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SBS新闻报道:根据上海市公安局于3月9日更新的“关于印发《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的通知”,在海外定居或加入外国国籍的沪籍人士将必须注销户口。
上海市公安局于3月9日更新的“关于印发《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的通知”中第四十六条规定如下:
第46条:
而在关于户口新政的解读中也提到“哪些情况需要注销户口”,说明了四种情况需要注销户口,其中第四条便是“出国定居或者加入外国籍的”。
在恢复户口的地方,又提及:
上海市公安局于3月9日更新的“关于印发《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的通知中特别说明:本规定自2018年5月1日起施行。《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沪公发〔2010〕370号)同时废止。
中国一向不承认双重国籍,故加入外国国籍人士必须注销中国户口。如今问题的关键是:
所谓“出国定居”的情况是否包括了持有外国绿卡(永居)但未改变国籍者。如果包括,那么预计将波及很大一批人。
而后续的问题是:
绿卡持有者的中国户籍一旦被注销,所连带的身份证、护照、银行帐号、房产等方面会产生哪些问题?
这更是一个大大的问号。目前尚不清楚中国其他省市是否会跟进。
内容来自SBS中文台
本文选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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