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额少于 10 亿澳元,由于受到冠状病毒影响,营业额比前一年同期(期间长度至少为一个月)相比减少 30%以上。
营业额达到或者超过 10 亿澳元,由于受到冠状病毒影响,营业额比前一年同期(期间长度至少为一个月)相比将减少 50%以上。
非盈利机构,包括慈善机构,也同样适用该标准;
需要在 2020 年 3 月 1 日前受雇于合格的雇主,包括疫情期间被辞退,雇主之后又重新和该雇员建立雇员关系,准备疫情结束后恢复该雇员的工作。
全职 (full time), 兼职 (part time)或者长期临时工 (casual) (长期临时工定义为截止 2020 年 3 月 1 日雇佣超过 12 个月的临时工)。
雇员法定年龄至少 16 周岁。
是澳大利亚公民,永久签证持有者,持有受保护的特殊类别签证持有者,不受保护的特殊类别签证且长期居住在澳大利亚 10 年以上的签证持有者,或是特殊类别(444 签证)的签证持有者。
若雇员同时拥有多个雇主,需要确定没有从另一雇主收到该项Jobkeeper 补贴,即每一位合格的雇员只可以从一个雇主处获得该补贴。
自2020年3月30日起,符合申请资格的雇主可以通过税务局(ATO)网站提前注册申请Jobkeeper补贴。
注册完毕后,税务局(ATO)会开始审核雇主的申领资格,会要求企业提供财务信息和雇员信息,若已经开始使用会计软件申报Single Touch Payroll (STP) 的企业,ATO将直接调取STP工资系统里的雇员内部数据。
经过审核,并确认雇主可获得此补贴后, 雇主会从5月份的第一周开始从ATO收到第一笔补贴。
符合资格的雇主必须确保符合条件的雇员每两周获得至少$1,500的税前收入。
雇主同时必须每月向ATO提供更新的雇员信息,确定雇员有资格获得JobKeeper补贴。
雇员原税前收入低于每两周$1,500——雇主应付给雇员至少每两周税前$1,500。 雇员原税前收入高于每两周$1,500 ——雇主需继续按照劳工协议付该员工工资,补助获得的$1,500将用来补贴雇主所发工资。 停薪留职雇员——雇主需将获得的补贴$1,500以工资形式发放给停薪留职的员工。 职位返聘雇员——如果有雇员3月1号之后离职但是又重新返回岗位,雇主需至少支付该类别雇员每两周税前$1,500。 因为JobKeeper补助而导致雇主支付的工资超过员工正常工资的养老金(Superannuation)部分,雇主可自行决定是否支付。
现阶段如有雇员已经有Centrelink发放的相关福利,那么当雇主支付雇员JobKeeper Payment后,该雇员需向Centrelink报告此收入。
自2020年3月30日起,符合资格而且没有雇员的Sole Trader (自雇人士) 可以自己直接通过澳洲税务局(ATO)网站申请Jobseeker补贴。
申请时需要提供ABN,个人TFN,并向ATO提交近期的生意活动报表。
自雇人士每月需要向ATO更新其收入状况,以确定其满足继续获取补助的条件
JobKeeper补助付款会以月付的形式直接存入其指定银行账号。
满足条件的雇员 (包括无雇员的自雇人士),可以点击下面税务局的链接。
https://www.ato.gov.au/general/gen/JobKeeper-payment/
点击注册后,填写以下信息
之后安心的等待ATO联系,之后可能需要提供进一步材料,比如公司收入情况,满足条件的员工信息以及银行信息等等。
最后小百还是像往常一样啰嗦几句。不管政府推行任何新的补助也好,刺激经济的政策也罢,都是通过了各方面的权衡及考量的。比如说这个补助已经明确的指出了如果雇员原工资高于$1500, 雇主需要Top up差额的部分。可有一些公众号选择无视这个,强行PO文称此项补助对高工资人士不公平来夺取眼球。、
还有,一些文章指出政策对最近新开始工作的临时工不友好,因为要求了12个月的雇佣关系。那如果撤销这个限定,有人钻空子就马上雇佣一些人补发一个月工资来申请补助呢?请问这个要怎么避免?
各种规定都是政府集合国家级别的专家团队做出的决定,是一个微信公众号的团队能比较的吗?
还是那句话,疫情当下,请相信政府。虽然一直被叫土澳,可澳洲政府真的没有你想得那么“土”
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