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的12月1日,孟晚舟在加拿大温哥华被捕这件事,转眼已经过去了500多天。
而在今天澳洲东部时间凌晨4点,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省高等法院温哥华公布了孟晚舟引渡案的第一个判决结果。
法官裁定,孟晚舟构成”双重犯罪“!这意味着孟晚舟仍然面临被引渡到美国的风险。
随着今天的裁决结果出炉,孟晚舟案将进入到下一环节。
在6月的听证会上,控辩双方争论的焦点,将会是“加拿大官员在逮捕孟晚舟时行为是否符合执法程序”。
不得不说,这一结果不仅讽刺,也让无数海内外华人感到心寒。
毕竟,是否构成双重犯罪是孟晚舟是否会被引渡到美国的关键。加拿大法律规定,被引渡者受到指控的行为不仅要违反引渡国法律,在加拿大也必须构成犯罪。
此前,孟晚舟律师一再强调,加拿大不同于美国,在加方官员批准开始引渡程序时该国并没有对伊朗进行制裁,这意味着孟晚舟的被捕不符合“双重犯罪”的法律标准。
退一万步来讲,即便触犯了美国法律,也与加拿大无关。
其次,如果汇丰银行是不知情的受害者,那么根据加拿大法律不惩罚“欺诈的无辜受害者”的原则,汇丰银行根本不会受到任何刑事或民事处罚,因此也就不存在经济损失。
在判决发表的前两日,加拿大记者4问孟晚舟案,中国外交部就做出表态。
环球邮报记者:加拿大的法院将于本周三宣布对孟晚舟有关案件的裁决结果。中方有何期待?
赵立坚:中方在孟晚舟事件上的立场是一贯的、明确的。美加两国滥用其双边引渡条约,对中国公民任意采取强制措施,严重侵犯中国公民的合法权益,这是一起严重的政治事件。
中国政府维护中国公民正当合法权益的决心坚定不移。加方应当切实纠正错误,立即释放孟晚舟女士,并确保她平安回到中国,以免中加关系持续受到损害。
环球邮报记者:你刚才表示加方应立即释放孟晚舟女士,以免中加关系持续受到损害。如果加法院作出对孟不利裁决,中方是否会采取报复措施?
赵立坚:我不回答假设性问题。
环球邮报记者:孟晚舟的案子在加拿大是公开审理的,并且有律师团队为其辩护。但加拿大公民康明凯、迈克尔两人却不能为自己辩护。对此你有何评论?
赵立坚:关于康明凯、迈克尔两名加拿大公民个案,中方已多次阐明立场,他们涉嫌从事危害中国国家安全活动,中国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办案,依法保障有关加拿大公民合法权利。
中方敦促加方切实尊重法治精神,尊重中国司法主权,停止发表不负责任的言论。
我想强调,中方始终依法保障康明凯、迈克尔的合法权益。
追问:中方是否期望加方周三宣布释放孟晚舟?如果加方这么做了,中方是否会尽快释放康明凯和迈克尔?
赵立坚:我已经非常明确地阐明了中国政府在有关问题上的立场。
(△康明凯、迈克尔)
孟晚舟事件回顾
2018年12月1日,孟晚舟在加拿大温哥华被捕,美国向加拿大要求引渡她,加拿大法院定于2018年12月7日就此事举行保释听证会。
2018年12月11日,加拿大法院作出裁决,批准华为公司首席财务官孟晚舟的保释申请。
其中,在2020年1月20日举行的听证会上,听证会将聚焦“双重犯罪”问题,即美国对孟晚舟的犯罪指控在加拿大是否也是一种犯罪。
孟晚舟的律师的论点是金融欺诈根本不是整起案件的核心,美国制裁伊朗才是核心问题所在,只有加拿大也制裁伊朗,金融欺诈才能成立,并且指出,加拿大如果因此引渡孟晚舟,加拿大的司法独立性恐遭质疑。
加拿大检方从”犯罪本质””换地思考””适用外国法律”等3个不同角度强调孟晚舟被控对汇丰银行做出不实陈述,其”犯罪本质是诈欺”,在美国和加拿大均属犯罪行为,因此应该将她引渡至美国。
昨天是阿尔斯通,今天是华为,
明天又会是谁?
根据加拿大当地媒体调查,在过去的几年里,美国向加拿大提出了798次的引渡申请,只有8次是没有批准的。
有网友评论:今晚的裁决既让人无语,也没有让人出乎意料。
毕竟眼看着要失去优势就通过泼脏水、令对方高管身陷囹圄作为要挟,从而确保自己头号位置的操作,对于美国来说就是家常便饭,轻车熟路。
2019年初,由前法国阿尔斯通公司高管弗雷德里克·皮耶鲁齐和一名法国记者合著的《美国陷阱》一书在法国出版,引起巨大反响。该书以皮耶鲁齐的亲身经历揭露美国政府打击美国企业竞争对手的内幕。
皮耶鲁齐2013年在美国机场被美国联邦调查局逮捕,并被起诉入狱。
之后,美国司法部指控皮耶鲁齐涉嫌商业贿赂,并对阿尔斯通处以7.72亿美元罚款,阿尔斯通的电力业务最终被行业内的主要竞争对手美国通用电气公司收购。
皮耶鲁齐近日在巴黎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时说,他在出版《美国陷阱》这本书前犹豫了很久,但现在并不后悔,“我认为我的经历有助于让企业管理者、员工和政治家们清醒地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
皮耶鲁在法国阿尔斯通公司工作了22年,是电力和轨道交通设备领域的全球专家。
自2011年以来,他负责管理锅炉部,该部门雇用了4000名员工,实现了14亿欧元的营业额。阿尔斯通的战略是将该部门与中国上海电气集团的锅炉业务部门合并为合资企业,从而成为该领域的全球领导企业。
而皮耶鲁被任命为该合资企业的首席执行官,并于2012年8月与家人一起搬到新加坡,创建总部并完成两个公司之间的谈判。
在定居新加坡8个月后,他飞往美国出差,在纽约肯尼迪机场下飞机时被美国联邦调查局逮捕。
美国司法部在没有通知我本人的前提下,于2012年11月起诉他违反美国《反海外腐败法》,并指控其参与了2003年4月在印度尼西亚的一起与阿尔斯通有关的腐败案件。
在自己的书中,皮耶鲁详细描述了自己如何入狱、美国司法部如何利用指控他向阿尔斯通收取巨额罚款,并导致阿尔斯通的电力业务被最大竞争对手美国通用电气公司收购。
他在书中依据事实和法律进行了详细分析,“美国陷阱”就是美国利用其法律作为经济战的武器,削弱其竞争对手,有时是为了低价收购竞争对手。
作为证据,他简述了书中的部分内容:
2013年,阿尔斯通已被美国司法部调查3年多,但当时阿尔斯通首席执行官柏珂龙决定不与美国当局合作。美国人失去了耐心,决定逮捕自己以此向阿尔斯通首席执行官传递一个明确信号:如果你继续不配合,你将是下一个进监狱的人。
恰恰在皮耶鲁被捕后,阿尔斯通开始与美国司法部全面合作。为了自保,首席执行官背着法国政府及阿尔斯通管理层的大部分人,通过秘密协商,将包括电力在内的公司四分之三业务卖给美国通用电气公司。
皮耶鲁介绍道,通过收购阿尔斯通,美国已获得维护所有法国核电站的权力,这些核电站提供法国75%的电力。
他同时还认为,美国当局对华为采用的策略非常类似于针对阿尔斯通的策略。
由于5G技术,华为已领先竞争对手。美国总统特朗普对此毫不隐瞒。任何人都无法忽视美国将法律作为经济战争武器的事实。所有国家都应团结起来,抵制美国的单边主义。
昨天是阿尔斯通,今天是华为,那么明天又会是谁?
随着裁决的生效,
这个案子已经注定成为
一场长距离拉力战。
美国联邦法院及加州高等法院出庭律师刘龙珠表示,美国司法部对检控孟晚舟的四条罪名,分别为银行欺诈,电邮欺诈,合谋银行欺诈和合谋电邮欺诈。可见,孟晚舟被检控的四条罪名都是“欺诈”,而欺诈在加拿大也构成犯罪,符合“双重犯罪”原则。
但是,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省高等法院忽视了欺诈罪名背后的事实,就是孟晚舟违反了美国对伊朗的武器禁运和制裁条约,加拿大并没有类似美国对伊朗的武器禁运和制裁条约。因此,孟晚舟可以选择继续上诉。
他同时表示,即使孟晚舟被裁决‘双重犯罪’成立,也不意味着她可以被引渡到美国。
目前,孟晚舟的团队将立即上诉,然后开始新一轮的法律辩论。从而形成旷日持久的诉讼,这甚至可能持续几年。
对于这个裁定,大家有什么看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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