猪猪那么可爱,为什么不能遛?
最近维州Wangaratta区的居民们很愤怒,因为市政厅不让他们心爱的猪猪逛街了!
他可是大家的小宝贝啊!
Wangaratta市政厅向这头猪猪的主人Matthew Evans 发了一张停止令:
小伙子,带猪逛街是违法行为,如果你再不幡然醒悟,那要被罚款$806澳币的!
猪的主人Evans则为此很苦恼:
市政厅依照的法律是:一个人不能在公共场合干扰他人的娱乐和安全…
可我家猪猪没有干扰别人的娱乐和安全啊!
它就是个子大了点!温良无害!别人能遛狗,为啥我就不能溜猪了呢?
“我家的猪猪行动迟缓,性格敦厚老实,他就是个个头很大的小宝贝而已嘛!”
Evans表示,市政厅不让他溜猪,简直就跟虐待动物没什么区别。
要知道!猪也是高智商动物,和狗不相上下!我们家猪猪每天至少要运动一个小时!
不然就会心情不好,会闹心会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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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vans继续带着骄傲的介绍自己的小宝贝:
我家的小宝贝叫做Grunt,相信我他和一只狗差不多大…就是体重重点,得有个300公斤。
有人建议过我,去牧场遛猪,但是我们家这个猪的品种,猪脚很小,在草地上走路会陷下去,而且到了雨季会很泥泞,湿气太大对Grunt的健康不是很好。
所以,现在最好的选择就是在水泥地、草地上遛它。
Wangaratta市长Rees表示:我也挺喜欢这只猪的,拍过它好几次…
但是我们已经接到了很多人的投诉,就像有人投诉非法遛狗一样,我们得回应非法溜猪…
市长表示有人投诉Grunt抢了小孩的食物,也有人投诉有一次猪从猪圈逃走,叫了警察才控制住他。
市长无奈地说:“遛狗只要带着系绳就不违法,猪也是一样。”
“让我们希望能找到一个解决方法,比如猪带个口套什么的。”
但是Evans 说Grunt在当地很受欢迎,他从来没收到过任何关于猪的投诉。
“孩子们总是喂他食物,我真不知道到底是谁在倒闲话…”
Evans说,这已经不是市政厅第一次找他麻烦了,今年早些时候市政厅告诉Evans说他不能在他占地6公顷的物业上养Grunt这种体型的猪。
但是为了自己的猪猪Grunt,Evans化身法律学霸,开始钻研法律,最后他发现:在这么大地方,我有权利养12头猪,
12头!
市政厅就在唬人!
“我们告诉他们法律说在我们这么大的物业上能养12头猪。” Evans说。“于是他们退却了”。
Evans希望双方能妥协找到办法。
“或许我们只在特定地区的小道上遛他,而不是禁止他踏上所有公共场地。”
当地市政厅将在近期讨论Grunt未来活动场所的问题…
小微觉得:既然大型犬都能遛,那猪猪没理由不行啊!
但是遛猪也要栓链子哦!
来源: ABC News、facebook:Grunt The Pig
部分图片来自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