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庆阳女生跳楼事件传遍全国,人们在惋惜女孩宝贵生命的同时,也在质疑司法的力度。《中国新闻周刊》报道,据女孩父亲称,女孩受到了高中班主任的亲吻、触摸等猥亵侵犯,内心产生焦虑和抑郁情绪。
报警后,涉事的班主任仅仅被拘留10天,判决过轻,因此大受刺激,才会产生自杀念头。随着事件的发酵,人们开始关注涉案教师的刑罚问题,有越来越多的人认为,判决处罚过轻,检察机关应该重新审理此案。
小编在想,如果该事件发生在美国,会是怎样的结果呢?
首先
让我们看一看美国法律如何判决针对未成年人实施猥亵和性侵犯行为。
美国法律对猥亵和性侵犯未成年人的罪行处理非常严肃,量刑偏重。情节较轻的罪犯,会处于3年以上的监禁处罚,不得保释;情节严重的罪犯,有可能被判终身监禁。
在美国,除了谋杀、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外,儿童性侵罪的刑罚最为严重。而且,相较于其他罪犯,儿童性侵罪犯出狱后,将终身禁止从事儿童相关的任何行业,也禁止出现在学校等儿童聚集区域。无论居住在何处,曾经的犯罪记录都会被警方公布,时刻提醒周围人们警觉提防。
性侵犯罪者出狱后都需要带GPS脚环和手环,当他们靠近学校的时候,警察就会收到信息。如果自行拆除手环,就会立刻被逮捕。
比如,在2010年,一名叫杰弗里的45岁男人在肯塔基州的公交上,故意向一名14岁的女孩露出私处,结果被控“向未成年人裸露身体”罪名,判处有期徒刑3年。据说,他坐牢后,因为此事被监狱中的犯人殴打,曾2次想要自杀。
在2016年,一名32岁的美国男子假装成少年,猥亵和性侵19名儿童。他谎称自己只有13岁,在骗取受害人及家长信任后,对受害人实施性侵犯。受害人包括18名男孩和一名女孩,年龄在9—16岁之间。被捕后,陪审团裁定针对他猥亵儿童的85项指控成立,科罗拉多州一家法院判处其508年监禁。
其次
社会大环境对待未成年人实施猥亵和性侵犯行为的态度。
美国法律出台了各种各样的儿童保护法规条文,规定社会上的任何人都有权利与义务去举报、制止针对未成年人的犯罪。因此,美国的一些特定职业(比如警察、老师、社工、医生和心理学家等),如果获得了相关信息,一定要举报。此外,经常举报的人还包括邻居、孩子同学的家长等,甚至还有一些匿名举报者。
因此,举报“针对未成年人实施犯罪”就成为了美国全社会的职责。经常会有很多“朝阳大妈”举报某些父母将未成年人独自留在车内或家中,父母就会被逮捕,甚至被剥夺抚养权。
第三
培养未成年人的自我防范意识。
美国教育部规定,全美中、小学需要按时进行儿童防性侵教育,并要求家长一同参与。一些美国中小学和社区性教育项目,会提前给儿童一些自我保护的性教育课程,教会孩子们认识自己的身体,树立性别意识,学会保护自己。但各州不相同,一些州会直接进行禁欲系性教育,呼吁未成年人不发生婚前性行为。
同时,学校还会颁发很多针对未成年人自我防范意识的教材,这些教材有绘本类,视频语音类,互动游戏类,会通过比较有意思的方式来教授知识。比如绘本故事《Some Parts are not for sharing》就是通过小鱼的故事,来帮助儿童认识男女性别差异。这类书籍内容很简单,却能让孩子记住。
此外,一些公共图书馆或社区中心,会经常邀请社区内的家长、青少年妈妈等,集体参与成年人的自我防范意识教育工作。就是在法律和社会的重视下,美国未成年人保护机制才更加完善。
对未成年人实施犯罪是一件违背道德底线的事情,会给当事人带来不可磨灭的影响,甚至导致自残、自杀等行为。
在庆阳女生跳楼事件中,虽然看上去涉事教师与女生自杀并没有直接关系,但他的行为是导致女生自杀的源头。从某种程度来说,二者具有因果关系。
因此,需要重新量刑。我国应该尽快出台《针对未成年人实施猥亵和性侵犯行为的处罚规定》,来完善法律机制,同时也要加强社会宣传,强化监督,才能避免悲剧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