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州正式立法:买楼花再也不用担心被“日落条款”给坑了!

2015年11月04日 澳洲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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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部分开发商利用公寓楼花合同中的“日落条款”在房价突飞猛涨的市场中获益,新州政府采取行动打击这种不良的行为。


据《澳洲金融报》报导,创新与优化管理厅长多米尼罗(Victor Dominello)周一宣布,政府将在本月内引入法律,修改《产权转让法》(Conveyancing Act 1919),从而更好地保护公寓楼花买家。


很多人担心开发案被故意延期竣工,然后触发日落条款、解除楼花合同,”多米尼罗说道,“新州政府警告开发商,从今天(周一)开始,如果开发商利用日落条款牺牲买家、获取暴利,那么他们将面临惩罚。


新的立法要求开发商在解除合同前须获得买家的同意。如果买家不同意,开发商须向新州最高法院证明终止合同是合法的,并获得该法院的许可。


新法规将适用于已经交换的合同及新签的合同,但不适用于已经被解除的合同。


另据澳洲新闻集团报导,日前,新州出现不少开发商利用日落条款解除楼花合同,然后以更高的价格重新出售公寓这样的行为,导致以前交了定金的买家被挤出房市。


上个月,34名买家发起集体诉讼,试图阻止开发商解除Wolli Creek公寓开发案的合同,但失败了。在Werrington、Kellyville和Penrith等城区买房的买家也受日落条款影响过。


新州政府要求消费者反映,以确定问题的严重性。于是在为期三周的公众咨询中,有639人上千反映问题。


由于新立法不适用于已经被解除的合同,Wolli Creek开发案的买家打算上诉,将在明年1月前确定最佳的行动方案。


“政府的声明非常好,但不适用于我们的情况,”一名买家说道,“我们还得冒着很大的风险、进行上诉,而且不知道我们能不能要回自己的房子。对我来说,正义依然没有被伸张。”


打输官司的这群买家还被勒令为开发商支付诉讼费用,还可能面临租金收入损失的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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