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2日晚,澳大利亚财政部长乔希.弗里登伯格(Josh Frydenberg)公布了2019-20下个财年的预算案,并正式宣布了十多年来首次实现财政收支盈余。此次预算旨在促进经济增长,其中包括增加基础设施建投资 – 拨款1000亿澳元用于国家基础设施建设作为拳头措施。在税务改革方面,削减个人所得税成为本次预算案的核心内容,联邦政府将基于去年的预算案,修订并推出个税新政。
我们关注预算案中“大数据”的同时,也同样不能忽视一些细微的“小数据”的变化。
在去年发布的预算案中,联邦政府表示由于澳大利亚经济整体环境和全球经济逐渐复苏,预计2018-19和2019-20两个财年将实现3%的GDP增长。根据财长当前的最新预测,2019-20和2020-21两个财年将实现约2.75%的GDP增长。虽然只有0.25%的这个微小的差别,但值得深思的是,这0.25%的差距其实是巨大的,因为澳大利亚是一个庞大的经济体。事实上,若不是因为澳大利亚出口贸易量(特别是铁矿石)和贸易价格(特别是焦煤)都上涨,澳大利亚经济总额还将进一步滑落0.25%。
澳大利亚劳工薪酬情况也很相似。尽管今年失业率徘徊在5%,但薪酬增长率依旧停滞不前,根据财政部预测,薪酬增长率仍需一年时间才能实现明显上涨。尽管财政部长公布的减税新政有其政治目的,但不可否认的是,减税新政将增多家庭可支配收入,并且能够某种程度上为拉近薪酬缓慢增长与澳大利亚的实际GDP增长之间的距离作出贡献。
我们在下文中总结了联邦预算中一些关键的税改政策和养老金政策,并且着重列举对纳税个人和纳税企业影响最大的政策。
对“混合错配规则”做出了微小修订:
明确规定如何将“混合错配规则”(Hybrid Mismatch Rules)适用实施于“多个澳洲入口合并纳税跨国集团”(MEC Group)和信托
缩小了“外国所得税”的定义范围,这将影响包括“应缴外国所得税”以及“外国所得税抵扣”的概念
对所谓的“完整性规则”(integrity rule)的应用做出了具体规定,即使触发其他“混合错配规则”也一并适用。“完整性规则”规定,澳大利亚企业在向外国夹层企业直接或间接支付利息,该外国夹层企业就该利息收入只需缴纳税率为10%或以下的外国所得税时,利息支出将不可在澳洲作为税前抵扣。此前若企业间跨境支付利息时触发了其他任何6项“混合错配规则”的话,“完整性规则”是不适用的。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完整性规则”只是澳大利亚政府单方面制定的规则,它并不包含在经合组织(OECD)提出的关于“混合错配规则”的建议内
表1.1:当年资产抵扣额度
2019年1月28日前首次使用或安装好待用的资产 | 2019年1月29日至2019年4月2日晚7:30(澳大利亚东部时间)之间首次使用或安装好待用的资产 | 2019年4月2日晚7:30(澳大利亚东部时间)至2020年6月30日之间首次使用或安装好待用的资产 | |
小型企业 (总年度营业额低于1000万澳元) | $20,000 | $25,000 | $30,000 |
中型企业 (总年度营业额介于1000万澳元到5000万澳元之间) | – | – | $30,000* |
*注意:中型企业资产必须在2019年4月2日晚7:30(澳大利亚东部时间)之后购买,才有资格获得此税务优惠
对上一财年财政预算宣布中的个人所得税改革计划进行以下改动:
对2018-19、2019-20、2020-21、2021-22财年中,增加中低收入个人可享有的最高抵税额,比上一财年预算中的减免额多出一倍有余
从2022年7月1日开始,将适用19%税率的应税收入上限从目前规定的$41,000 提高至 $45,000
从2022年7月1日开始,将低收入者可享有的税务抵免额从目前规定的$645提高至$700
从2024年7月1日开始,将32.5%个人所得边际税率档降至30%,该税率将适用于应税收入在$45,000至$200,000之间的纳税个人
表2.1: 提高澳洲税务居民可享有的中低收入者税务抵免额
表2.2: 澳洲居民可享有的新低收入者抵税额
表2.3:澳洲税务居民个人所得税率 (收入门槛范围 ($))
自2020年7月1日起,简化计算免税养老福利金收入(exempt current pension income (ECPI))的管理要求,通过:
允许一个财年内,在累积和退休阶段产生利息的养老基金受托人,选择其首选的ECPI计算方法
当一个财年内所有基金成员均在退休阶段时,通过比例法计算ECPI时再无需精算师资质
增强澳洲商业注册号(ABN)系统,以打击黑色经济和澳洲商业注册号的错误使用行为,包括:
从2021年7月1日开始,要求有所得税申报义务的澳洲商业注册号持有者提交他们的报税单
从2022年7月1日开始,要求澳洲商业注册号的持有者每年在澳洲商业注册系统(ABR)更新信息,确保信息准确
随着联邦大选即将到来,我们必须考虑澳洲工党的未来税务政策。在表3.1中,我们总结了工党目前已宣布的重要税务政策。
以下部分税务政策工党在2016年大选前已提出,部分政策的计划生效日期尚不明确。预计在2019年4月4日,反对党党魁将会在联邦预算反馈演讲中发布更多举措。
表3.1: 澳洲工党已提出的重要税务政策
政策领域 | 澳洲工党政策 |
公司所得税率 | 工党将保持对中小企业减税政策,对于年收入不超过5000万澳元的中小企业,2021-22财年企业所得税率将降低至25%, |
个人所得税率 | 针对应税收入低于$125,000纳税人,工党计划提供比现有减税额更大幅度的减税;且有意将目前个人最高边际税率从47%提升至49%。 |
个人所得税抵扣 | 从2019年7月1日起,个人报税时可抵扣的与报税相关费用最高限制为3,000澳元。 |
部分公司资产的加速折旧计划 | 从2021年7月1日开始实施一个新的加速折旧计划,将允许符合条件的资产(包含电动车辆)使用20%折旧率在当年即时折旧,余额则在下一年按照正常折旧率折旧。 |
全权信托分配额纳税 | 对于澳大利亚全权信托分配给成年受益人(即年满18岁及以上的个人)的收益,征收最低30%税额,从2019年7月1日起生效。 |
公司税抵免额改革 | 从2019年7月1日起,取消特定个人和澳大利亚养老金从公司税抵免额度(Franking credits)取得现金返还的能力。澳洲政府养老福利金或补贴领取人,及由至少一个政府养老福利金或补贴领取人参与的自我管理型养老金可不受此政策影响。 |
跨国反避税措施 | 修订资本弱化条款,将限制跨国企业在澳洲的可抵扣债务按照集团全球杠杆率来计算。为澳大利亚税务局额外拨款,用于针对跨国企业利润转移。 |
税务透明措施 | 实施一系列举措以提升税务透明度,预计包括建立采掘行业透明度机制(Extractive Industries Transparency scheme)、披露包括矿产勘探、勘探、开发或开采在内的支出(包括税额)、发布国别报告(摘录);恢复税务局公开报告大型私营公司税务信息的1亿澳元营业额门槛;建立一个公众可获取的集中注册系统,包含澳大利亚公司、信托和其他企业结构的持有受益人信息。 |
资本利得税 | 将资本利得税折扣从50%降低到25%。从2020年1月1日起实施。在此日期之前购得得资产不受影响。 |
负扣税 | 取消2020年1月1日后购入的投资物业的负扣税能力。该日期前购入的物业将不受影响。 |
建造后出租房地产投资 | 通过管理投资基金(MIT)投资的建造后出租房地产(build-to-rent)所获收益,其需缴纳的MIT预扣税率由30%降低到15%。 |
普华永道2019-2020财年澳大利亚联邦政府财政预算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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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华永道澳大利亚中国事务部联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