人至少有一半子女和继子女是澳大利亚公民或永久居民并在澳洲居住,或者

ii)在澳洲永居的子女比在其它国家永居的子女多。

下列表格给出有不同数目子女家庭的例子。它显示出子女所在居住地对家庭成员平衡测试的影响。

2.家庭平衡测试中所涉及的子女

下列情况的子女可算作家庭平衡测试之中:

·父母双方的子女,包括以前的婚姻或同居关系中父母任何一方的子女,包括继子女关系和收养的子女,或

·父母双方的子女,无论他们是否是独立或非独立、单身、已婚、同居关系或离婚;或

·下落不明或无法核实的子女都被算作其父母常驻国公民;或

注意:只有满足如下情况才可算作继子女:

·申请人当前配偶的子女或

·18岁以下并且是申请人从前配偶的子女,或申请人当前配偶的从前配偶的子女,同时申请人或申请人的配偶具备法律义务照顾该子女。

3.家庭平衡测试中所排除的子女

如下情况的子女将不被算作家庭平衡测试中的子女:

·已故,

·通过被人收养或法庭令从其父母的法定监护中移出,或

·被UNHCR注册为难民,并且生活在UNHCR管理的收容所里,或

·生活在被迫害或滥用人权的国家,并且不能与其在其他国家的父母团聚。

4.申请人和担保人的责任

下列表格归纳出对于此签证申请人和担保人的主要责任

身份须负责任

担保人必须提供书面承诺来提供对于申请人、申请人配偶及受养家庭成员在澳大利亚居住前2年的支持、住宿和财政帮助。

申请人必须完成并递交申请,包括支付申请费用和提供所有支持材料。

援助保证人(可以是担保人或其他人)对于申请人、申请人配偶及受养家庭成员提供财政援助,使到他们不需要在未来10年以任何形式依赖政府。在其居住在澳大利亚的未来10年中,替申请人、申请人配偶或受养家庭成员偿付任何领取的社会保险付款。


5.申请人的资格

为了满足这类签证,您必须满足下列要求:

-必须在澳大利亚有子女, 子女必须在澳大利亚定居并且满足下列其中之一:

·澳大利亚公民,或

·澳大利亚永久居民,或

·有资格的新西兰公民

-申请人必须有担保人。您必须由有资格的担保人担保。通常,您的子女将担保您。如果您的子女未满18岁,您可能还需下列人员进行担保:

·您子女的成年配偶,或

·您子女的亲属或监护人,或

·您子女配偶的亲属或监护人,或

·社区组织。

6.经济担保人必须提供经济支持的保证

您必须具备由您的担保人做出的承诺并提供经济支持的保证。目前担保金两人共澳币14000. 担保期为10年。

7.捐献款父母永居签证的特殊条款

捐助性父母担保人必须准备:

·为申请人和申请人的配偶及受养家庭成员提供财政援助,以保证他们不必在未来的10年里以任何形式依靠政府。

·偿还任何申请人或其配偶和受养家庭成员在澳大利亚居住的前10年里所造成的可追收的社会保险金。

8.捐献款(临时)父母签证 特殊条款

此类签证适用于子女在澳大利亚居住而父母在境外,为了进入并在澳大利亚生活两年。此类签证不能延长或更新。

此类捐助性(临时)父母签证允许您:

·有权使用澳大利亚的医疗支出和医院护理援助计划,Medicare;

·在澳大利亚工作;

如果您已获得此类签证并希望在澳大利亚永居,您可以在两年转申请捐助性父母永居签证(移民类143签证)。

9.对于父母签证在澳大利亚境内申请的限制

如果父母现在在澳大利亚,他们在下列情况下可能会被阻止在澳大利亚境内申请此父母签证,例如:

·您并未持有合法的签证(也就是除过桥签证、刑事审判签证或执法签证以外的任何一种签证),并且自从上一次抵达澳大利亚后签证被取消或拒绝。

·您上一个授予的签证上附加条款列明您在澳大利亚逗留期间不允许授予再次授予合法的签证(例如在签证上有附加条件8503)

·您所持签证为担保旅游签证;

·您处于移民监禁;

·您以前曾申请过保护签证。

10.父亲或母亲单一申请捐献款父母签证(移民类143签证)的特例

下列情况的父母可要求单一父亲或母亲的捐献金父母签证:

-父母已离婚,或

-父亲或母亲其中一位因公职短期不能移民;

-父亲或母亲其中一位因经济方面不能移民;

-父亲或母亲其中一位因病需在国内治疗而不能移民;

-那些获得143和864类别永居父母捐献金永居签证在颁发之日起5年内不能担保其配偶移民。过了5年后就可以再担保其配偶移民,省下一笔$43,600澳元或更大的捐献款项。

11.永居子女担保

一般而言,所有种类的父母移民签证,都要求永居子女必须在澳洲居住满两年或以上。对于担保人曾经是在澳洲学习的留学生来说,他们之前在澳洲居住的时间可以被计入上述两年的时间内。换言之,获得永居签证的子女,曾作为留学生在澳洲学习和生活至少两年或以上,可以被确认为符合担保资格。

12.英语要求

所有种类的父母移民签证都没有英语要求。也就是说文盲父母也照样可申请移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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