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大连13岁男孩杀人后聊天记录曝光:千万不要低估孩子的恶

2019年10月26日 澳洲之有问必答



最近,发生了一件让很多做家长的浑身发抖的事。


大连一名10岁的女童,被残忍杀害,尸体在距家仅100多米的花坛灌木丛中被发现。



她被装在一个塑料袋里,身上有7处刀口,脖子上有明显掐痕,左眼上有被打留下的淤青,裤子脱落了一半...


更可怕的是,杀害女孩的凶手,竟然是一名13岁的男孩!

当晚警方通报,因为凶手不满14周岁,根据相关法律不被追究刑事责任,而被收容教养。


1


在这件案子当中,这个杀人男孩所表现出来的“残忍”和“冷静”,可怕的让人不敢相信!

事情发生再2019年10月20日,小女孩淇淇上完美术补习班准备回家,路上突然碰到了14岁的男孩蔡某某,蔡某某找女孩帮忙,乐于助人的淇淇就跟着蔡某某回了家。


然后,这位14岁,1米7的身高,已经长到140斤,堪比成年男性的“男孩”,就在自己家里试图强奸年仅10岁的淇淇。


在淇淇的奋力反抗下,蔡某某恼羞成怒地殴打这位10岁小女孩,在惨无人道的殴打和掐脖子之后,淇淇已经基本失去意识。然而蔡某某还是怕她把事情说出去,于是拿出尖刀,刺死了已经完全失去反抗能力的淇淇,并且抛尸到灌木丛里...



而在女孩家人发现女孩晚归焦急地四处寻找,到找到女孩尸体的这段时间里,这个男孩竟然能够若无其事地走向女孩父母问:

“你女儿找到没有?

左一为13岁行凶男孩

不仅如此,在女孩尸体刚被发现的时候,他还从窗户拍摄了一段现场搜查视频发到班级群里,并写道:“小孩死了,让人扒光杀了,就在我家门口对面”,想把自己伪装成一个旁观者。

后来更是在群里说到自己虚数14岁,还询问指纹怎么办。

男孩行凶后在班级群里的聊天记录

才11岁的小女孩呀,大好年华,一个温馨的家庭,就这么被一个不到14岁的恶魔毁掉了。网上更有很多疑似当地女性出来指认那位蔡姓犯罪嫌疑人,经常不怀好意地跟踪她们:



楼道跟踪,进女性家,特意询问女性有没有别人在家。


可以看出他并不是一时冲动,很可能淇淇的悲剧,只是他早就计划好犯罪中的一部分。


可最后,凶手却因为未成年,而被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只是收容教养。



而这也的事情,却不是第一次发生了...


2



去年12月,云南昭通就发生一起未成年人犯罪引起的悲剧:



两个社会青年,对一个只有14岁的少女实施性侵,而且还轮奸致死!


真是难以想象这个少女到底遭受了多少折磨,多大的痛苦。


而凶手呢?却因为未成年,被特殊对待。


更重要的是,我们对这些未成年人罪犯宽容,他们可能却不知悔改!



还记得2004年的赵力宝案吗?


黑龙江13岁的男孩赵力宝,强暴了同村14岁的女孩明芳,最后却因赵力宝“未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很快被释放。被害人家属诉诸法庭,经审理,黑龙江省通河县法院判决赵力宝向明芳赔偿医药费等各种费用9021元。


就在判决书下达一周后,赵力宝夜闯明芳家,当着女孩的面将其母宋惠丽杀死!连捅了19刀,捅完后还试图继续攻击女孩!


而因为没有成年,这样的人渣只被判了1年零六个月!


而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很多:
2015年,13岁男孩赵某在强奸14岁少女后,被无罪释放。一周后,他再次闯入女孩家中,将其母亲杀害,最终仅劳教1年半。


2016年,广西13岁少年杀害3名儿童,因未满14岁,不承担刑事责任。


2016年11月,杭州11岁男孩因被指偷钱,残忍杀害7岁男孩藏尸阳台纸箱。


2018年,13岁男孩持刀抢劫初中女生,强迫对方脱光衣服,割伤女孩的脖子、手臂、腿部,最后被无罪释放。


2018年,13岁少女覃某因不满女同学比她漂亮,将其杀害肢解,仅收容3年,赔偿10.8万元。


以上每一个罪犯,都动机明确,手段残忍,他们有着与年龄不符的凶残,心狠起来连成年人都忌惮。


他们不仅仅是孩子,还可能是恶魔。



3



去年,湖南沅江12岁少年吴某亲手杀死自己母亲的消息震惊了全国。
 


湖南12岁男孩与母亲发生争执,连捅生母 20 多刀。母亲双手被砍断,骨头露出、皮肉模糊。


杀人后他十分淡定,冷静处理犯罪现场:先反锁母亲卧室,换掉自己沾满血迹的衣服,将凶器丢进池塘。


就像是什么都没发生过,他接听母亲的电话、回复母亲的信息,还用母亲手机向自己的班主任请了假。


当外公发现后,男孩也只是冷静的推卸责任:“妈妈是自杀”。


直到被警察带去问话,男孩才承认。甚至还表示


“我又没杀别人!我杀的是我妈。”



指认现场时,他还在笑呢。


因为他知道,自己年龄小,就算杀了人也不会受到什么惩罚。


最终吴某没有到达刑事犯罪的最低年龄14岁,警方也不能对他做什么,很快就被释放回家了。


事后,还被送到了长沙一家机构进行管束教育3年,三年学费全免。


4


近年来,我国未成年人犯罪频频发生,但却因为施暴者的年龄而屡屡逃过法网或者只得到很轻的判罚。


让许多人纷纷呼吁,要降低未成年最低犯罪年龄,违法者就应该付出代价,犯罪成本不能为零,年龄不应该成为罪犯的护身符!

 


有句话说的对:“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同是未成年人,两边都是人权,更应该保护的,是那些无辜受害的孩子。


当然,更可怕的是,如果有人懂得利用这法律的漏洞,那后果将不堪设想。


首都师范大学教育学院的教授曾在接受采访时说:

“好多少年犯自己知道,14岁之前要大干一场,16岁之前你也可以干,但是到16岁之后就要收敛点。


 如果不知法,咱们可以加强法制方面的教育,可他们并不是因为不知法而去犯法。这个才是最恐惧的。”


2013年,山东一名警校生因琐事,将同学连捅十多刀致其死亡。在法院审讯时,他态度特别的无所谓:
反正我是未成年人,杀人不用偿命。”



当某些未成年人意识到法律可以成为保护伞的时候,那刑法就会成为他们肆无忌惮作恶的资本。


为了防止这种情况的发生,今年两会中,30名人大代表联名提交了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议案:建议将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下限降低到12周岁。



网友几乎一边倒的支持:


在关于青少年犯罪的判刑上,美国的做法值得参考。

在美国很多州是不存在最低犯罪年龄的,而是根据每个孩子对具体犯罪的认知进行审判,只要证明这个孩子在犯罪前就对自己所犯罪行有明确的认知,都需要为此付出应有的代价。
 


真心希望法律能够及时的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不管怎样,未成年都不该成为犯罪或者脱罪的理由。



无论什么年纪,是个人都应该要清楚触犯法律的后果,更要有“杀人要偿命”的觉悟!


而不是在犯了罪之后,用“只是个孩子”这句话来逃避责任。


试问,未成年人渣是被保护了,那拿什么来保护那些被人渣侵害的受害者们呢?

真正意义上公平公正的法律法规,其实只有一条:


让所有的恶都得到惩处,

让所有的善都得到保护。


希望有一天,在未成年人犯下不可饶恕的罪行时,会得到应有的惩罚,而不再是受年龄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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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新浪微博、澎湃新闻、新京报、中国新闻周刊、人民日报、网络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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