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香港国安法,并将该法列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由香港特别行政区在当地公布实施,这是香港恢复秩序、由乱及治的治本之策,是“一国两制”实践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为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保障香港长治久安和长期繁荣稳定,确保“一国两制”实践行稳致远提供强大制度保障,充分反映了包括香港同胞在内的全体中国人民的共同意志。
香港国安法充分考虑维护国家安全的现实需要和香港特区的具体情况,从中央和香港特别行政区两个层面就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作出系统全面的规定,维护了宪法和基本法确立的香港特区的宪制秩序,彰显了“一国两制”的内在要求。法律规管的是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的四种犯罪行为,惩治的是极少数,保护的是绝大多数。法律实施后,香港的法律体系将更加完备,社会秩序将更加稳定,营商环境将更加良好,广大香港市民和国际投资者都将从中受益,我们对香港的光明未来充满信心。