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留学生因疫情无法返澳,二房东“一房两租”!疑物品遗失,一言不合全扔了!

2020年07月03日 澳大利亚联合时报


中国留学生柯同学因疫情无法返澳,只能将在澳洲的租房退掉,却在清查物品时发现,丢了若干物品。

联系新搬进来的租客,才知道房东在未告知自己的情况下,私自将房子转租,而自己早已付了空置时期的房租。

记者联系房东,他却又有另一番牢骚。



01


因疫情无法返澳,物品遗失房间“再出租”

去年9月,中国留学生柯原在悉尼东部Maroubra租下一间公寓的厅房,与华人房东孙先生签订了中文租房合同,每周租金$200澳元,租期至2020年2月,押金$800澳元。 

去年12月,柯原回国过年,与孙先生约定,回国期间可将厅房转租出去,以减少空租压力。孙先生也在网上刊登了出租广告。

柯原所租厅房

(图片来源:供图)

今年2月14日,租约到期,由于疫情缘故,柯原不能入境澳洲,两人口头约定继续租下去,柯原又交了4周房租$800澳元。

3月12日,孙先生将房租减半,柯原交付$480澳元房租,一直交到4月6日。

4月5日,孙先生微信告知柯原,如果交8周租金可以保留押金直到柯原返澳;如果交4周就无法退押金,但可以妥善保管他的物品。 

(图片来源:供图)

由于此时澳洲边境仍未对留学生开放,柯原已经不打算返澳,便提出将自己的部分物品寄回国,其余东西可作为答谢转赠给孙先生。 

上周,就在孙先生给柯原打包物品的时候,后者发现自己少了一个零钱袋、充电器和数据线。 

(图片来源:供图)

孙先生寻找无果,便让柯原添加新租客的微信询问。 

柯原加微信后得知,新租客从2月24日就搬进来了。但孙先生并未告知他此消息。

也就是说,在未通知并经过柯原允许的情况下,房东擅自出租了房间。



02


“东西我都扔了”,“他还得付我保管费”

柯原认为自己遭到了欺骗,于是便与孙先生理论。

但从他提供的给记者的聊天记录来看,对方没有正面回答该问题。

(图片来源:供图)

孙先生告知柯原,自己将不再给他打包物品,让他在一个星期之内(即6月26日前)找人处理好私人物品。

6月24日,柯原联系今日澳洲App记者,称房东不愿帮自己打包物品,态度很差,自己也无法找到同学帮忙。

柯原希望可以曝光房东,并且追回自己的财务损失,“押金、重复交的房租,还有遗失的物品,加起来至少有$2000刀吧。” 

另外,据柯原了解,房东孙先生从中介处整租了多套公寓,是“二房东”,曝光对方的原因也是不希望更多人“受害”。

柯原指责孙先生态度差

(图片来源:供图)

6月29日,记者添加房东孙先生微信,他承认在柯原回国期间未经对方许可便将厅房转租给一名女性租客。

不过,他向记者解释,该女性租客原来住在主卧,由于租房合约3月底到期,并且她购买了4月初的回国机票,所以便暂时搬到厅房,也就是柯原的房间住了。 

4月初,女生回国机票被取消,而同一时间,恰好柯原也决定不续租了,让孙先生帮忙将部分物品寄回国。

柯原与孙先生聊天记录
(图片来源:供图)

在为柯原打包行李的过程中,柯原表示零钱袋不见了,充电器和数据线也不见了。

孙先生还专程去垃圾房将盒子翻出来,但也没有发现。

“那天我白天也忙了一天,晚上给他收拾东西,挑了半小时,丢了东西还赖我?”

两人因此闹得很不愉快。

“当时他惹我不高兴,我不给他寄了。”孙先生表示,自己给了对方一周的时间让他找人来清理东西,但对方不仅没找到人,还说,“老子还缺这点东西”,态度很差。

一周时间到期后,孙先生便将其东西都扔了。

记者询问孙先生,由于在未通知对方的情况下转租了房间,遗失了物品,那作为房东是否认为自己负有责任?

孙先生回复称,“他这两样小东西是不是在澳洲丢的都没确定……再说他丢个金条也要我承担责任?”

孙先生与记者聊天记录(图片来源:今日澳洲App)

而对于重复收取的房租,孙先生表示,新租客是3月底搬到厅房的,柯原房租交到4月,可以将多收的房租退给他,大约$200澳元左右。

但是,他同时也认为,柯原应付自己从4月开始到扔掉之前的保管费用。

“我问了下行情,按一天$10澳元来算,差不多就和多收取的房租抵消了。”



03


“草根合同”维权困难,“二房东”:为留学生提供了“便利”

由于孙先生已经将柯原的微信拉黑,记者向后者转达了他的回复。

柯原称,是孙先生违约在先,押金理应退还给自己。而既然东西都扔了,凭什么又问他索要保管费?

“最后的沟通,他一直都在拿扔我的东西威胁我。”

6月30日,截至记者最后一次为双方进行沟通,两人依旧没有达成和解。

柯原租住的厅房(图片来源:供图)

从沟通过程中记者了解到,柯原并非第一次从“二房东”处租房子,双方仅签订了一份简单的中文合同,柯原仅知道对方的中文名和微信,而孙先生也只保留了柯原的护照号。

“之前都是和‘二房东’签简单的合同,没有出现过这样的事。”柯原称。

目前两人都称无法找到该合同。

记者咨询悉尼某房屋中介W先生,后者称,如仅有中文合同,可先咨询Fair Trading,看是否能够通过NCAT向“二房东”索赔。但由于合同并非正式合同,而房客连“二房东”的资料都没有,维权会比较困难。

据记者了解,孙先生在悉尼租有若干套房产,是名副其实的“二房东”。

孙先生表示,“二房东”虽然被人诟病已久,但确实为留学生提供了“便利”,

“如果不是我们,留学生刚来澳洲连房子都找不到,如果不住学生公寓的话。”

他认为,找“二房东”租房虽然贵了点,但省去了找中介的麻烦,网络水电的麻烦,跑路也不会留下信用记录。

“在我这里租房的,只要没有违反合约的,开开心心来,开开心心拿着押金走。”

记者在与孙先生的微信聊天记录中发现,早在2018年11月,他就曾找本网爆料不守合同的留学生租客。

孙先生爆料

但后又称,感觉发媒体抱怨也没用,就终止爆料了。

据记者了解,柯原所住公寓为三室,外加厅房,住满的情况下至少4人。

而在澳洲正规房屋中介处租房,分租单个房间需经房东同意,并且上传个人资料,押金交由RTBA保管。

但从双方签订合同时互换的简易信息来看,房东或并不知情,押金保管是否合规仍存疑。

澳洲华人“二房东”现象普遍,对于二人的纠纷,您怎么看?可在留言区发表您的看法。

文章来源:今日澳洲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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