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仲裁法庭格林尼治标准时间7月12日10时在荷兰海牙的常设仲裁法院(PCA)正式宣布了对菲律宾南海仲裁案的裁决决定。如多方分析预料,仲裁法院五名仲裁法官通过一致裁决,全面否定了中国长期坚持的“九段线”内对南海海域和岛礁拥有的历史权利,并几乎全盘认同了菲律宾方面提出的一应诉求。
裁决一经宣布,立即招致中国方面严词反驳与谴责。中方称仲裁结果是“非法、无效”的,并表示会一如既往地“不接受”和“不承认”。菲律宾方面在对裁决表示欢迎同时,对外反应相对低调。
国际间也分分对裁决结果作出反应。BBC中文网具体报道裁决的一些要点细节。
第三国佐证与合法性
除判定菲律宾胜诉之外,裁决书还特地列出一些向仲裁法庭佐证的第三方国家。
越南在2014年12月呈交给仲裁法院的一份官方声明中表示,“南海仲裁法院拥有裁决权是毫无疑问的”。
除越南外,仲裁法院还接到过来自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和台湾等南海周边利益相关方面的官方信函。
马来西亚的官方信函特别表示,尽管马来西亚也在南海拥有利益,但是这一事实并不妨碍仲裁法院就菲律宾提出的仲裁案所作的裁决。
(内容来源:B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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