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雷斯林
来源:为你写一个故事(raistlin2017)
正义不能缺席
最好也不要迟到
01
说个故事。
1966年,当时只有24岁的乡村教师汪康夫,从莲花中学毕业,被安排到了距离老家吉安市永新县几十公里远的莲花县琴水小学,当小学五年级语文教师。没多久,这个热爱文学的小伙子就受到了同事和孩子们的欢迎,课讲得有趣好听。
但他心底,还是有一些隐隐的不安。“因为我家庭出身不好,对学生不敢骂,更不敢打。”
工作上的努力与低调,并不能让汪康夫躲过一场风暴。1966年5月的一天,当地社教工作队派来工作人员,从学校带走了汪康夫,他被告知,组织上已经接到了学生的举报,反映他多次强奸猥亵女学生。
24岁的汪康夫一下就懵了。当时,他已在学校工作了7年。
当晚10时,他被带到了公安局。
在被逮捕一周后,《关于汪康夫犯罪行为的调查情况》等三份由学生具名画押的调查材料,摆在了他面前。莲花县人民法院在1966年10月,以强奸女学生两名,猥亵女学生十名的犯罪事实,对汪康夫判处10年有期徒刑,汪康夫表示不服,上诉至吉安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同年年底,吉安地区中院二审维持原判,从此,汪康夫开始了在鄱阳湖成新农场的10年劳改生活。
在他刚刚被指控的时候,包括他所有朋友,亲戚都不相信他是这样一个人。但十年劳改出来,所有人看他的目光又都变了。
用他的话来说,是:
“在农村生活,大家都认识,信誉比什么都重要。我身败名裂了,出狱以后的生活是生不如死,度日如年。”
“我把自己关在家里,也不敢外出,也不敢和别人说话。”
每次下地,都是用一顶大草帽遮住脸,也不敢和村民们说话。
时隔五十年之后,老人讲起当年的经历依然老泪纵横。
当然,他是被冤枉的。
74岁的汪康夫老人
事情是这样的。
1966年局势正紧张,就连小学也不例外,人整人,人斗人的事情经常发生。50年后,据当时签名画押,指控汪康夫强奸她的李莲欣回忆说:
那天,教师曹静安在放学后把她叫到一个房间里,让她写出汪康夫对她做了什么。
“当时不知道该写什么,汪老师是我心目中最好的老师。我们班一整面墙,全是流动红旗。学习好,体育好,文艺也好。”
“可是不写就不让回家。”
“然后写的就是什么硬邦邦的东西,我不知道她在说什么,是棍子吗,什么塞进了你的阴部。”
“当时我根本不知道是什么东西,反正写了一份不知道是什么的东西,签了字,然后才被放走。”
“后来我才知道是我害了汪老师,但我又想,就算是害也是曹老师害的,就安慰自己过去了。”
很多当时的其它同学,时隔五十年说起这事的时候,基本也都是同样的说辞。其中尹福珍这样说:
当时贺恩莲老师找到我们。她说汪老师有什么问题,大家都讲出来。我说没有问题。她说‘汪强奸了你们’,我说没有,她说‘你们不告诉我们,你们就别想毕业’,就这样诬蔑我们,我们没有那种关系。然后,他们手里拿着一份材料,让我摁手印,不摁就不能走。我当时12岁,很紧张,就摁了,然后走了。我不知道这件事竟然会导致汪老师被抓。
汪老师是个正派人。如果说他强奸我们,当时可以带我们到医院去检查啊,没有。你可以看看,当时没有医院的体检报告证明他强奸过我们。所有的证据都是嘴上说的。材料都是他们提前写好的。
但当汪康夫拿着“被害人”的说辞,整理好材料,准备申诉给法院,让法院给他平反时,得到的却是一次又一次被拒绝。
1980年的时候,虽然有疑点,但法院还是以“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驳回了判决。
1987年的时候,申诉到吉安中院,法院驳回申诉,称原一、二审判决认定的犯罪事实是经过反复查证核实的,并称汪康夫提供的两位被害人否认原检举的信件是经过串通取得,不能作为证据。
2004年的时候,申诉到萍乡中院,法院回复:“本院不是终审法院,无该案的管辖权。为此,本院已将你的申诉材料移送吉安中院处理。”
一直到2016年,在那些“被强奸”的女学生集体表示其实是弄错了,取证有问题的情况下,加上媒体,律师的多方助力下,事情才有所转机。
但又有什么意义呢?
汪康夫老人已经74岁了,他从24岁到74岁,五十年最好的时光都必须顶着一顶强奸犯的帽子度过。末了,还需要去安慰当年那些“被强奸”的女学生。
他说给自己的棺材都准备好了,能在死前还自己一个清白已经足够了。话语里带着满满的无奈。
怎么办呢。也只能这么办了吧。
汪康夫在安慰尹福珍
02
当然,这个故事还算好的,毕竟故事里诬告作证的学生是被逼的。
如果这些学生是自愿的呢?那想还个清白可能比登天更难了。
再说个故事,这次说得简单一点。
1962年的时候,符福山从师范学校毕业,分配到文昌县梅桂山小学任教,负责学校的文艺、思想宣传,但在1973年,却被称奸污三名女生。
而这三名女生的动机很单纯,是为了获得推荐上高中的资格。
后来他们上高中的资格是获得了,四十年后她们才良心发现,要给曾经诬告过的老师平反,还他一个清白。
而那老师已经八十高龄了。
其实就是大半辈子。
当然这些都还是可以平反的,虽然他们的生活比较委屈,但至少是过到了70岁,80岁。至于像聂树斌一样被误判执行死刑的人,正义的迟到就是致命的。
(1994年8月,河北省石家庄市孔寨村发生一起强奸杀人案,21岁的河北青年聂树斌被控实施了这起犯罪,并因强奸罪、故意杀人罪于1995年4月27日被处决;2005年1月,身负多宗命案的王书金在被捕后承认,前述孔寨村奸杀案是他所犯,王在供述中提供了“非常人所能供述的案件细节”,并精确指出了案发地点。)
聂树斌生前
当然除此之外,关注新闻的同学也知道。还有什么因“杀死自己的妻子”被宣判死刑,但一直没有执行的佘祥林,结果入狱11年之后,被他“杀死”的妻子,突然出现在这个世界上。还有什么被指控对一具高度腐烂尸体负责,结果被害人11年后没钱,回家取钱的赵作海,因为国家之后给予了相应的补偿,就不多提了。
佘祥林
总之对于上面每一个案子来说,正义确实没有缺席,正义只是迟到了,但这种迟来的正义有意义吗?
也许有一点点吧。
03
这样的案例还有很多很多,在司法判决中,有时候可以说这是无可避免的。我们唯一能做的,就只有尊重每一点程序正义。
瞪大了眼睛,用良心,用头脑,仔细分辨每一点证据,耐心地对待每一个可能影响别人一辈子的事情,以确保将正义及时的,尽可能多的带到更多人面前。
所以2006年10月3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才通过《关于修改〈人民法院组织法〉的决定》,决定从2007年1月1日起由最高法统一行使死刑案件核准权。这意味着自1983年起下放到各省的死刑复核权重新回归最高法。
一定要慎重,必须得慎重。
最后我们再审视一下那句经典名言。
“正义永远不会缺席,它只会迟到。”
现在只要是和法律有关的案例,底下清一色都是刷这句话的,但你有没有感觉这句话里带着股浓浓的站着说话不腰疼的意味在里面。
如果我们是个旁观者,看到正义最后得到了伸张,当然是像看电影一样拍手称快,觉得早来晚来的正义都一样。
但作为当事人。
无论是被诬陷强奸,在生命快走到尽头的时候才得以平反的老人;还是因为“杀人”,在牢里每天每夜大呼冤枉的中年人;又或者是已经被执行死刑的年轻人。
他们在不正义中度过的每一天可都是如坐针毡,度日如年。
你不觉得这有什么,那是因为你没有被冤枉,你没有受到伤害,没有受到不公正的判决。
约翰罗伯茨,美国现任首席大法官,在他儿子初中毕业典礼上的致辞上这样说道:
"通常,毕业典礼的演讲嘉宾都会祝你们好运并送上祝福。
但我不会这样做。
让我来告诉你为什么。”
Now the commencement speakers will typically also wish you good luck and extend good wishes to you. I will not do that, and I’ll tell you why.
“在未来的很多年中,
我希望你被不公正地对待过,
唯有如此
你才真正懂得公正的价值。”
From time to time in the years to come, I hope you will be treated unfairly, so that you will come to know the value of justice.
我也希望你永远不要明白其中的区别,因为那种滋味真的不好受。
(允许我哭一下)
太迟来的正义,等同于非正义
本文作者雷斯林,他之前有个同名公众号被封了,欢迎关注他的新号“为你写一个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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